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瑞加巴胶囊150mg(普瑞巴林)

普瑞加巴胶囊150mg(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有限公司市地市生物
外观
外观为白色粉末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 6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2684 · 批准 2017.05.29 · 医保编码 6695021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纤维肌痛的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受损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受损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降低剂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进行了600 mg/日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停药,停药过程至少持续1周。 5. 肾功能受损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受损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少剂量。肌酐清除率[表1]通过以下公式确定。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补充给药。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30-<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25, 100,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受损患者 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受损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有限公司市地市生物

功效・作用

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纤维肌痛的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 部分发作
  • 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成年人的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并作为癫痫特别是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此外对纤维肌痛也有效。主要用于改善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疼痛和发作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受损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受损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降低剂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进行了600 mg/日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停药,停药过程至少持续1周。 5. 肾功能受损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受损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少剂量。肌酐清除率[表1]通过以下公式确定。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补充给药。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30-<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25, 100,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受损患者 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受损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药期间需密切观察抑郁症状或情绪变化。 有对本药过敏或有特定遗传性乳糖不耐受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 糖尿病患者需注意因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 如出现血管水肿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本药的使用。 老年人因可能因头晕或嗜睡而面临摔倒等事故风险,因此在本药使用初期要特别小心。 可能出现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如出现症状应咨询医疗人员。 突然中止本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在医疗人员指导下逐渐中止。 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谨慎,因为滥用风险可能较高。 肾功能降低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谨慎观察。 如与阿片类镇痛药合用,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 本药可能导致头晕和嗜睡,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前需确认自身状态。 妊娠早期可能存在胎儿先天性畸形的风险,孕妇应避免服用,生育年龄女性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需咨询医疗人员,因为本药可能通过母乳传播。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等症状,必要时可能需要透析等治疗。 应将本药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注意勿将药物转移到其他容器。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心情和行为的异常变化
  • 血管性水肿
  • 面部水肿
  • 口周围水肿
  • 上呼吸道水肿
  • 头晕
  • 嗜睡
再查看 204 项症状
  • 意识丧失
  • 混乱
  • 精神障碍
  • 视力模糊
  • 视力变化
  • 失眠
  • 头痛
  • 恶心
  • 焦虑
  • 腹泻
  • 流感样症候群
  • 不安
  • 抑郁
  • 自杀念头
  • 疼痛
  • 发作
  • 多汗症
  • 误用
  • 滥用
  • 依赖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重度呼吸抑制
  • 呼吸功能降低
  • 呼吸系统疾病
  • 神经系统疾病
  • 肾脏障碍
  • 鼻咽炎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食欲增加
  • 食欲不振
  • 低血糖
  • 混乱
  • 定向障碍
  • 刺激过敏性
  • 欢喜感
  • 性欲减少
  • 身份失认
  • 性感觉异常
  • 不安
  • 焦虑
  • 情绪波动
  • 情感低下
  • 情感上升
  • 幻觉
  • 异常的梦
  • 性欲增加
  • 惊恐发作
  • 抑制失控
  • 麻木
  • 头晕
  • 嗜睡
  • 协调失调
  • 运动协调异常
  • 平衡障碍
  • 记忆丧失
  • 注意力障碍
  • 记忆力障碍
  • 颤抖
  • 言语障碍
  • 感觉异常
  • 感觉减退
  • 镇静
  • 嗜睡症
  • 认知障碍
  • 眼球震颤
  • 语言障碍
  • 肝性肌肉痉挛
  • 反射减退
  • 运动异常
  • 精神运动性过敏
  • 体位性头晕
  • 知觉过敏
  • 热感
  • 活动性颤抖
  • 昏厥
  • 混迷
  • 运动减退症
  • 嗅觉异常
  • 味觉丧失
  • 写字障碍
  • 视力模糊
  • 复视
  • 间接视失常
  • 视野障碍
  • 视野缺损
  • 光敏感
  • 干眼症
  • 眼球肿胀
  • 视力下降
  • 眼球疼痛
  • 眼疲劳
  • 泪液分泌增加
  • 眼刺激
  • 瞳孔扩大
  • 振动时
  • 视力深度感知变化
  • 斜视
  • 视野亮度
  • 眩晕
  • 听觉过敏
  • 1度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动过速
  • 同性心动过缓
  • 同性心动过速
  • 同性心律失常
  • 低血压
  • 高血压
  • 潮红
  • 面部潮红
  • 外周冷感
  • 呼吸困难
  • 鼻出血
  • 咳嗽
  • 鼻充血
  • 鼻炎
  • 打鼾
  • 咽部紧张
  • 鼻腔干燥
  • 呼吸抑制
  • 呕吐
  • 腹部膨胀
  • 便秘
  • 口腔干燥
  • 腹胀
  • 唾液分泌过多
  • 反流性食道炎
  • 口腔感觉减退
  • 腹水
  • 吞咽困难
  • 胰腺炎
  • 出汗
  • 丘疹性皮疹
  • 荨麻疹
  • 冷汗
  • 肌肉痉挛
  • 关节痛
  • 背痛
  • 四肢疼痛
  • 子宫颈痉挛
  • 关节肿胀
  • 肌肉疼痛
  • 肌肉抽搐
  • 颈部疼痛
  • 肌肉僵硬
  • 橫紋肌溶解
  • 排尿障碍
  • 尿失禁
  • 尿量减少
  • 肾衰竭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延迟
  • 性功能障碍
  • 痛经
  • 无月经
  • 乳腺疼痛
  • 乳腺分泌物
  • 乳腺肥大
  • 外周水肿
  • 水肿
  • 行走异常
  • 摔倒
  • 醉感
  • 感觉异常
  • 疲劳
  • 胸闷
  • 全身水肿
  • 疼痛
  • 发热
  • 乏寒
  • 无力
  • 口渴
  • 体重增加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
  • 血中肌酸磷酸激酶增加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
  • 血糖增加
  • 血小板数量减少
  • 血中钾减少
  • 体重减少
  • 血中肌酸酐增加
  • 白细胞数量减少
  • 过敏性
  • 过敏反应
  • 头痛
  • 角膜炎
  • 肺水肿
  • 恶心
  • 腹泻
  • 舌头水肿
  • 瘙痒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毒性表皮坏死松懈
  • 尿潴留
  • 女性型乳腺症
  • 倦怠
  • 谵妄
  • 麻痹(面部麻痹)
  • 情感障碍
  • 嗜睡
  • 混乱状态
  • 抑郁症
  • 动摇
  • 不安
  • 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的容器中,避免接触空气或潮湿,宜在15℃至30℃的常温下保存。 这样可以安全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外观为白色粉末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6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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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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