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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培酮 0.5mg
片剂 · 处方药
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3053 · 批准 2020.04.27 · 医保编码 645306940
治疗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痴呆的精神行为症状及破坏性行为障碍
本药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引起的焦虑及攻击性、双相障碍导致的躁狂发作。此外,对于智力低下的儿童、青少年、成人的行为障碍和破坏性行为障碍也有效。即,帮助改善各种精神科症状和行为问题。
本药的治疗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调整,并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 将本药放在舌上,数秒内崩解后可不伴水吞服,也可用水送服(仅限口腔崩解片)。 成人 起始剂量:利培酮每次1 mg,每日2次口服,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剂量:每次1∼3 mg,每日2次。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每日剂量超过10 mg时,与低剂量相比未观察到额外疗效,且可能增加锥体外系症状的风险。仅在判断个别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给予每日超过10 mg的剂量。 由于每日剂量超过16 mg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得给予。 如需额外镇静作用,可合并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 老年患者及有低血压倾向的患者 起始剂量为每次0.5 mg,每日2次。根据患者状况,每日2次、每次增加0.5 mg,直至达到每次1~2 mg、每日2次。通常,每次1.5 mg以上、每日2次的剂量增加应至少间隔1周。 从原有抗精神病药物转换为本药时 如医学上适宜,应在逐渐减少原有药物剂量的同时开始使用本药。如医学上适宜,从原有长效注射抗精神病药物转换时,应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药,替代该次长效制剂注射。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合并的抗帕金森病药物。 阿尔茨海默型痴呆患者的激越、攻击行为或精神病性症状 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0.25 mg,每日2次。根据患者需要,可至少间隔2日,每次增加0.25 mg、每日2次。大多数患者的最佳剂量为每次0.5 mg、每日2次,但根据患者情况可增加至每次1 mg、每日2次。患者达到最佳剂量后,也可考虑每日1次的给药方案。与对症治疗一样,应评估持续使用本药的合理性。 双相障碍躁狂发作的辅助治疗 建议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日1次2 mg。根据患者情况,可间隔24小时以上增加每日剂量1 mg。大多数患者的最佳剂量为每日2∼6 mg。与对症治疗一样,应评估持续使用本药的合理性。 肾功能损害和肝功能损害 肾功能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起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应减半,并应更缓慢地调整剂量。对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时应谨慎(参见5. 一般注意事项)
儿童及15岁以下青少年的临床经验不足。 儿童及15岁以下青少年的临床经验不足。 体重50 kg以上 起始剂量为本药0.5 mg,每日1次。根据患者需要,可至少间隔2日,每日增加0.5 mg。大多数患者的最佳剂量为1 mg每日1次。根据患者情况,可每日1次服用0.5∼1.5 mg。 体重50 kg以下 起始剂量为0.25 mg,每日1次。根据患者需要,可至少间隔2日,每日增加0.25 mg。大多数患者的最佳剂量为0.5 mg每日1次。根据患者情况,可每日1次服用0.25∼0.75 mg。 5岁以下儿童的临床经验不足。
本药在高龄痴呆患者中使用时可能增加死亡率,因此需谨慎。特别是在与利尿剂如呋塞米联合使用时,死亡风险可能更高,因此在联合用药之前需谨慎考虑风险与收益。在使用本药时需确认静脉血栓症发生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含阿斯巴甜的制剂需特别注意苯丙酮尿症患者。本药及其成分如有过敏反应者、处于中枢神经抑制状态、昏迷状态、接受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某些遗传性乳糖不耐症患者禁用。患有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异常、癫痫病史患者、高龄者、妊娠及哺乳期女性应谨慎使用本药。本药可能引起多种神经系统异常症状及消化、心血管、皮肤等多部位的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反应需立刻咨询医疗人员。本药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或酒精联合使用时可能加重中枢神经抑制,因此联合使用时需谨慎。此外,与影响药物代谢的酶类共同使用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使用本药时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咨询医生。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服用剂量,若有异常症状应立刻接受急救。本药需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遵守成分与存储方法安全使用。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空气或湿气的影响。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椭圆形赤褐色薄膜包衣片
内销用 - 30片/瓶, 内销用 - 2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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