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加汀胶囊25毫克(普瑞巴林)

普加汀胶囊2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2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哈拿制药(株)
外观
装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上部浅微黄,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
内需用 - 30胶囊/瓶,内需用 -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0613 · 批准 2019.01.23 · 医保编码 6578063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服用,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肾功能损害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后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开展了600 mg/日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量后停药。 5.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肌酐清除率(mL/min)* = [140 – 年龄(岁)] x 体重(kg) 72 x 血清肌酐浓度(serum creatinine, mg/dL)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从血浆中有效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 给药方法 / 起始剂量(mg/日) / 最大剂量(mg/日) ≥60 / 150 / 600 / BID或TID ≥30-<60 / 75 / 300 / BID或TID ≥15-<30 / 25-50 / 150 / QD或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未满12岁的儿童: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17岁的青少年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哈拿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外周神经病性疼痛,中枢神经病性疼痛,局部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年人的外周及中枢神经病性疼痛的治疗。同时,作为癫痫患者局部发作的辅助治疗,也能帮助缓解纤维肌痛的症状。因此,本药对神经病性疼痛、癫痫发作及纤维肌痛的治疗效果显著。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服用,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肾功能损害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后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开展了600 mg/日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量后停药。 5.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肌酐清除率(mL/min)* = [140 – 年龄(岁)] x 体重(kg) 72 x 血清肌酐浓度(serum creatinine, mg/dL)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从血浆中有效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 给药方法 / 起始剂量(mg/日) / 最大剂量(mg/日) ≥60 / 150 / 600 / BID或TID ≥30-<60 / 75 / 300 / BID或TID ≥15-<30 / 25-50 / 150 / QD或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未满12岁的儿童: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17岁的青少年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若出现情绪变化或异常行为,需立即咨询医生。 有过敏于本药成分的患者或有特定遗传代谢问题的患者切勿服用。 糖尿病患者由于体重增加可能影响血糖控制,应根据医生指示调整剂量。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老年人由于头晕和嗜睡,跌倒风险增加,服用初期需特别小心。 如出现视力模糊或其他视力变化症状,若症状未改善,需告知医生。 本药如突然停用,会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应根据医生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由于有滥用药物的风险,曾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在服药前需咨询医疗人员。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心脏病患者也需注意服用。 与阿片类疼痛药同用时,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效应可能增加,须谨慎配合使用。 本药可能引起头晕和嗜睡,驾驶或操作危险机器前需确认症状。 妊娠早期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因此正在妊娠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用药前一定要咨询医疗人员。 哺乳期间本药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因此需与医生讨论哺乳及用药事宜。 大量服用时可能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等症状,应立即接受急救。 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且不应移入其他容器。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围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坐立不安,自杀想法,疼痛,癫痫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呼吸抑制,呼吸功能下降,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肾功能障碍,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定向障碍,刺激过敏,满足感降低,性欲减退,解离感,性快感异常,焦虑,情绪不稳定,情绪低落,情绪高涨,寻找适当术语的困难,幻觉,非正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失控,麻木,失调,运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震颤,构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肝性肌肉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头晕,感知过敏,灼热感,活动性颤抖,昏厥,神志不清,运动低下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阻滞,心动过速,同向性心动过缓,同向性心动过速,同向性心律失常,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末梢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部膨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管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样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疼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功能衰竭,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腺肥大,外周水肿,水肿,行走异常,跌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迫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降低,血清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肺水肿,恶心,腹泻,舌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男性乳腺发育,乏力,休克,过敏性休克症状,黏膜皮肤综合症,多形性红斑,谵妄,麻痹(面瘫),情感障碍,动摇,坐立不安,痉挛加重,睡眠障碍,消化障碍,耳鸣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与空气或湿气隔绝的密闭容器中,温度应保持在15度到30度之间的阴凉处。 如此存放可延长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上部浅微黄,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内需用 - 30胶囊/瓶,内需用 - 1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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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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