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凯丽隆片200毫克(琥珀酸瑞波西利)

凯丽隆片200毫克(琥珀酸瑞波西利)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琥珀酸瑞波西利›254.4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Novartis Korea Ltd.
外观
亮紫色的圆形膜衣片
包装
21片/铝箔[X1],14片/铝箔[X3],21片/铝箔[X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7575 · 批准 2019.10.30 · 医保编码 6536032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HR阳性·HER2阴性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早期乳腺癌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 早期乳腺癌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以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1次口服400 mg(200 mg薄膜衣片2片),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 早期乳腺癌患者应持续服用本品3年,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本品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用药时,芳香化酶抑制剂的剂量及用法请参阅其说明书。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及男性应联合使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以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1次口服600 mg(200mg薄膜衣片3片),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 本品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用药时,应给予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推荐剂量(参阅说明书)。 本品与氟维司群联合用药时,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为500mg,于第1天、第15天和第29天给药,此后每月给药1次(参阅说明书)。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绝经前及围绝经期女性应联合使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建议早期乳腺癌及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尽可能在早晨、每天大致固定的时间服用本品和芳香化酶抑制剂。 如果患者服用本品后呕吐或漏服,不应补服本品。下一剂应按计划时间服用。吞咽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本品,应整片吞服。如果药片破损、开裂或不完整,不得服用。 剂量调整 根据不良反应调整剂量 早期乳腺癌 起始剂量:400mg/day,200mg 2片 剂量减至:200mg/day*,200mg 1片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起始剂量:600 mg/day,200mg 3片 首次减量:400 mg/day,200mg 2片 第二次减量:200 mg/day*,200mg 1片 *如需进一步减至200 mg/day以下,应停止给药。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1或2级(ANC 1000/mm3 -< LLN):无需调整剂量。 3级(ANC 500 -< 1000/mm3):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恢复给药时,按原剂量继续给药。如3级毒性复发,暂停给药直至恢复,然后将本品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继续给药。 3级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暂停给药,直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至2级或以下。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 4级(ANC<500/mm3):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 *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伴有一次性发热,体温超过38.3℃,或体温达到38℃以上并持续1小时以上,和/或伴有并发感染。 肝胆毒性 AST和/或ALT较基线升高*,且总胆红素不超过ULN的2倍时 1级(>ULN ~ 3 ULN):无需调整剂量。 2级(> 3 ~ 5 ULN):基线*低于2级时: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基线级别或以下,然后按相同剂量恢复给药。如复发至2级,将本品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基线*为2级时:无需中断给药。 3级(> 5 ~ 20 ULN):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基线*级别或以下,然后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如复发至3级,应停止使用本品。 4级(> 20 ULN):停止使用本品。 在无胆汁淤积的情况下,AST和/或ALT升高并伴有总胆红素升高:无论基线*级别如何,若总胆红素>2 ULN且ALT和/或AST> 3 ULN,应停止使用本品。 *基线=治疗开始前 QT间期延长 >480ms及≤500ms 早期乳腺癌:暂停给药,直至QTcF延长改善至低于481 ms。按相同剂量恢复给药。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 如果QTcF复发至481ms或以上,应暂停使用本品,直至QTcF改善至低于481ms。随后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 >500ms:如果QTcF改善至低于481ms,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如果QTcF再次超过500ms,应停止使用本品。 如果QTcF间期超过500ms,或较基线变化超过60ms,并出现以下症状,应永久停用本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不明原因晕厥,或严重心律失常的体征/症状。 如需进一步减至200mg/day以下,应停止给药。 间质性肺疾病/肺炎 1级(无症状):无需调整剂量。开始适当的医学治疗,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 2级(有症状):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并考虑将剂量降低一个级别*后恢复给药。如复发至2级,应停止使用本品。 3级(重度)或4级(危及生命):停止使用本品。 *考虑恢复使用本品时,应进行个体化获益-风险评估。 其他毒性*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开始适当的医学治疗,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 3级: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按相同剂量恢复给药。如复发至3级,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 4级:停止使用本品。 *不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肝毒性、间质性肺疾病/肺炎及QT间期延长。 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的剂量调整 避免本品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并考虑改用抑制CYP3A可能性较低的替代合并用药。 早期乳腺癌患者必须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应监测不良反应,必要时将本品剂量减至200 mg。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必须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将本品剂量减至400mg,每日1次。 停止使用强效抑制剂时,将本品剂量调整为开始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之前的剂量。应在经过至少5个强效CYP3A抑制剂半衰期后进行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早期乳腺癌合并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级)无需调整剂量。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400mg,每日1次。尚未在中度和重度肝功能损害的乳腺癌患者中研究本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00mg,每日1次。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害的乳腺癌患者中研究本品。

成分

进口商
Novartis Korea Ltd.

功效・作用

治疗HR阳性·HER2阴性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早期乳腺癌

  • 早期乳腺癌
  • 进展性乳腺癌
  • 转移性乳腺癌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雌激素受体阳性和HER2阴性的乳腺癌患者。对于早期乳腺癌,作为辅助治疗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给药,适用于复发风险较高的II期和III期患者。绝经前或转移期女性和男性应与LHRH激动剂联合使用。对于进展性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根据绝经状态与芳香化酶抑制剂或富马酸福莫司特联合作为一线内分泌治疗。绝经后的患者在内分泌治疗后如果疾病进展,应与富马酸福莫司特联合使用。本药有效改善雌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 早期乳腺癌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以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1次口服400 mg(200 mg薄膜衣片2片),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 早期乳腺癌患者应持续服用本品3年,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本品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用药时,芳香化酶抑制剂的剂量及用法请参阅其说明书。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及男性应联合使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以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1次口服600 mg(200mg薄膜衣片3片),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 本品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用药时,应给予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推荐剂量(参阅说明书)。 本品与氟维司群联合用药时,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为500mg,于第1天、第15天和第29天给药,此后每月给药1次(参阅说明书)。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绝经前及围绝经期女性应联合使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建议早期乳腺癌及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尽可能在早晨、每天大致固定的时间服用本品和芳香化酶抑制剂。 如果患者服用本品后呕吐或漏服,不应补服本品。下一剂应按计划时间服用。吞咽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本品,应整片吞服。如果药片破损、开裂或不完整,不得服用。 剂量调整 根据不良反应调整剂量 早期乳腺癌 起始剂量:400mg/day,200mg 2片 剂量减至:200mg/day*,200mg 1片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起始剂量:600 mg/day,200mg 3片 首次减量:400 mg/day,200mg 2片 第二次减量:200 mg/day*,200mg 1片 *如需进一步减至200 mg/day以下,应停止给药。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1或2级(ANC 1000/mm3 -< LLN):无需调整剂量。 3级(ANC 500 -< 1000/mm3):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恢复给药时,按原剂量继续给药。如3级毒性复发,暂停给药直至恢复,然后将本品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继续给药。 3级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暂停给药,直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至2级或以下。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 4级(ANC<500/mm3):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 *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伴有一次性发热,体温超过38.3℃,或体温达到38℃以上并持续1小时以上,和/或伴有并发感染。 肝胆毒性 AST和/或ALT较基线升高*,且总胆红素不超过ULN的2倍时 1级(>ULN ~ 3 ULN):无需调整剂量。 2级(> 3 ~ 5 ULN):基线*低于2级时: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基线级别或以下,然后按相同剂量恢复给药。如复发至2级,将本品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基线*为2级时:无需中断给药。 3级(> 5 ~ 20 ULN):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基线*级别或以下,然后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如复发至3级,应停止使用本品。 4级(> 20 ULN):停止使用本品。 在无胆汁淤积的情况下,AST和/或ALT升高并伴有总胆红素升高:无论基线*级别如何,若总胆红素>2 ULN且ALT和/或AST> 3 ULN,应停止使用本品。 *基线=治疗开始前 QT间期延长 >480ms及≤500ms 早期乳腺癌:暂停给药,直至QTcF延长改善至低于481 ms。按相同剂量恢复给药。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 如果QTcF复发至481ms或以上,应暂停使用本品,直至QTcF改善至低于481ms。随后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 >500ms:如果QTcF改善至低于481ms,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如果QTcF再次超过500ms,应停止使用本品。 如果QTcF间期超过500ms,或较基线变化超过60ms,并出现以下症状,应永久停用本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不明原因晕厥,或严重心律失常的体征/症状。 如需进一步减至200mg/day以下,应停止给药。 间质性肺疾病/肺炎 1级(无症状):无需调整剂量。开始适当的医学治疗,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 2级(有症状):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并考虑将剂量降低一个级别*后恢复给药。如复发至2级,应停止使用本品。 3级(重度)或4级(危及生命):停止使用本品。 *考虑恢复使用本品时,应进行个体化获益-风险评估。 其他毒性*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开始适当的医学治疗,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 3级: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按相同剂量恢复给药。如复发至3级,将剂量降低一个剂量级别后恢复给药。 4级:停止使用本品。 *不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肝毒性、间质性肺疾病/肺炎及QT间期延长。 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的剂量调整 避免本品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并考虑改用抑制CYP3A可能性较低的替代合并用药。 早期乳腺癌患者必须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应监测不良反应,必要时将本品剂量减至200 mg。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必须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将本品剂量减至400mg,每日1次。 停止使用强效抑制剂时,将本品剂量调整为开始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之前的剂量。应在经过至少5个强效CYP3A抑制剂半衰期后进行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早期乳腺癌合并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级)无需调整剂量。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400mg,每日1次。尚未在中度和重度肝功能损害的乳腺癌患者中研究本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00mg,每日1次。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害的乳腺癌患者中研究本品。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引起严重的间质性肺病或肺炎,因此在使用中如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本药可能延长心跳的电信号QT间期,因此有心脏疾病或电解质失衡的患者使用时需谨慎。 本药与特定心脏相关药物或强效的CYP3A抑制剂同服可能有风险,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务必告知医生正在服用的其他药物。 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若肝酶升高,需调整药物剂量或停药。 本药会减少白细胞中中性粒细胞的数量,可能增加感染风险,因此如出现发热或感染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疗人员。 怀孕女性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不得使用本药;孕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服药后至少3周内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可能出现严重的皮肤反应,如皮肤出现严重的皮疹或水疱,须立即停药并与医生咨询。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在无需特别剂量调整的情况下使用,但如出现异常症状,应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必须冷藏保存,遵循保存条件以维持药效。

副作用

  • 间质性肺疾病
  • 肺炎
  • QT间期延长
  • ALT升高
  • AST升高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感染
  • 恶心
  • 头痛
再查看 39 项症状
  • 疲劳
  • 白细胞减少症
  • 肝功能指标异常
  • 贫血
  • 血小板减少症
  • 淋巴细胞减少症
  • 低钙血症
  • 低钾血症
  • 食欲不振
  • 头晕
  • 咳嗽
  • 呼吸困难
  • 腹泻
  • 便秘
  • 腹痛
  • 呕吐
  • 口腔炎
  • 脱发
  • 皮疹
  • 瘙痒
  • 无力
  • 发热
  • 周围水肿
  • 口咽疼痛
  • 血中肌酐升高
  • 流泪增多
  • 眼干燥
  • 低磷血症
  • 晕厥
  • 腰痛
  • 消化不良
  • 味觉障碍
  • 皮肤干燥
  • 红斑
  • 白斑症
  • 口干
  • 胆红素增高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多形性红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必须密封存放。此外,为维持药效,应存放在冷藏温度2到8度之间的阴凉地方。

外观·包装

外观

亮紫色的圆形膜衣片

包装单位

21片/铝箔[X1],14片/铝箔[X3],21片/铝箔[X3]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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