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雷巴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普雷巴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7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汉风制药
外观
含有白色粉末的上部赤褐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5662 · 批准 2019.08.12 · 医保编码 6581070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治疗纤维肌痛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损害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每日剂量600 mg。不能耐受目标每日剂量时,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450 mg。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每日300 mg剂量下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尽管也进行了每日600 mg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不建议使用超过每日450 mg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72 ⅹ 血清肌酐浓度(serum creatinine, mg/dl)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按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 or TID ≥30-<60 75 300 BID or TID ≥15-<30 25-50 150 QD or 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1次给药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7. 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由于缺乏关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充分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因此不建议用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汉风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治疗纤维肌痛

  •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
  •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 部分发作
  • 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成年人周围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此外,在癫痫患者中作为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有助于缓解症状。同时对纤维肌痛患者的症状缓解也有效。本药物帮助控制各种神经相关疾病的疼痛和发作,从而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损害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每日剂量600 mg。不能耐受目标每日剂量时,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别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450 mg。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每日300 mg剂量下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尽管也进行了每日600 mg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不建议使用超过每日450 mg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72 ⅹ 血清肌酐浓度(serum creatinine, mg/dl)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按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 or TID ≥30-<60 75 300 BID or TID ≥15-<30 25-50 150 QD or 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1次给药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7. 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由于缺乏关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充分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因此不建议用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如出现抑郁或异常情绪变化,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或乳糖不耐受患者应避免服用,含乳糖的制剂不应给予有遗传性乳糖代谢异常的患者。 糖尿病患者应注意体重增加可能导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调整。 如出现血管水肿症状,例如面部或口部周围肿胀,应立即停止服用。 老年人在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头晕、嗜睡、混乱等症状,需特别注意,并应确保在这些症状消失之前保持安全。 可出现视线模糊或视力变化,若出现此症状,停药后可恢复。 停药时可能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需咨询医生。 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应特别注意,本药可能有滥用风险,并需观察是否有滥用迹象。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通过停药后有改善肾功能的案例。 心脏病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谨慎,特别是重度充血性心衰患者需注意。 与阿片类镇痛药一起服用时,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需注意,可能出现呼吸抑制等严重副作用。 孕早期可能对胎儿有先天性畸形风险,因此孕妇不宜服用,育龄女性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应避免给婴儿带来影响,如有必要,应咨询医生。 进行驾驶或操作机械等需要注意的活动时,应注意本药可能造成的头晕或嗜睡。 如果过量服用本药,可能出现嗜睡、混乱、抑郁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如有必要,可能需要血液透析等治疗。 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如出现严重皮疹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寻求医疗帮助。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候群,心神不宁,自杀念头,疼痛,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呼吸抑制,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性过敏,抑郁,快感,性欲减退,失眠,离人症,性快感障碍,心神不宁,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高涨,适当术语寻找的困难,幻觉,异常的梦,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不住,无动于衷,头晕,嗜睡,协调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口吃,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震,语言障碍,间歇性肌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眩晕,感知过敏,灼烧感,活动性颤抖,晕厥,迷糊,运动减退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力模糊,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力障碍,视野缺损,光幻觉,眼干,眼睑肿胀,视力减退,眼痛,眼疲劳,泪液分泌增加,眼刺激,瞳孔散大,振荡时,视力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明亮,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律减慢,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周围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喉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状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四肢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功能衰竭,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无月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房肥大,周围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酒醉感觉,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迫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乏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糖增加,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减少,体重减轻,血清肌酐增加,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男性乳腺增生,倦怠,谵妄,麻痹(面瘫),情绪障碍,嗜睡,混乱状态,抑郁症,情绪波动,心神不宁,痉挛加重,运动失调,口语障碍,感觉异常,记忆力障碍,注意力障碍,便秘,胃肠道障碍,血便,BUN增加,排尿困难,耳鸣,皮肤病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可阻挡空气和湿气的密闭容器中,温度应保持在15至30度的室温下存放。 如此存放能保持药效更久。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粉末的上部赤褐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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