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保宁卡维地洛片12.5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已过期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1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博宁
外观
赤褐色圆形药片
包装
内包装 - 90片/盒[(10片/PTP X 9)]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1745 · 批准 2020.03.13

该产品已于2025.03.13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成人 前2天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12.5 mg,口服;之后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 通常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老年人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每次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用药2周后疗效仍不充分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前2天以本药计,每次12.5 mg、每日2次口服;之后每次25 mg、每日2次口服。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用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药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慢性心力衰竭的常规治疗方案,包括ACE抑制剂、利尿剂,通常还包括洋地黄制剂)应保持稳定。此外,开始本药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通常初始治疗时,以本药计,每次3.125 mg、每日2次,口服2周。患者能够良好耐受此治疗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之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从而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博宁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特别是与利尿剂、地高辛制剂、ACE抑制剂及其他血管扩张剂联合使用时,有助于改善症状。患者可期望通过本药实现血压控制和心脏功能改善的积极效果。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成人 前2天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12.5 mg,口服;之后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 通常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老年人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每次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用药2周后疗效仍不充分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前2天以本药计,每次12.5 mg、每日2次口服;之后每次25 mg、每日2次口服。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用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药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慢性心力衰竭的常规治疗方案,包括ACE抑制剂、利尿剂,通常还包括洋地黄制剂)应保持稳定。此外,开始本药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通常初始治疗时,以本药计,每次3.125 mg、每日2次,口服2周。患者能够良好耐受此治疗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之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从而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在特定健康状况下使用。 例如,过敏于本药或其成分的人、心脏功能极差的人、哮喘或慢性肺病患者使用本药可能会加重症状。 同时,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糖尿病患者或血压极低的患者、肝功能或肾功能受到严重损害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 本药对心跳过缓或心脏传导有问题的人也可能存在风险。 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眩晕、疲劳、头痛等症状,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心功能下降或血压急剧下降,因此需要注意。 突然停止使用本药可能会加重心脏病症状,故需遵循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与其他药物共同服用时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的其他药物,应告知医生或药师。 特别是在与降压药、糖尿病治疗药、心脏药物合用时,需要更加细致的观察。 本药在暴露于光线下可能会变色,因此应存放在避光的密闭容器中,并置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精神错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恶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59 项症状
  • 高度心动过缓
  • 休克
  • 完全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低血压
  • 意识丧失
  • 脉搏减少
  • 四肢寒冷
  • 水肿
  • 心律停搏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阻力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瘙痒
  • 类扁平苔藓反应
  • 多汗
  • 过敏性皮疹
  • 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低血糖
  • 甲状腺功能亢进隐匿
  • 高血糖
  • 体重增加
  • 血中胆固醇增加
  • 心动过缓
  • 低血压
  • 气促
  • 心绞痛合并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眼泪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觉障碍
  • 眼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低血压
  • 心率减少
  • 心肌弱化
  • 心律停搏
  • 心源性休克
  • 呼吸困难
  • 支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性癫痫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同时,应避免存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重要的是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赤褐色圆形药片

包装单位

内包装 - 90片/盒[(10片/PTP X 9)]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