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泰瑞沙片40毫克(甲磺酸奥希替尼)

泰瑞沙片40毫克(甲磺酸奥希替尼)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甲磺酸奥希替尼›4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AstraZeneca Korea
外观
米色的双面凸起的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28片(7片/PTPx4)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2777 · 批准 2016.05.19 · 医保编码 6507009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单药治疗EGFR突变型非小细胞肺癌,或与抗肿瘤药物联合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单药治疗 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联合治疗 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有关培美曲塞以及顺铂或卡铂各自的给药剂量信息,请参阅相应药品的说明书(参见13. 专业人士信息)。 本药应每天在固定时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治疗期间 辅助治疗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超过3年的治疗期限尚未经过研究。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癌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给药方法 本药口服,应整片用水吞服。不得压碎、掰开或咀嚼片剂。 患者无法吞服片剂时,先将片剂溶于50 mL非碳酸水中。不要压碎片剂,将其放入水中并搅拌至溶解,然后立即服用。随后加入约100 mL水,以确保无残留,并立即服用。不要加入其他液体。 如需经鼻胃管(nasogastric tube)给药,按上述相同方法操作,但初次溶解时使用15 mL水,并用15 mL水冲洗残留物。 溶解药物的溶液及冲洗残留物所得溶液,应在片剂放入水中后30分钟内给药。 漏服 若漏服本药,且距下次给药时间还有12小时以上,应立即补服。 剂量调整 根据各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中断给药和/或降低剂量。如需减量,本药应减至40 mg,每日1次。不良反应毒性的剂量调整指南见表1。 表1. 推荐剂量调整 肺b 间质性肺病(ILD)/肺炎 永久停用本药。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无症状(1级) 可酌情继续使用本药,或暂时停药后重新开始。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2级或以上 永久停用本药。 心脏b 至少2次独立心电图显示QTc间期超过500 msec 暂停本药,直至QTc间期低于481msec;若基线QTc为481msec或以上,则暂停至恢复基线水平,之后以减量后的剂量(40mg)重新开始。 伴有严重心律失常体征/症状的QTc间期延长 永久停用本药。 无症状,左心室射血分数较基线下降10个百分点或以上且低于50% 暂停本药,最长4周。若恢复至基线水平,则重新开始给药。 若未恢复至基线水平,则永久停用本药。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永久停用本药。 皮肤b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永久停用本药。 血液及淋巴系统b 再生障碍性贫血 永久停用本药。 其他 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 暂停本药,最长3周。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改善至0-2级 可按相同剂量(80 mg)或较低剂量(40 mg)重新开始本药。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未改善至0-2级 永久停用本药。 联合治疗:本药与培美曲塞及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酌情调整其中一种给药药物。本药的剂量调整请参见表1。培美曲塞、顺铂或卡铂应根据各自的说明书暂停给药、减量或永久停用。

成分

进口商
AstraZeneca Korea

功效・作用

单药治疗EGFR突变型非小细胞肺癌,或与抗肿瘤药物联合治疗

  • 非小细胞肺癌,局部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EGFR突变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可在手术完全切除肿瘤后作为辅助治疗使用,也可用于进展的局部非小细胞肺癌在化学放疗后疾病未进展的情况。此外,该药在有突变的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中有效。对于过去接受EGFR-TKI治疗并检测到T790M突变阳性的患者,本药也有治疗帮助。本药用于联合使用法莫替尼和铂基化疗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因此,本药用于改善不同阶段和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单药治疗 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联合治疗 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有关培美曲塞以及顺铂或卡铂各自的给药剂量信息,请参阅相应药品的说明书(参见13. 专业人士信息)。 本药应每天在固定时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治疗期间 辅助治疗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超过3年的治疗期限尚未经过研究。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癌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给药方法 本药口服,应整片用水吞服。不得压碎、掰开或咀嚼片剂。 患者无法吞服片剂时,先将片剂溶于50 mL非碳酸水中。不要压碎片剂,将其放入水中并搅拌至溶解,然后立即服用。随后加入约100 mL水,以确保无残留,并立即服用。不要加入其他液体。 如需经鼻胃管(nasogastric tube)给药,按上述相同方法操作,但初次溶解时使用15 mL水,并用15 mL水冲洗残留物。 溶解药物的溶液及冲洗残留物所得溶液,应在片剂放入水中后30分钟内给药。 漏服 若漏服本药,且距下次给药时间还有12小时以上,应立即补服。 剂量调整 根据各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中断给药和/或降低剂量。如需减量,本药应减至40 mg,每日1次。不良反应毒性的剂量调整指南见表1。 表1. 推荐剂量调整 肺b 间质性肺病(ILD)/肺炎 永久停用本药。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无症状(1级) 可酌情继续使用本药,或暂时停药后重新开始。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2级或以上 永久停用本药。 心脏b 至少2次独立心电图显示QTc间期超过500 msec 暂停本药,直至QTc间期低于481msec;若基线QTc为481msec或以上,则暂停至恢复基线水平,之后以减量后的剂量(40mg)重新开始。 伴有严重心律失常体征/症状的QTc间期延长 永久停用本药。 无症状,左心室射血分数较基线下降10个百分点或以上且低于50% 暂停本药,最长4周。若恢复至基线水平,则重新开始给药。 若未恢复至基线水平,则永久停用本药。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永久停用本药。 皮肤b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永久停用本药。 血液及淋巴系统b 再生障碍性贫血 永久停用本药。 其他 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 暂停本药,最长3周。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改善至0-2级 可按相同剂量(80 mg)或较低剂量(40 mg)重新开始本药。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未改善至0-2级 永久停用本药。 联合治疗:本药与培美曲塞及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酌情调整其中一种给药药物。本药的剂量调整请参见表1。培美曲塞、顺铂或卡铂应根据各自的说明书暂停给药、减量或永久停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导致肺部炎症或纤维化等间质性肺病,因此,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本药可能引发严重皮肤反应,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多形性红斑、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出现皮疹、水泡、黏膜损伤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可能影响心脏健康,引起心律失常或排出量减少,因此有心脏疾病或出现症状时需咨询医生并进行心功能检查。 本药可能导致眼部炎症,引起角膜炎,因此,如果眼部疼痛、充血或视力模糊,应就诊眼科专家。 血液细胞数目可能减少,从而增加感染风险,因此,若出现发热、出血或容易淤青的症状,应立即就医。 孕妇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在使用期间或使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应有效避孕。 本药在肝功能和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中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时需谨慎,高龄者也需仔细管理以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此外,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并注意与其他药物的共同使用。 最后,本药不推荐用于儿童,存放时应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副作用

  • 间质性肺疾病
  • 肺炎症
  • 呼吸困难
  • 咳嗽
  • 发热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多形性红斑
  • 毒性表皮坏死溶解
  • QTc间隔延长
  • 心力衰竭
再查看 141 项症状
  • 慢性心力衰竭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肺水肿
  • 射血分数下降
  • 角膜炎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腹泻
  • 皮疹
  • 指甲周围炎
  • 干燥皮肤
  • 口腔炎
  • 瘙痒症
  • 脱发症
  • 手掌-脚掌红斑性感觉异常综合症
  • 荨麻疹
  • 皮肤过度色素沉着
  • 皮肤血管炎
  • 血液肌酸磷酸酶活性增加
  • 白细胞减少
  • 淋巴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
  • 血液肌酐增加
  • 鼻出血
  • 口腔溃疡
  • 皮肤炎
  • 痤疮
  • 毛囊炎
  • 脓疱
  • 皮肤糜烂
  • 指甲底部障碍
  • 指甲感染
  • 指甲炎症
  • 指甲变色
  • 指甲障碍
  • 指甲营养不良
  • 指甲色素沉着
  • 指甲形成异常
  • 指甲毒性
  • 指甲疼痛
  • 指甲损伤
  • 指甲剥离症
  • 指甲脱落
  • 指甲腐烂
  • 指甲周围炎
  • 湿疹
  • 皮肤裂纹
  • 皮肤干燥
  • 干燥症
  • 眼睑瘙痒症
  • 全身瘙痒症
  • 血液肌酸磷酸酶活性增加
  • 结膜炎
  • 肺栓塞
  • 便秘
  • 食欲下降
  • 粘膜炎症
  • 肺炎
  • 急性肾损伤
  • 皮肤病变
  • 皮肤脱落
  • 皮肤反应
  • 无力症
  • 疲劳
  • 外周水肿
  • 疼痛
  • 全身水肿
  • 肝炎
  • 药物引起的肝损伤
  • 进食减少
  • 外周神经病
  • 感觉减退
  • 头晕
  • 头痛
  • 知觉异常
  • 心包积液
  • 关节痛
  • 白内障
  • 视力障碍
  • 视野模糊
  • 眼分泌物
  • 阴道出血
  • 子宫颈息肉
  • 月经间出血
  • 味觉异常
  • 腰背痛
  • 四肢疼痛
  • 肌肉痉挛
  • 肌肉痛
  • 肌肉无力
  • 胁痛
  • 关节周围炎
  • 肌肉痉挛
  • 关节炎
  • 发热
  • 面部水肿
  • 水肿
  • 局部水肿
  • 非心源性胸痛
  • 糖尿病
  • 高钙血症
  • 胃食管逆流病
  • 胃溃疡
  • 黑便
  • 舌头皮疹
  • 舌头溃疡形成
  • 尿路感染
  • 口腔念珠菌病
  • 额窦炎
  • 阑尾炎
  • 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结肠炎
  • 淋巴腺感染
  • 急性心肌梗死
  • 心肌病
  • 心脏毒性
  • 扩张型心肌病
  • 心悸
  • 室上性心动过速
  • 慢性肾病
  • 肾功能衰竭
  • 肾功能障碍
  • 夜尿
  • 皮肤血管炎
  • 皮肤炎
  • 水疱
  • 毛囊障碍
  • 指甲轻微裂纹
  • 银屑病
  • scab
  • 皮肤渗出
  • 头晕
  • 脑病
  • 神经毒性
  • 震颤
  • 糖尿病神经病
  • 神经痛
  • 外周感觉神经病
  • 脑病
  • 神经毒性
  • 无力症
  • 非心源性胸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于1摄氏度至30摄氏度之间的室温中,应密闭保存以防空气进入。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米色的双面凸起的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28片(7片/PTPx4)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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