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利奈洛片20毫克(利伐沙班)

处方药片剂口服已过期
成分・含量
利伐沙班(微粉化)›2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广东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棕色带红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7片/PTP包装,30片(10片/PTP包装X3),100片(10片/PTP包装X10)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3122 · 批准 2019.05.14

该产品已于2024.05.14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预防心房颤动相关的卒中和栓塞,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并预防其复发及术后发生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与食物同服。 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植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12个月。 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15mg 每日2次,30mg 第22天起:20mg 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 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疗程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产生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15 mg 2片。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补足漏服剂量而使每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且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且INR ≤ 2.5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接受本品与维生素K拮抗剂联合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距末次服药24小时后即可进行INR检测。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胃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若正在持续输注胃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则应在停止输注时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本品,并在下一次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肌酐清除率为50-80 mL/min的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谨慎使用本品。 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使用本品。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生产厂家
广东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预防心房颤动相关的卒中和栓塞,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并预防其复发及术后发生

  • 中风,全身性栓塞,深静脉血栓症,肺栓塞,静脉血栓栓塞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能降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同时它对深静脉血栓症和肺栓塞的治疗有效,并降低这些病症复发的风险。最后,它用于预防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的成人患者的静脉血栓栓塞。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与食物同服。 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植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可将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 与P2Y12抑制剂联合使用,最长12个月。 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 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15mg 每日2次,30mg 第22天起:20mg 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 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最初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于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疗程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产生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15 mg 2片。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补足漏服剂量而使每日给药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且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且INR ≤ 2.5时,应开始服用本品。 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测结果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接受本品与维生素K拮抗剂联合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测。停用本品后,距末次服药24小时后即可进行INR检测。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胃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若正在持续输注胃肠外制剂(例如静脉内普通肝素),则应在停止输注时开始服用本品。 停用本品,并在下一次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肌酐清除率为50-80 mL/min的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谨慎使用本品。 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使用本品。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及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注意事项

本药用于防止或治疗阻止血液凝固形成血栓。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发生出血,因此需要仔细观察出血的迹象或症状。 特别是如果出现头痛、眩晕、苍白、严重淤青或出血、血便、血尿等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本药不适用于某些疾病患者,例如,出血严重患者、肝功能严重受损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乳糖不耐症患者等。 肾功能较差患者或出血风险较高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要格外谨慎,在此情况下需要遵循医生的指示对剂量进行调整或监测。 与其他抗凝剂或影响血液凝固的药物一起使用时,出血风险增加,因此必须向医疗人员报告正在服用的药物。 本药可能与某些抗真菌药、抗病毒药以及某些抗生素相互作用,导致血液中浓度增加,因此如果正在服用这些药物,应咨询医生。 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必须采取避孕措施,哺乳期的女性最好避免服用本药。 服用本药的老年人出血风险可能更高,因此需要谨慎。 如计划进行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应在手术前一定时间停止服用本药,手术后也应考虑出血风险来决定重新给药的时机。 过量服用会大大增加出血风险,因此必须准确遵守剂量,不得自行增减。 服用本药期间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须小心,如果感到嗜睡或眩晕,应避免这些活动。 本药对儿童和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建议使用。 服用中如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严重出血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副作用

出血,贫血,血小板增多症,心动过速,眼球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胃痛,腹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口干,发热,肢端水肿,全身性力量和能量减少,不适感,局部水肿,肝功能障碍,黄疸,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治疗后出血,瘀伤,伤口分泌物,血管假性动脉瘤,转氨酶增高,血液中胆红素增高,碱性磷酸酶增高,LDH增高,脂肪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转移酶增高,结合胆红素增加,四肢疼痛,出血性关节炎,肌肉出血,头晕,头痛,脑内及颅内出血,晕厥,泌尿生殖系统出血,肾功能障碍,鼻出血,咯血,痒,皮疹,斑片出血,皮肤及皮下出血,荨麻疹,低血压,血肿,血管水肿,过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胆汁淤积,肝炎,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嗜酸细胞增多,伴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嗜酸性肺炎,作为再审异常案例报告的发热,病因不明的出血,手术后血肿,出血性十二指肠溃疡,血便,黑便,深静脉血栓形成,关节痛,绿脓杆菌伤口感染,鼻咽炎,心肌梗死,心肌病,心脏酶升高,面部潮红,充血性心力衰竭,尿路感染,膜性肠炎,哮喘,肺水肿,胸膜积液,流感样症候群,药物过敏反应,心房颤动,心力衰竭,心脏骤停,脑梗塞,痰病,哮喘,喉炎,吞咽困难,肠道运动障碍,骨折,关节炎,关节病,横纹肌溶解,尿路感染,排尿疾病,肾结石,膀胱癌,前列腺增生,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保护免受空气或湿气的影响,建议在常温下1度到30度之间存储。

外观·包装

外观

棕色带红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7片/PTP包装,30片(10片/PTP包装X3),100片(10片/PTP包装X10)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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