药品信息
伊托韦比片9毫克(伊那利塞)

伊托韦比片9毫克(伊那利塞)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伊那利塞›9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Roche Korea Co., Ltd.
外观
淡粉色至灰粉色的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28片/盒[7片/PTPx4]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501959 · 批准 2025.07.29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联合治疗HR阳性、HER2阴性、PIK3CA突变的晚期乳腺癌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口服9 mg,与进食无关。本品应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建议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本品应与水一同整片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 如果漏服本品,可在平时服药时间后的9小时内补服。超过9小时后,应跳过当天的剂量,并于次日平时服药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服用本品后呕吐,当天不得补服额外剂量,并应于次日平时服药时间恢复服用。 本品应与帕博西尼和氟维司群联合给药。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1次口服125 mg,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帕博西尼和氟维司群的给药剂量请参阅各自的说明书。 对于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应根据临床实践指南同时给予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对于男性,可根据临床实践指南考虑给予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剂量减量方案 起始剂量:每日9 mg 首次减量:每日6 mg 第二次减量:每日3 mg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日3 mg的剂量,应永久停用本品。 高血糖 >ULN–160mg/dL (>ULN-8.9 mmol/L)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 考虑调整饮食,并确保摄入充足水分。 • 对于存在高血糖危险因素的患者b,考虑开始或加强口服降糖药治疗。 >160–250 mg/dL (>8.9–13.9 mmol/L) •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空腹血糖降至≤160 mg/dL(≤8.9 mmol/L)。 • 开始或加强降糖药治疗。 • 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 如果在适当的降糖治疗下,空腹血糖仍连续7天>200–250 mg/dL(>11.1–13.9 mmol/L),请咨询有高血糖治疗经验的医生。 >250–500 mg/dL (>13.9–27.8 mmol/L) • 暂停本品给药。 • 开始或加强降糖药治疗。 • 必要时给予适当补液。 • 如果空腹血糖在7天内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 如果空腹血糖在8天后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 如果空腹血糖在30天内再次达到>250–500 mg/dL(>13.9–27.8 mmol/L),暂停本品给药,直至空腹血糖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500 mg/dL (>27.8 mmol/L) • 暂停本品给药。 • 开始或加强降糖药治疗。 • 评估体液容量不足和酮症,并给予适当补液。 • 如果空腹血糖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 如果空腹血糖在30天内再次达到> 500 mg/dL(>27.8 mmol/L),永久停用本品。 口腔炎 1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例如,含皮质类固醇的漱口液)。 2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如果2级口腔炎复发,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3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4级 永久停用本品。 腹泻 1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适当治疗并进行监测。 2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并进行监测。 如果2级腹泻复发,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3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并进行监测。 4级 永久停用本品。 血液学异常 1、2或3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根据临床需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以及血液学异常的体征或症状。 4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 根据临床需要,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其他不良反应 1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2级 如有临床需要,考虑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3级,首次发生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根据临床判断,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3级,复发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4级 永久停用本品。

成分

进口商
Roche Korea Co., Ltd.

功效・作用

联合治疗HR阳性、HER2阴性、PIK3CA突变的晚期乳腺癌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适用于在手术后辅助内分泌治疗中或完成治疗不超过12个月内复发的雌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以及PIK3CA变异确认的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乳腺癌成人患者。与帕博西尼和富维司群联用给药,且仅在此前接受CDK4/6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在停药后经过12个月以上后才能使用本药。这使得在复杂的乳腺癌治疗过程中可实现个体化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口服9 mg,与进食无关。本品应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建议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本品应与水一同整片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 如果漏服本品,可在平时服药时间后的9小时内补服。超过9小时后,应跳过当天的剂量,并于次日平时服药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服用本品后呕吐,当天不得补服额外剂量,并应于次日平时服药时间恢复服用。 本品应与帕博西尼和氟维司群联合给药。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1次口服125 mg,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帕博西尼和氟维司群的给药剂量请参阅各自的说明书。 对于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应根据临床实践指南同时给予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对于男性,可根据临床实践指南考虑给予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剂量减量方案 起始剂量:每日9 mg 首次减量:每日6 mg 第二次减量:每日3 mg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日3 mg的剂量,应永久停用本品。 高血糖 >ULN–160mg/dL (>ULN-8.9 mmol/L)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 考虑调整饮食,并确保摄入充足水分。 • 对于存在高血糖危险因素的患者b,考虑开始或加强口服降糖药治疗。 >160–250 mg/dL (>8.9–13.9 mmol/L) •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空腹血糖降至≤160 mg/dL(≤8.9 mmol/L)。 • 开始或加强降糖药治疗。 • 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 如果在适当的降糖治疗下,空腹血糖仍连续7天>200–250 mg/dL(>11.1–13.9 mmol/L),请咨询有高血糖治疗经验的医生。 >250–500 mg/dL (>13.9–27.8 mmol/L) • 暂停本品给药。 • 开始或加强降糖药治疗。 • 必要时给予适当补液。 • 如果空腹血糖在7天内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 如果空腹血糖在8天后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 如果空腹血糖在30天内再次达到>250–500 mg/dL(>13.9–27.8 mmol/L),暂停本品给药,直至空腹血糖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500 mg/dL (>27.8 mmol/L) • 暂停本品给药。 • 开始或加强降糖药治疗。 • 评估体液容量不足和酮症,并给予适当补液。 • 如果空腹血糖降至≤160 mg/dL(≤8.9 mmol/L),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 如果空腹血糖在30天内再次达到> 500 mg/dL(>27.8 mmol/L),永久停用本品。 口腔炎 1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例如,含皮质类固醇的漱口液)。 2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如果2级口腔炎复发,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3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4级 永久停用本品。 腹泻 1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适当治疗并进行监测。 2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并进行监测。 如果2级腹泻复发,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3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根据临床需要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并进行监测。 4级 永久停用本品。 血液学异常 1、2或3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根据临床需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以及血液学异常的体征或症状。 4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 根据临床需要,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其他不良反应 1级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2级 如有临床需要,考虑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给药。 3级,首次发生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根据临床判断,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3级,复发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 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恢复本品给药(参见表1)。 4级 永久停用本品。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 本药含有乳糖,因此罹患乳糖不耐症的遗传疾病患者应避免服用。 本药仅对特定基因变异的乳腺癌患者有效,因此在给药前需确认是否存在该变异。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频繁出现高血糖,因此应定期检测血糖水平,必要时应同时使用降糖药物。 可能会出现口腔炎、腹泻、贫血、疲劳、头痛等多种副作用,因此出现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怀孕期间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药期间及用药后1周内应停止哺乳。 老年患者可能更容易出现副作用,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监测副作用。 肾或肝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且对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安全性尚未确认。 如果发生本药的过量服用,由于没有特效解毒剂,需立即在医疗人员的监护和治疗下进行处置。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以确保安全。 在服用期间未必对驾驶或机械操作造成显著影响,但根据个人症状可能仍需谨慎。

副作用

  • 贫血
  • 腹泻
  • 尿路感染
  •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 脑出血
  • 脑血管意外
  • COVID-19感染
  • 胃肠道出血
  • 高血糖症
  • 口腔炎
再查看 55 项症状
  • 胃溃疡
  • 肠穿孔
  • 肛门脓肿
  • ALT增加
  • 体重下降
  • 骨痛
  • 骨骼肌痛
  • 过渡细胞癌
  • 急性肾损伤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症
  • 上呼吸道感染
  • 白细胞减少
  • 发热
  • 恶心
  • 疲劳
  • 口腔炎
  • 腹泻
  • 血小板减少症
  • 贫血
  • 头痛
  • 眼干
  • 头晕
  • 呕吐
  • 消化不良
  • 皮疹
  • 脱发
  • 干燥皮肤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
  • 血糖增加
  • 钙减少
  • 钾减少
  • 肌酐增加
  • 钠减少
  • 镁减少
  • 体重下降
  • 血液胰岛素增加
  • 脂肪酶增加
  • 酮症
  • 腹痛
  • 味觉异常
  • 味觉丧失
  • 味觉降低
  • 皮炎
  • 痤疮样皮炎
  • 水泡性皮炎
  • 红斑
  • 毛囊炎
  • 红斑性皮疹
  • 斑片-丘疹皮疹
  • 丘疹皮疹
  • 瘙痒性皮疹
  • 脓疱性皮疹
  • 皮肤裂纹
  • 皮肤干燥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空气或湿气进入。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淡粉色至灰粉色的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28片/盒[7片/PTP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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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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