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缬沙班片160mg(缬沙坦)

缬沙班片160mg(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16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韩国休泰斯制药(株)
外观
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2205 · 批准 2017.04.28 · 医保编码 6491034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治疗心力衰竭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缬沙坦口服剂量为80 mg,每日1次。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出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160 mg/日,或合并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最大320 mg/日。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且不得超过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40 mg,每日2次;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并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药联合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依次以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韩国休泰斯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治疗心力衰竭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控制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并且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对于不能使用ACE抑制剂的患者也能有效治疗。此外,它帮助减少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减退患者的死亡风险。主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以及改善心肌梗死后的状态。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缬沙坦口服剂量为80 mg,每日1次。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出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160 mg/日,或合并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最大320 mg/日。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40 mg,每日1次,且不得超过80 mg/日。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40 mg,每日2次;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并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药联合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依次以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此药在怀孕期间,尤其是怀孕的第二个和第三个阶段服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服用。 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或有肝硬化、胆汁淤积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药。 有遗传性血管水肿或者在使用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时有血管水肿病史的患者,服用本药可能存在风险。 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患者,以及存在中度以上肾功能障碍的糖尿病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 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轻度肝功能障碍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要谨慎,特别是需慢慢调整剂量以避免血压过低。 心力衰竭或心肌梗死后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肾功能恶化,因此应定期进行肾功能检查,并在与其他降压药联用时需谨慎观察。 服用本药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晕、疲劳、咳嗽、腹泻等副作用,如有异常症状应咨询医生。 血压可能会急剧下降导致头晕或晕厥,因此初次服用时应以低剂量开始,密切观察状态。 本药可能会提高钾浓度,因此与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联合使用时需仔细监测血钾水平。 与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合用时,降压效果可能会降低或肾功能可能会恶化,需加强注意。 与锂制剂同用时,血中锂浓度可能增加,出现中毒症状,需定期监测血药浓度。 在服用本药期间,注意驾驶或操作机械时的头晕或嗜睡。 如发生过量服用,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恰当的治疗,如出现血压下降症状,可以采取平躺姿势,并可能需要接受静脉输液治疗。 本药需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注意不要转移至其他容器,以保持药物质量。

副作用

  • 头痛
  • 眩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鼻窦炎
  • 腹痛
再查看 52 项症状
  • 腹痛
  • 恶心
  • 咽炎
  • 关节痛
  • 低血压
  • 直立性眩晕
  • 直立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伤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心力衰竭
  • 血管水肿
  • 发红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晕厥
  • 鼻出血
  • 肝炎
  • 心律失常
  • 肠血管水肿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横纹肌溶解症
  • 无粒细胞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泡性皮炎
  • 红细胞压积减少
  • 血红蛋白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血清肌酸酐增加
  • 总胆红素增加
  • BUN增加
  • 嗜睡
  • 房颤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减退
  • 虚弱感
  • 消化不良
  • 贫血
  • 耳鸣
  • 紧张亢进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迷糊
  • 胸痛
  • 皮疹
  • 肌肉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避免暴露于空气和潮湿,存放在温度低于30度的阴凉处。 如此存放可以保持药物效果较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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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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