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塔瓦利斯片150毫克(福他替尼钠水合物)

塔瓦利斯片150毫克(福他替尼钠水合物)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福他替尼钠水合物›189.3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JW Pharmaceutical
外观
淡黄红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60片/包装[10片/包装 x 6]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500147 · 批准 2025.01.20 · 医保编码 6449152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既往治疗反应不足的成人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1. 推荐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 fostamatinib 100mg,每日2次。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 若给予推荐起始剂量至少4周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50x109/L(50,000/μL)以上,则增加至150mg,每日2次。 为降低出血风险,应使用能够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在至少50x109/L(50,000/μL)的最低剂量。 本品最大剂量为150mg,每日2次。 若漏服本品,应告知患者在下一个预定服药时间服用处方剂量。 3. 不良反应管理的给药调整 建议根据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本品的给药。为管理不良反应,可能需要暂时停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下表1列出了每日剂量的减量方案。请参照表1,每次适当调整一个剂量级别。 表1. 剂量减量方案 每日剂量 给药方案 上午 下午 300mg/日 150mg 150mg 200mg/日 100mg 100mg 150mg/日 150mga) - 100mg/日b) 100mga) - a) 每日给药1次时,于上午给药。 b) 如需减至100mg/日以下,应停止使用本品。 使用本品期间出现高血压、肝功能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腹泻时,请参照以下标准调整给药。 表2. 不良反应管理的推荐给药调整 高血压 收缩压130 – 139mmHg或舒张压80– 89mmHg • 对心血管风险较高的患者,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降压药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 • 采用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未得到控制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后使用本品。 收缩压140mmHg以上或舒张压90mmHg以上 • 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降压药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 • 采用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维持在140/90mmHg以上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后使用本品。 • 尽管积极使用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为160/100mmHg以上时,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 高血压危象:收缩压180mmHg以上或舒张压120mmHg以上 • 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 • 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降压药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如果血压降至目标值以下,可按相同的每日剂量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 尽管积极使用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为160/100mmHg以上时,停止使用本品。 肝毒性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以上、5倍以下 患者有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痛)时 • 暂时停用本品。 • 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不再升高(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 • 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后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患者无症状时 • 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 • 如果AST或ALT及总胆红素持续处于该范围(AST/ALT 3 – 5 x ULN、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则暂时停用本品或降低剂量。 • 若暂时停用本品,待AST、ALT及总胆红素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以上,且总胆红素低于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 • 暂时停用本品。 • 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 持续进行肝功能检查,直至AST及ALT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AST及ALT下降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 若AST或ALT持续达到5 x ULN以上超过2周,则停止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3倍以上,且总胆红素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 • 停止使用本品。 无其他肝功能检查异常的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升高 • 单独出现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升高是由UGT1A1抑制所致,因此应在频繁监测的同时继续使用本品。 腹泻 • 出现腹泻时,立即采取对症治疗(例如调整饮食、补充水分、使用止泻药),直至症状缓解。 • 症状达到重度(3级a)以上)时,暂时停用本品。 • 症状改善至轻度(1级)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低于1.0 x 109/L)并持续72小时后,暂时停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 • 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4. 停药 使用本品12周后,若血小板计数仍未升高至足以预防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则停止使用本品。 5.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给药 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给药 1)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使用本品时,主要活性代谢物非结合型R406的血药浓度可能升高,因此应慎重判断是否使用本品。如有必要使用,应考虑降低首次给药剂量,并在密切观察患者状况的同时谨慎给药。 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A及B)在本品治疗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可能需要根据血小板计数及耐受性调整给药(参见表1及表2)。

成分

进口商
JW Pharmaceutical

功效・作用

治疗既往治疗反应不足的成人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以前治疗效果不佳的成年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的血小板减少。通过改善慢性ITP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帮助降低出血风险。因此,该药在管理因血小板减少导致的症状和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推荐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 fostamatinib 100mg,每日2次。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 若给予推荐起始剂量至少4周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50x109/L(50,000/μL)以上,则增加至150mg,每日2次。 为降低出血风险,应使用能够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在至少50x109/L(50,000/μL)的最低剂量。 本品最大剂量为150mg,每日2次。 若漏服本品,应告知患者在下一个预定服药时间服用处方剂量。 3. 不良反应管理的给药调整 建议根据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本品的给药。为管理不良反应,可能需要暂时停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下表1列出了每日剂量的减量方案。请参照表1,每次适当调整一个剂量级别。 表1. 剂量减量方案 每日剂量 给药方案 上午 下午 300mg/日 150mg 150mg 200mg/日 100mg 100mg 150mg/日 150mga) - 100mg/日b) 100mga) - a) 每日给药1次时,于上午给药。 b) 如需减至100mg/日以下,应停止使用本品。 使用本品期间出现高血压、肝功能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腹泻时,请参照以下标准调整给药。 表2. 不良反应管理的推荐给药调整 高血压 收缩压130 – 139mmHg或舒张压80– 89mmHg • 对心血管风险较高的患者,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降压药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 • 采用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未得到控制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后使用本品。 收缩压140mmHg以上或舒张压90mmHg以上 • 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降压药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 • 采用适当治疗8周后血压仍维持在140/90mmHg以上时,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后使用本品。 • 尽管积极使用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为160/100mmHg以上时,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 高血压危象:收缩压180mmHg以上或舒张压120mmHg以上 • 暂时或永久停用本品。 • 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降压药剂量,并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如果血压降至目标值以下,可按相同的每日剂量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 尽管积极使用降压药治疗,1周后血压仍为160/100mmHg以上时,停止使用本品。 肝毒性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以上、5倍以下 患者有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痛)时 • 暂时停用本品。 • 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不再升高(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 • 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后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患者无症状时 • 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直至ALT及AST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 • 如果AST或ALT及总胆红素持续处于该范围(AST/ALT 3 – 5 x ULN、总胆红素低于2 x ULN),则暂时停用本品或降低剂量。 • 若暂时停用本品,待AST、ALT及总胆红素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以上,且总胆红素低于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 • 暂时停用本品。 • 每72小时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 持续进行肝功能检查,直至AST及ALT恢复(低于1.5 x ULN),且总胆红素维持在低于2 x ULN;AST及ALT下降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 若AST或ALT持续达到5 x ULN以上超过2周,则停止使用本品。 AST或ALT达到正常范围上限的3倍以上,且总胆红素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2倍 • 停止使用本品。 无其他肝功能检查异常的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升高 • 单独出现非结合(间接)胆红素升高是由UGT1A1抑制所致,因此应在频繁监测的同时继续使用本品。 腹泻 • 出现腹泻时,立即采取对症治疗(例如调整饮食、补充水分、使用止泻药),直至症状缓解。 • 症状达到重度(3级a)以上)时,暂时停用本品。 • 症状改善至轻度(1级)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低于1.0 x 109/L)并持续72小时后,暂时停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 • 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超过1.5 x 109/L)后,请参照表1将每日剂量降低1个级别,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4. 停药 使用本品12周后,若血小板计数仍未升高至足以预防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则停止使用本品。 5.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给药 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给药 1)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使用本品时,主要活性代谢物非结合型R406的血药浓度可能升高,因此应慎重判断是否使用本品。如有必要使用,应考虑降低首次给药剂量,并在密切观察患者状况的同时谨慎给药。 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A及B)在本品治疗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可能需要根据血小板计数及耐受性调整给药(参见表1及表2)。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导致高血压,因此应频繁测量血压,直到血压稳定时每两周检查一次,之后应定期检查血压。 已有高血压的患者因使用本药可能更容易发生血压升高,应格外注意。 若血压升高,应开始使用降压药或增加剂量进行控制,如血压持续升高,可考虑减少或停止本药的剂量。 此外,本药较常引起腹泻,因此若出现腹泻症状,应通过饮食调整和充分补充水分,以及必要时使用止泻药进行管理。 若腹泻严重,可需要停止本药的使用或减少剂量。 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使用本药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需要严格避孕,如怀孕应立即停止用药。 对本药过敏的人或孕妇应避免使用。 有血栓症病史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及老年人应谨慎使用本药,并仔细观察病情。 肝功能检查可能显示肝酶水平升高,因此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如水平显著升高,应考虑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 可能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应通过血液检查预防感染风险,并在必要时调整剂量。 也有出血的风险,因此若出现出血症状可减少或停止本药的剂量。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特别是在与某些抗生素、抗真菌药、抗癫痫药同时使用时需谨慎,并与医生咨询。 生育年龄的女性在治疗前应进行妊娠检测,并在治疗中及结束后至少一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本药不适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老年人应慎重给予。 如出现过量服用情况,由于没有解毒剂,应减少剂量或停止用药,并密切观察患者情况。 本药对湿气敏感,因此开封后需妥善保存包装,放在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尽量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高血压,腹泻,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肺炎,高血压危机,呼吸困难,血压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关节痛,胸痛,头晕,肾结石,全身痛,牙痛,晕厥,缺氧,恶心,上呼吸道感染,ALT升高,AST升高,鼻出血,皮疹,疲劳,挫伤,点状出血,头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重要的是应封闭于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进入。 这样保存可以有效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淡黄红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60片/包装[10片/包装 x 6]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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