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地兰片(卡维地洛)

卡地兰片(卡维地洛)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京东制药(株)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
100片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201883 · 申报 2002.11.05 · 医保编码 6481017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辅助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不得在未经医生指导的情况下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天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口服12.5 mg;之后每日1次口服25 mg。 (2) 通常每日1次口服25 mg,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人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给予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给药2周后疗效仍不充分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天以本品计,每次12.5 mg、每日2次口服;之后每次25 mg、每日2次口服。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给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包括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开始本品治疗前,还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以本品计,每次3.125 mg、每日2次口服,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成分

生产厂家
京东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辅助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 基本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用于治疗基本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相关疾病。本药品可作为利尿剂、洋地黄制剂、ACE抑制剂或其他血管扩张剂的辅助治疗,帮助缓解症状,改善心脏功能。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不得在未经医生指导的情况下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天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口服12.5 mg;之后每日1次口服25 mg。 (2) 通常每日1次口服25 mg,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人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给予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给药2周后疗效仍不充分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天以本品计,每次12.5 mg、每日2次口服;之后每次25 mg、每日2次口服。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给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包括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开始本品治疗前,还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以本品计,每次3.125 mg、每日2次口服,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后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本药对于某些患者的使用非常重要,例如对本药或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心功能急剧下降的心源性休克患者、心跳非常缓慢或心脏传导存在问题的患者不得使用。此外,因肺高血压导致右心衰竭的肺心病患者、因糖尿病引起的酮症患者、心功能严重衰弱的患者、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本药,以免加重症状。此外,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哺乳期女性、肝功能严重损害患者、外周血液循环障碍患者等也应避免使用。 本药在糖尿病患者、过敏史患者、心功能轻度减弱患者、肾功能不良患者、高龄者中应谨慎使用。特别是低血压或心跳缓慢的患者、有特定心脏疾病的患者、正在服药的患者应根据医生指导谨慎使用。 使用本药期间可能出现头晕、头痛、疲劳等症状,偶尔会发生幻觉、抑郁、精神病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心跳可能过于缓慢或心衰症状可能加重,因此需要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同时,血压突然降低可能导致头晕或晕厥,因此应保持警惕。 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中,肾功能可能进一步恶化,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可能出现呼吸困难。 消化系统症状包括恶心、腹泻、腹痛、呕吐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等偶尔也有报告。 本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的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此外,糖尿病患者可能会导致血糖控制困难,因此应定期监测血糖。 长期使用时,应定期检查心率、血压、肝脏和肾脏功能,若症状加重可调整剂量或停药。突然停止服用本药可能加重心脏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指导逐步减少剂量。 同时服用其他药物时可能会出现相互作用,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生,尤其是在与降压药、糖尿病药、镇静剂、抗抑郁剂、抗心律失常药等合用时应特别注意。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不得服用本药,儿童或青少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高龄者因肝功能减弱可能导致药物浓度增高,因此应从低剂量开始,谨慎使用。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低血压、心率减慢、心功能减弱、休克、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应立即就医。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精神错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恶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59 项症状
  • 高度心动过缓
  • 休克
  • 完全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低血压
  • 意识丧失
  • 脉搏减少
  • 四肢凉感
  • 水肿
  • 停搏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阻力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瘙痒
  • 平坦细胞样反应
  • 出汗过多
  • 过敏性皮疹
  • 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低血糖
  • 甲状腺功能亢进隐匿
  • 高血糖
  • 体重增加
  • 血中胆固醇增加
  • 心动过缓
  • 低血压
  • 呼吸困难
  • 心绞痛合并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流泪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力障碍
  • 眼部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毒性表皮坏死松脱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低血压
  • 心率减少
  • 心肌抑制
  • 停搏
  • 心源性休克
  • 呼吸急促
  • 支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性癫痫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保存在不透光的容器中。还应保存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避免过热或过冷的地方。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100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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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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