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瑞加斯塔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普瑞加斯塔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3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富光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部为赤褐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包装
30粒/瓶,6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3683 · 批准 2016.06.21 · 医保编码 6422041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治疗纤维肌痛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的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曾开展每日600 mg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停药,停药过程至少持续1周。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60: 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30 -<60: 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15 -<30: 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15: 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予。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给药。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富光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治疗纤维肌痛

  • 周围神经病变性疼痛,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用于成年人周围和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的治疗。此外,也用于癫痫患者中伴或不伴继发全身症状的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此外,该药物还对纤维肌痛的治疗有效。用于这三种主要疾病和症状可以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的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曾开展每日600 mg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停药,停药过程至少持续1周。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60: 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30 -<60: 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15 -<30: 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15: 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予。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给药。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推荐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应仔细监测抑郁症表现或情绪变化。 对本药过敏或有乳糖不耐受等遗传性问题的患者不应使用。 糖尿病患者可能因体重增加而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若出现血管水肿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老年人可能出现头晕、嗜睡、意识丧失等症状需谨慎,并如有视力模糊等视力变化应与医生咨询。 突然停用本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恶心和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调整用药。 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可能有滥用本药的风险,因此应谨慎使用,并需观察是否出现药物滥用或依赖症状。 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有心脏疾病或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注意。 与阿片类镇痛药合用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因此同时服用时需谨慎。 本药可能会引起头晕和嗜睡,因此在症状确认之前应避免从事驾驶或机械操作等危险活动。 在怀孕早期可能会有胎儿畸形的风险,因此孕妇不应服用本药,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需与医生商讨,因本药可分泌到母乳中并可能影响婴儿,应考虑是否需停药或停止哺乳。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等症状,必要时可能需要血液透析等治疗。 该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如出现皮疹、发热、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眩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坐立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出汗,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呼吸抑制,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过敏,愉悦感,性欲减退,离人症,性感觉异常,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高涨,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恐慌发作,失控,无动,运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言语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认知能力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歇性肌肉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眩晕,感知敏感,灼烧感,活动性颤抖,晕厥,混沌,运动减退,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步性缓脉,同步性心动过速,同步性心律失常,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部膨胀,便秘,口腔干燥,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管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四肢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衰竭,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无月经,乳房疼痛,乳腺分泌物,乳腺肥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摔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束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虚弱,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中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增加,血小板计数减少,血中钾减少,体重减轻,血中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尿潴留,男性乳房发育症,乏力,谵妄,麻痹(面部麻痹),情感障碍,嗜睡,混乱状态,动摇,坐立不安,痉挛加重,消化障碍,耳鸣,睡眠障碍,皮肤疾病,血尿素氮升高,血便,休克,类过敏反应,皮肤黏膜病症,多形性红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避光、防潮的密闭容器中,最安全的存放温度为室温15到30摄氏度。 这样可以长期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赤褐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粒/瓶,6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