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拜特拉片100毫克(伊曲康唑固体分散体)

拜特拉片100毫克(伊曲康唑固体分散体)

处方药片剂
成分・含量
伊曲康唑固体分散体›253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百利宁(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或微黄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0516 · 批准 2016.01.26 · 医保编码 6431040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全身性真菌感染、皮肤及甲真菌病、黏膜及角膜真菌病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为提高本品的吸收率,宜在餐后立即服用。\n\n1. 短期给药\n本品停药后仍可在皮肤组织中持续发挥治疗作用。因此,宜在完成规定疗程后2 ~ 4周评估最终的临床及真菌学疗效。\n1) 念珠菌性阴道炎:伊曲康唑每次200 mg,每日2次(早、晚)给药,连续1日;或每日1次200 mg,连续3日。\n2) 花斑癣:每日1次200 mg,连续7日。\n3) 体癣、股癣(股癣):每日1次100 mg,连续15日。\n4) 手癣(指间型)、足癣(趾间型):每日1次100 mg,连续15日。\n5) 手癣(手掌)、足癣(足底):每日1次100 mg,连续30日;或每次200 mg,每日2次,连续7日。\n6) 口腔念珠菌病:每日1次100 mg,连续15日。\n7) 真菌性角膜炎:每日1次200 mg,连续21日。\n\n2. 手、足甲真菌病\n1) 冲击疗法:每次200 mg,每日2次,连续给药1周,随后停药3周,作为1个疗程;仅指甲感染时最多进行2个疗程,趾甲感染时最多进行3个疗程。\n手、足甲真菌病部位\n第1周\n第2周\n第3周\n第4周\n第5周\n第6周\n第7周\n第8周\n第9周\n趾甲(伴有或不伴有指甲感染)\n给药\n停药\n给药\n停药\n给药\n指甲\n给药\n停药\n给药\n或\n2) 连续疗法:每日1次,每次200 mg,连续给药3个月。治疗结束后,指甲的疗效可持续3个月,趾甲的疗效可持续6个月。\n\n3. 全身性真菌感染\n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本品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必要时应将剂量增加至2倍给药。\n曲霉病:200 mg,每日1次,平均治疗期2 ∼ 5个月。侵袭性或播散性疾病时,增至每次200 mg,每日2次。\n念珠菌病:100 ∼ 200 mg,每日1次,平均治疗期3周 ∼ 7个月。\n隐球菌性脑膜炎:200 mg,每日2次,平均治疗期2个月 ∼ 1年。维持治疗:200 mg,每日1次。\n副球孢子菌病:100 mg,每日1次,平均治疗期6个月。

成分

生产厂家
百利宁(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全身性真菌感染、皮肤及甲真菌病、黏膜及角膜真菌病

  • 念珠菌性阴道炎、癣、皮肤真菌所致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手足甲真菌病、曲霉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隐球菌脑膜炎、巴拉古霉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由念珠菌引起的阴道炎、癣(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及口腔念珠菌病和真菌性角膜炎。此外,对甲沟炎等手指甲和脚趾甲的真菌感染也有效。同时也用于治疗系统性真菌感染,如曲霉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脑膜炎)和巴拉古霉病等。本药物有助于改善多种真菌感染疾病。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为提高本品的吸收率,宜在餐后立即服用。\n\n1. 短期给药\n本品停药后仍可在皮肤组织中持续发挥治疗作用。因此,宜在完成规定疗程后2 ~ 4周评估最终的临床及真菌学疗效。\n1) 念珠菌性阴道炎:伊曲康唑每次200 mg,每日2次(早、晚)给药,连续1日;或每日1次200 mg,连续3日。\n2) 花斑癣:每日1次200 mg,连续7日。\n3) 体癣、股癣(股癣):每日1次100 mg,连续15日。\n4) 手癣(指间型)、足癣(趾间型):每日1次100 mg,连续15日。\n5) 手癣(手掌)、足癣(足底):每日1次100 mg,连续30日;或每次200 mg,每日2次,连续7日。\n6) 口腔念珠菌病:每日1次100 mg,连续15日。\n7) 真菌性角膜炎:每日1次200 mg,连续21日。\n\n2. 手、足甲真菌病\n1) 冲击疗法:每次200 mg,每日2次,连续给药1周,随后停药3周,作为1个疗程;仅指甲感染时最多进行2个疗程,趾甲感染时最多进行3个疗程。\n手、足甲真菌病部位\n第1周\n第2周\n第3周\n第4周\n第5周\n第6周\n第7周\n第8周\n第9周\n趾甲(伴有或不伴有指甲感染)\n给药\n停药\n给药\n停药\n给药\n指甲\n给药\n停药\n给药\n或\n2) 连续疗法:每日1次,每次200 mg,连续给药3个月。治疗结束后,指甲的疗效可持续3个月,趾甲的疗效可持续6个月。\n\n3. 全身性真菌感染\n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本品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必要时应将剂量增加至2倍给药。\n曲霉病:200 mg,每日1次,平均治疗期2 ∼ 5个月。侵袭性或播散性疾病时,增至每次200 mg,每日2次。\n念珠菌病:100 ∼ 200 mg,每日1次,平均治疗期3周 ∼ 7个月。\n隐球菌性脑膜炎:200 mg,每日2次,平均治疗期2个月 ∼ 1年。维持治疗:200 mg,每日1次。\n副球孢子菌病:100 mg,每日1次,平均治疗期6个月。

注意事项

本药物不应用于心室功能下降患者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除非是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 如果在用药期间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本药物与某些药物合用可能会引起严重副作用,因此应避免使用禁忌的合用药物。 对于对本药物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哺乳期女性及乳糖不耐受患者,均不应使用本药物。 肝肾功能减退患者、免疫功能低下者及曾对本药物或类似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并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和状态监测。 本药物可能引起头痛、恶心、腹痛等副作用,罕见时可能出现严重的肝毒性、心脏异常、皮肤反应等,因此如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用药期间可能会出现眩晕、视力障碍、听力丧失等症状,驾车或操作机器时需小心。 本药物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很大,因此在服用期间需向医疗人员报告所有正在服用的药物,特别是在与心脏药物、抗凝药物、抗癌药物、抗精神病药物等合用时需特别小心。 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物期间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间应避免使用。 儿童和老年人需特别注意,只有在药物的益处超过风险时才应使用。 如过量,暂无特效解毒剂,应根据症状进行治疗,该药物不通过血液透析排出。 本药物应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应存放在原包装中以保持质量。

副作用

  • 头痛
  • 恶心
  • 腹痛
  • 鼻炎
  • 副鼻窦炎
  • 上呼吸道感染
  • 白细胞减少症
  • 超敏反应
  • 味觉障碍
  • 知觉减退
再查看 116 项症状
  • 知觉异常
  • 耳鸣
  • 便秘
  • 腹泻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呕吐
  • 肝功能异常
  • 高胆红素血症
  • 瘙痒
  • 皮疹
  • 荨麻疹
  • 频尿症
  • 勃起功能障碍
  • 月经不调
  • 水肿
  • 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症
  • 过敏反应
  • 高血糖症
  • 高钾血症
  • 低钾血症
  • 低镁血症
  • 迷惑状态
  • 周围神经病变
  • 头晕
  • 嗜睡
  • 颤抖
  • 心力衰竭
  • 左心室衰竭
  • 心动过速
  • 高血压
  • 低血压
  • 肺水肿
  • 发声障碍
  • 咳嗽
  • 胃肠功能障碍
  • 肝衰竭
  • 肝炎
  • 黄疸
  • 红斑性皮疹
  • 出汗过多
  • 肌肉疼痛
  • 关节痛
  • 肾功能障碍
  • 尿失禁
  • 全身水肿
  • 脸部水肿
  • 胸痛
  • 发热
  • 疼痛
  • 疲劳
  • 寒战
  • 白细胞增多
  •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 贫血
  • 血管水肿
  • 血清病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过敏性休克
  • 过敏性反应
  • 复视
  • 视力障碍
  • 短暂性听力丧失
  • 永久性听力丧失
  • 心室外收缩
  • 心房阻滞
  • 心悸
  • 肠道运动增加
  • 打嗝
  • 舌炎
  • 口腔炎
  • 腹部下背部疼痛
  • 胰腺炎
  • 血清总蛋白升高
  • 总胆红素升高
  • LAP升高
  • 食欲不振
  • 倦怠感
  • 棕色尿
  • 肝酶水平升高
  • 皮肤黏膜症候群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里尔综合症
  • 多形红斑
  • 脱发
  • 光敏反应
  • 脱屑性皮炎
  • 白细胞破坏性血管炎
  • 急性全身性皮疹性脓疱症
  • BUN升高
  • 尿蛋白阳性反应
  • 尿糖阳性反应
  • 性欲减退
  • 嗜睡
  • 倦怠感
  • 肩部紧张
  • 失眠
  • 胸痛
  • 血清三酰甘油水平升高
  • 烧灼感
  • 血清尿酸水平升高
  • 血清钾水平升高
  • 血清病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过敏反应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颤抖
  • 视力模糊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呼吸困难
  • 重度肝毒性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急性全身性皮疹性脓疱症
  • 血清肌酸激酶活性增加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进入,建议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保存。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或微黄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