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保宁卡维地洛片25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已过期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博令(株)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
内服用 - 90片/盒[(10片/PTP X 9)]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1744 · 批准 2020.03.13

该产品已于2025.03.13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天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12.5 mg,口服;之后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 (2) 通常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人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每次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用药2周后疗效仍不充分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天以本药计,每次12.5 mg、每日2次口服;之后每次25 mg、每日2次口服。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用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药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慢性心力衰竭的常规治疗方案,包括ACE抑制剂、利尿剂,通常还包括洋地黄制剂)应保持稳定。此外,开始本药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以本药计,每次3.125 mg、每日2次,口服2周。患者能够良好耐受此治疗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之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从而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成分

生产厂家
博令(株)

功效・作用

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特别是在与利尿剂、数字化药物、ACE抑制剂及其他血管扩张剂联合使用时,能够有效管理症状。作为辅助治疗,减轻心脏负担,改善血液循环,从而改善患者健康状况。因此,本药用于心血管疾病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天以卡维地洛计,每日1次,每次12.5 mg,口服;之后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 (2) 通常每日1次,每次25 mg,口服,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人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每次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用药2周后疗效仍不充分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天以本药计,每次12.5 mg、每日2次口服;之后每次25 mg、每日2次口服。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用药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人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药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慢性心力衰竭的常规治疗方案,包括ACE抑制剂、利尿剂,通常还包括洋地黄制剂)应保持稳定。此外,开始本药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以本药计,每次3.125 mg、每日2次,口服2周。患者能够良好耐受此治疗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之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治疗2周;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从而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给特定患者使用。例如,对于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人、心源性休克患者、心跳极慢或心传导存在问题的患者、肺心病患者、因糖尿病引起的代谢异常患者、心脏功能极弱的患者、哮喘或慢性肺病患者可能存在风险。 此外,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肝功能严重损伤的患者、外周循环障碍患者也不应服用本药。对乳糖有基因性分解障碍的患者也不适合使用本药。 给药时,对糖尿病患者、严重过敏病史或对β-阻滞剂敏感的患者、低血压患者、肾功能差的患者、高龄者等需特别小心。 服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疲劳等轻微症状,也可能会出现心跳过慢或血压过低的情况。由于心衰症状可能加重,因此需要定期进行心脏功能检查。 可能会发生肝功能障碍、血糖调节问题、皮疹、血液异常等多种副作用,如出现异常症状请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需长期服用时,应定期检查心脏、肝脏和肾脏功能,突然停药可能加重心脏症状,因此必须按照医生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与其他药物有众多相互作用,可能会影响血压或心跳,因此服用期间必须将所有正在服用的药物告知医疗人员。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应避免服用,对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对于高龄者,因肝功能减退可能导致药物浓度升高,因此应从低剂量开始并进行严密观察。 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血压降低、心率减慢、心脏功能减退等严重症状,应立即联系医疗人员并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在光照下可能变色,因此应存放在避光的容器内,并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迷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恶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58 项症状
  • 高度心动过缓
  • 休克
  • 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低血压
  • 意识丧失
  • 脉搏减少
  • 四肢冰冷
  • 水肿
  • 心动停止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阻力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瘙痒
  • 平坦红斑样反应
  • 多汗
  • 过敏性皮疹
  • 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低血糖
  • 甲状腺功能亢进隐藏
  • 高血糖
  • 体重增加
  • 血清胆固醇增加
  • 心动过缓
  • 低血压
  • 窒息
  • 在心绞痛中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泪液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力障碍
  • 眼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有毒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降压
  • 心肌弱化
  • 心动停止
  • 心源性休克
  • 呼吸困难
  • 支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性癫痫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须存放在不透光的密闭容器中。 此外,为保持药效,重要的是在室温1度至30度之间储存。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内服用 - 90片/盒[(10片/PTP X 9)]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