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树木卒精(特比奈芬盐酸盐)

树木卒精(特比奈芬盐酸盐)

处方药片剂경구
成分・含量
盐酸特比萘芬›140.6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제이더블유신약(주)
外观
白色的圆形片剂
包装
30片,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102644 · 申报 2001.01.10 · 医保编码 6441000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皮肤真菌病(足癣、体癣等)及甲癣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作为特比奈芬,每次125 mg,每日2次或每次250 mg,每日1次服用。 皮肤真菌病的情况下,足癣(趾间型、足底型/莫卡辛型)用药2~6周,体癣和股癣(皱皮癣)用药2∼4周。 手足甲真菌病通常用药6周~3个月,手指甲或小脚趾感染或年龄较小患者的治疗时间可缩短至3个月以下。
儿童服用量
适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不推荐用于2岁以下儿童。 头癣的治疗周期为4周。 1) 体重小于20 kg(5岁以下):每次62.5 mg, 每日1次服用。

成分

生产厂家
제이더블유신약(주)

功效・作用

治疗皮肤真菌病(足癣、体癣等)及甲癣

  • 皮肤真菌病
  • 足癣
  • 体癣
  • 股癣
  • 甲癣
  • 头癣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因皮肤丝状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足癣、体癣、股癣和甲癣。同时在儿童中对头癣有疗效。本药有助于改善多种皮肤及甲的真菌感染。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作为特比奈芬,每次125 mg,每日2次或每次250 mg,每日1次服用。 皮肤真菌病的情况下,足癣(趾间型、足底型/莫卡辛型)用药2~6周,体癣和股癣(皱皮癣)用药2∼4周。 手足甲真菌病通常用药6周~3个月,手指甲或小脚趾感染或年龄较小患者的治疗时间可缩短至3个月以下。

儿童服用量

适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不推荐用于2岁以下儿童。 头癣的治疗周期为4周。 1) 体重小于20 kg(5岁以下):每次62.5 mg, 每日1次服用。

注意事项

本药不宜用于患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 使用前务必确认患者的肝病病史和当前状态。 可能会导致肝功能问题,因此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如出现肝功能异常症状(如持续恶心、食欲减退、疲劳、呕吐、右上腹部痛、黄疸等),应立即告知医生,并应停药。 血液疾病患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2岁以下婴儿、哺乳期女性等特定患者不应使用此药。 此外,对本药或成分过敏者也应避免使用。 肾功能低下的患者、高龄者、体重轻的儿童等在使用本药时应更加谨慎,一旦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必须立即停止用药。 使用本药时须定期检查肝功能及血液检查结果,若出现肌肉疼痛、关节痛、皮疹、头晕等异常症状应咨询医生。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头晕等症状,因此需要小心。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应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需要使用此药时,须谨慎考虑利益与风险,哺乳期女性应停乳。 过量使用可能会引起头痛、恶心、腹痛、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进行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光存放,并在室温下保存。

副作用与需立即就医的情况

严重副作用

肝胆系统衰竭、肝炎、胆汁淤积、黄疸、嗜酸性粒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无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皮肤粘膜症候群(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里尔综合征)、急性全身性红斑性脓疱病、过敏性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全身性红斑狼疮)、严重过敏反应、严重皮肤异常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血压降低及呼吸困难、肝损害、肝衰竭、严重皮肤反应

轻微副作用

皮疹、皮肤瘙痒、发热、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乏力、白细胞减少、贫血、光敏反应、多形红斑、毒性皮肤发疹、脱落性皮炎、水疱性皮炎、银屑病型皮疹、银屑病加重、脱发、肌肉骨骼反应(关节痛、肌肉痛)、乏力、CPK升高、血液及尿液中的肌红蛋白升高、血压降低、荨麻疹、红斑、面部水肿、淋巴管肿胀、胃肠症状(腹胀、消化不良)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湿气和空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宜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以保持药效长久。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的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30片, 10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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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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