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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莫唑胺 2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日东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3271 · 批准 2015.05.28 · 医保编码 642905470
治疗新发、复发或进展性胶质母细胞瘤,以及标准治疗失败的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该药品用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瘤的治疗,初期与放射治疗联合使用,随后单独给予。此外,对标准疗法失败的复发性或进展性多形性胶质瘤和未分化性星形细胞瘤的治疗也有效。本药在脑肿瘤治疗中起着有效作用,有助于改善患者的状况。
1) 成人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治疗: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初期应将本品与放射治疗联合给药,之后可单独重复给药,最多6个周期。 - 联合治疗时:每日口服75 mg/m2,连续42天,并与局部放射治疗(总剂量60 Gy,分30次照射)联合进行。不降低剂量,而是根据血液学及非血液学毒性标准,每周评估是否延迟或中断本品治疗。 仅在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时,方可在联合治疗期间持续给予本品42天(最长至49天)。 ①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 1.5 x 109/L ② 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 ③ 常见毒性标准(CTC:Common Toxicity Criteria)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给药期间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CBC)。根据表1所列的血液学及非血液学毒性标准,在联合治疗期间延迟或中断本品给药。 表1. 放射治疗与本品联合治疗时本品给药的延迟或中断 毒性 延迟给予本品* 中断给予本品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0.5且<1.5 x 109/L <0.5 x 109/L 血小板计数 ≥10且<100 x 109/L <1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2级 CTC 3级或4级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可重新开始给予本品: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 单药治疗时: 本品与放射治疗联合治疗结束4周后,可单独给予本品,最多6个周期。第1周期给药剂量为150 mg/m2,连续给药5天,之后停药23天。若第2周期开始时,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2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且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则将给药剂量增加至200 mg/m2。如果第2周期开始时未增加剂量,则后续周期也不得增加剂量。增加至200 mg/m2后,除非出现毒性,否则每个周期最初5天均维持该剂量。单药治疗期间的剂量降低及停药根据表2和表3决定。 在开始给药第22天(自首次给药之日起经过21天)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CBC),并依据表3决定降低本品剂量或中断给药。 表2. 单药治疗时本品的剂量 剂量级别 剂量(mg/m2/日) 说明 -1 100 因既往毒性而降低剂量 0 150 第1周期的给药剂量 1 200 无毒性时第2-6周期的给药剂量 表3. 单药治疗时延迟或中断本品给药 毒性 将本品剂量级别a降低一级 中断给予本品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 x 109/L 参见b 血小板计数 <5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3级 CTC 4级b a:本品的剂量级别参见表2。 b: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中断本品给药。 ㆍ 即使在剂量级别-1(100 mg/m2/日)时仍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ㆍ 降低本品剂量后仍出现3级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2) 成人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复发性、进展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及间变性星形细胞瘤(Anaplastic astrocytoma)的治疗: 既往未接受化疗的患者,每日1次口服200 mg/m2,连续5天,之后停药23天,共28天为一个周期。既往接受过化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50 mg/m2;若无血液学毒性,从第2周期起增加至每日1次200 mg/m2,连续给药5天。(参见使用注意事项4. 一般注意事项) * 本品应空腹服用。 * 本品应与水同服,不得打开或咀嚼。服用处方剂量时,应尽量减少胶囊数量。 * 可在服用本品前后服用止吐药。服用本品后如发生呕吐,当天不得立即服用第二剂。
该药不应用于对成分或辅料过敏的患者。 曾对达卡巴嗪过敏的患者也不应服用此药。 对骨髓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不应给予,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也不应使用此药。 该药含有乳糖,因此对乳糖不耐受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应服用。 如果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非常差,或有其他严重疾病或感染,应谨慎决定是否使用此药。 该药可能引起多种副作用,如感染、血液异常、消化系统障碍、神经系统异常等,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特别是白细胞减少可能加大感染的风险,所以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测。 长期使用可能会导致肺炎等严重感染,需加小心。 肝功能或肾功能较弱的患者在使用该药前必须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应审慎决定是否给予。 恶心和呕吐较为常见,必要时可同时使用抗呕吐药。 在服用此药期间,可能会感到疲劳或困倦,需注意驾驶或操作机械。 孕妇或计划怀孕的女性不得服用此药,男性患者在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应避免怀孕。 哺乳期的女性如服用此药可能会通过母乳传递,需在服用期间停止哺乳。 3岁以下儿童无使用经验,70岁以上老年人因血液细胞减少风险较高需特别注意。 超量服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血液学副作用和多脏器衰竭,因此必须严格遵循剂量。 胶囊如损坏,务必注意不让内容物接触皮肤或粘膜,若接触应立即用干净的水冲洗。 应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保存在原容器内并密封。
口腔念珠菌病、单纯疱疹、感染、咽炎、伤口感染、带状疱疹、流感样症状、白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皮肤出血、库欣症状、食欲减退、高血糖、体重减轻、低钾血症、碱性磷酸酶升高、体重增加、焦虑、情感不稳定、失眠、抑郁、烦躁、麻木、行为障碍、幻觉、记忆丧失、头痛、抽搐、头晕、失语症、平衡感下降、注意力下降、错乱、意识下降、记忆障碍、神经病、感觉异常、嗜睡、语言障碍、颤抖、运动失调、认知能力下降、锥体外系异常、行走异常、部分性瘫痪、感觉过敏、感觉降低、周围神经障碍、癫痫重叠症、视野模糊、复视、视野异常、眼痛、半盲、视觉异常、视力下降、眼干、听觉异常、耳鸣、耳痛、听觉过敏、中耳炎、听力下降、眩晕、心悸、水肿、下肢水肿、出血、深静脉血栓症、高血压、脑出血、外周水肿、肺栓塞、咳嗽、呼吸困难、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充血、副鼻窦炎、支气管炎、便秘、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口腔炎、腹胀、便失禁、胃肠道异常、胃肠炎、痔疮、脱发、皮疹、皮炎、皮肤干燥、红斑、瘙痒、光敏反应、异常皮肤着色、皮肤剥离、出汗增加、关节痛、肌无力、骨骼肌痛、肌肉疼痛、肌肉病、背痛、频尿、尿失禁、排尿困难、阳痿、无月经、乳房疼痛、月经过多、阴道出血、阴道炎、疲劳、发热、疼痛、过敏反应、放射线损伤、面部水肿、味觉异常、潮红、面部潮红、无力、症状加重、僵硬、舌着色、异常嗅觉、口渴、SGPT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肝酶水平升高、SGOT升高、肺孢子虫肺炎、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MDS、继发肿瘤、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致命性呼吸衰竭、肝毒性、肝功能丧失、肝损伤、脓毒症、无力、乏力、口味改变、过敏性休克、血管水肿、疾病恶化、发作、脑积水、脑水肿、尿路感染、局部发作、新生物复发、吸入性肺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该药对光敏感,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建议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保持药物的效力。
白色至淡粉色或淡橙色粉末填充的上部白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剂
5胶囊(5胶囊x1)/PTP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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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莫唑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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