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瑞丁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普瑞丁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7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泰极制药株式会社
外观
装有白色粉末的上部深棕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6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233 · 批准 2019.04.11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口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降低剂量。(参见“4.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考察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能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经血液透析从血浆中有效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30-<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追加剂量:25 mg,100 mg,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给药方案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追加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泰极制药株式会社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周围神经病变性疼痛,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癫痫,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的周围和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此外,对癫痫患者的部分发作也有辅助治疗效果。也用于缓解纤维肌痛的症状,帮助控制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及疼痛。因此,用于周围神经病变性疼痛、某些癫痫症状及纤维肌痛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口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降低剂量。(参见“4.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考察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能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经血液透析从血浆中有效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30-<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追加剂量:25 mg,100 mg,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给药方案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追加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过程中如出现情绪变化或抑郁症状,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对本药过敏或有乳糖不耐症的患者不应服用。 糖尿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能需要调整血糖调节药物的剂量,以应对体重增加。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本药。 老年人由于可能发生头晕或嗜睡,事故风险增加,因此在服用本药的初期应特别小心。 可能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或视觉变化,如出现症状,应咨询医务人员。 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务人员的指示逐渐调整用药。 存在药物滥用的风险,因此,曾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应特别谨慎服用。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本药剂量。 心脏病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谨慎。 与其他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的药物一同使用时,需警惕呼吸抑制的风险。 在怀孕初期,存在胎儿畸形的风险,因此,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在怀孕期间不建议使用本药。 哺乳期女性应注意本药通过母乳排出,因此应避免哺乳或咨询医务人员。 本药可能引起头晕和嗜睡,操纵车辆或危险机械时应谨慎。 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皮肤反应,请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医务人员。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混淆、嗜睡、抑郁等症状,必要时可能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应储存在儿童或他人无法接触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候群,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呼吸抑制,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性过敏,幸福感,性欲减少,离人症,性感觉障碍,焦躁,情绪波动,情绪低落,情绪高涨,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不住,无动于衷,运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发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歇性肌肉抽搐,反射减退,运动障碍,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头晕,感知过敏,灼烧感,活动性颤抖,晕厥,意识模糊,运动减退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野障碍,视野缺损,光幻觉,眼干,眼球肿胀,视力下降,眼球疼痛,眼疲劳,泪液分泌增加,眼部刺激,瞳孔散大,震动时,视野的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亮度,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动过缓,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末端寒冷,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喉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腔干燥,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管炎,口腔感觉降低,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四肢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衰竭,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无月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房肥大,末梢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绷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减少,血液中钾降低,体重减轻,血清肌酐升高,白细胞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症,尿潴留,女性乳腺发育,倦怠,谵妄,麻痹,情感障碍,动摇,不安,痉挛加重,休克,类过敏反应症状,皮肤粘膜症候群,多形性红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潮和氧气影响。建议的储存温度应在15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粉末的上部深棕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6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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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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