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贝迪片12.5毫克(卡维地洛)

卡贝迪片12.5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1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李延制药(株)
外观
红棕色圆形片剂
包装
90片(10片/PTP x 9)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8436 · 批准 2019.12.16 · 医保编码 6586046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天口服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 (2) 通常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每次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疗效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天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采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之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缓吸收速度,降低发生体位性低血压的频率。

成分

生产厂家
李延制药(株)

功效・作用

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此外,与利尿剂、地高辛制剂、ACE抑制剂及其他血管扩张剂联合使用作为辅助治疗,以帮助改善症状。如此广泛用于心脏相关疾病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天口服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 (2) 通常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每次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疗效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天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采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之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缓吸收速度,降低发生体位性低血压的频率。

注意事项

本药对某些患者不应使用。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心源性休克、心脏传导障碍、肺心病、糖尿病引起的酮症、心功能非常差的患者、哮喘或慢性肺病患者等可能存在风险。 此外,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不建议使用本药。乳糖不耐受等遗传问题的患者也应避免使用。 使用本药时,糖尿病患者、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心脏疾病患者、肾或肝功能差的患者、高龄者等应特别小心。由于可能出现症状恶化或副作用,应按照医生的指示小心服用。 该药可能出现头晕、头痛、疲劳、心率减慢、血压降低、心力衰竭恶化、消化系统症状、皮疹等多种副作用,因此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长期服用时,定期检查心功能、血压、脉搏、肝肾功能等非常重要。骤然停止服用可能导致症状恶化,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在与降压药、抗抑郁药、抗心律失常药、胰岛素、酒精等一同服用时需谨慎。患者应告知医生或药师其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药,尤其不推荐用于儿童和青少年,因为安全性尚未确认。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的血压降低、心率减慢、心力衰竭、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以获得适当治疗。 本药可能会因光照而变色,因此应避免直射阳光,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建议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精神错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噩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57 项症状
  • 严重徐脉
  • 休克
  • 完全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血压明显降低
  • 意识丧失
  • 脉搏减少
  • 四肢冰冷
  • 水肿
  • 动脉停搏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阻力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瘙痒
  • 鳞状细胞皮肤反应
  • 多汗症
  • 过敏性皮疹
  • 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潜伏期糖尿病发作
  • 高血糖
  • 体重增加
  • 血中胆固醇增加
  • 徐脉
  • 低血压
  • 呼吸急促
  • 心绞痛伴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泪液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觉障碍
  • 眼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血压明显降低
  • 心率减慢
  • 心肌减弱
  • 动脉停搏
  • 呼吸困难
  • 支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性癫痫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于能够阻挡光线的密闭容器中,存放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是安全的。 这样存放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并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红棕色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90片(10片/PTP x 9)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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