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罗苏缬坦片20/80毫克

罗苏缬坦片20/80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瑞舒伐他汀钙›20.8mg / 1片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韩国休特克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棕色的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盒[10片/PTP×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3914 · 批准 2020.05.27 · 医保编码 6491049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改善血脂异常,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适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各患者对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进行个体化调整。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建议缬沙坦 80 mg 每日1次口服。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160 mg/日,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最高320 mg/日。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40 mg每日1次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分别以本品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品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用药前及用药期间,患者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进行。每日任何时间均可服用本品,不受进食影响。初始剂量为5毫克,每日1次;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使用。维持剂量为10毫克,每日1次,大多数患者在此剂量下可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以上,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高可增加至20毫克/日。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不超过7分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见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分的患者则有所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进行肾功能检查。尚无Child-Pugh评分超过9分患者的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后的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初始剂量为5毫克。禁忌使用40毫克剂量。 6. 易发生肌病的患者:此类患者的推荐初始剂量为5毫克。对于其中部分患者,禁忌使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合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转换为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韩国休特克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改善血脂异常,治疗高血压、心力衰竭,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及心血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不全、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异质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复合型高脂血症、同质性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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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适用于需要同时使用缬沙坦和洛苏伐他汀的患者。缬沙坦主要用于降低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和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不全患者的死亡风险,特别是对于ACE抑制剂不耐受的心力衰竭患者非常有效。洛苏伐他汀用于饮食控制难以调节的高胆固醇血症和脂质异常,能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此外,它还被证明能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减少中风和心肌梗死的风险,降低动脉血管重建术的风险。因此,本药用于改善同时存在高血压和脂质异常患者的心血管健康。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仅适用于成人,给药剂量应根据各患者对缬沙坦/瑞舒伐他汀各成分的疗效及耐受性进行个体化调整。 ◆ 缬沙坦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建议缬沙坦 80 mg 每日1次口服。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160 mg/日,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最高320 mg/日。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40 mg每日1次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品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分别以本品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品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瑞舒伐他汀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混合型高脂血症(IIb型)、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III型)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用药前及用药期间,患者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进行。每日任何时间均可服用本品,不受进食影响。初始剂量为5毫克,每日1次;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使用。维持剂量为10毫克,每日1次,大多数患者在此剂量下可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以上,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高可增加至20毫克/日。 2.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肾功能衰竭患者:轻度及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不得使用。中度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4. 肝功能衰竭患者:Child-Pugh评分不超过7分时,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未见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分的患者则有所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进行肾功能检查。尚无Child-Pugh评分超过9分患者的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5.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使用本品后的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初始剂量为5毫克。禁忌使用40毫克剂量。 6. 易发生肌病的患者:此类患者的推荐初始剂量为5毫克。对于其中部分患者,禁忌使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对于正在合用缬沙坦和瑞舒伐他汀的患者,为方便服用,可转换为本品(各单一活性成分含量相同的复方制剂)。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妊娠期间,尤其是妊娠的第二及第三期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妊娠应立即停止使用。孕育可能的女性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孕妇或哺乳期女性最好不要服用本药。肝脏或肾脏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有肌肉病史的患者以及有特定过敏病史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以及肝功能稍有损害的患者服用本药时应更加谨慎地观察。本药可能会出现肌肉疼痛、肌病,偶尔发生横纹肌溶解症,因此如有肌肉疼痛或乏力,应立即咨询医生。此外,还需密切观察有无肝功能异常、过敏反应、血压下降等症状。如要与其他药物合用,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必须告知医疗人员目前正在服用的药物。过量使用时没有特效解毒剂,因此应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本药应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存放,不应更换容器。服用期间如出现异常症状,必须立即与医疗人员商议,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副作用

消化不良、恶心、胸部不适、头晕、头痛、结膜出血、便秘、乏力、胸痛、面部水肿、周围水肿、鼻咽炎、尿路感染、挫伤、血清肝氨基转移酶(AST, ALT)水平升高、血清肌酐磷酸激酶升高、血清钾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肌肉骨骼僵硬、四肢疼痛、感觉减退、焦虑、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脊柱管狭窄、失语、口腔出血、呕吐、胰岛素非依赖性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腿部骨折、脊椎骨折、骨折、皮肤肿块、二度房室阻滞、前庭炎、视网膜脱落、详细不明的皮肤肿瘤类似状态、带状疱疹、椎间盘突出、咯血、痰病、支气管炎、感觉异常、嗓音嘶哑、胃食道逆流、憩室炎、胃炎、口腔炎、腕管综合症、寒战、面部潮红、血糖升高、甘油三酯升高、血压升高、高血压加重、颈部/肩部疼痛、脚趾骨折、骨髓炎、皮肤感染、详细不明的皮肤炎症、局部皮肤反应、心悸、心绞痛加重、听觉异常、过敏性膀胱、血清肌酐升高、玻璃体脱落、前列腺肥大、撕裂性伤口、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副鼻窦炎、腹痛(腰痛)、腹痛、咽炎、关节痛、低血压、直立性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伤、高钾血症、嗜睡、房颤、食欲减退、无力、血管性水肿、红斑、瘙痒、血清病、血管炎、肝炎、晕厥、鼻出血、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无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红细胞容积减少、血红蛋白减少、水肿、便秘、腹部疼痛、胰腺炎、瘙痒、皮疹、荨麻疹、肌肉疼痛、肌病、乏力、多发性神经病、记忆丧失、周围神经病、呼吸困难、腹泻、血小板减少症、黄疸、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嗜酸性细胞增多伴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综合症(DRESS)、狼疮样综合症、肌肉撕裂、关节痛、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血尿、抑郁症、睡眠障碍、间质性肺病、性功能障碍、男性乳腺发育、致命及非致命性肝衰竭、记忆力减退、健忘、记忆丧失症、记忆障碍、混淆、重症肌无力、眼肌无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建议在1至30摄氏度的室温下保存。如此存放可更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棕色的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盒[10片/PT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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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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