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巴林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卡巴林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HK在红(株)
外观
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部和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2555 · 批准 2015.04.28 · 医保编码 6400071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本药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药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神经病理性疼痛—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癫痫: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纤维肌痛:本药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 ~ 450 mg。本药的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对于每日300 mg剂量下获益不足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虽然也对每日600 mg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建议每日剂量超过450 mg。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药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停。 肾功能障碍患者: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进行。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最大剂量100,单次剂量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本药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人(65岁及以上):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HK在红(株)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人缓解因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造成的疼痛。此外,还辅助治疗癫痫患者的部分发作,有助于改善症状。同时,对治疗纤维肌痛也有效。本药用于改善多种神经相关疾病的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药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药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神经病理性疼痛—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癫痫: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纤维肌痛:本药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 ~ 450 mg。本药的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对于每日300 mg剂量下获益不足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虽然也对每日600 mg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建议每日剂量超过450 mg。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药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停。 肾功能障碍患者: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进行。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最大剂量100,单次剂量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本药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人(65岁及以上):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应仔细观察情绪或行为的异常变化。 如对本药含有成分过敏则应避免服用,同时也应避免给具有特定遗传问题的患者使用。 糖尿病患者可能需要调节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以避免因体重增加造成的影响。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服用。 老年人可能出现头晕或嗜睡等症状,因此在初始服用时特别要小心。 如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如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应根据医生的建议逐渐停药。 考虑到药物滥用或依赖的可能性,如有滥用历史在服用前需与医生商量。 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患有心脏病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谨慎。 如与阿片类镇痛剂同服,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效果,因此合用时应小心。 呼吸功能减退的患者或老年人在使用时需调整剂量,以减少严重呼吸抑制的风险。 育龄女性因妊娠早期胎儿畸形风险,服用时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在驾驶或操作机器等危险活动中,建议在头晕或嗜睡完全消失前避免进行。 严重皮肤反应可能不常见,如皮肤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医疗人员。 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可能对胎儿有风险,如正在妊娠或计划怀孕,请务必咨询医生。 哺乳期内可能通过母乳传递药物,应与医生讨论停止哺乳或停药的方法。 过量服用可表现为混乱、嗜睡、抑郁、癫痫等症状,如有需要可能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本药需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并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以确保安全。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线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烦躁,抑郁,自杀念头,疼痛,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失眠,混乱状态,焦虑,烦躁,发作,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定向障碍,刺激过敏,满足感,性欲下降,二分症,性快感异常,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上升,找到适当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的梦,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失能,无动感,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发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歇性肌肉痉挛,反射减弱,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眩晕,感知过敏,灼烧感,活动性颤抖,昏厥,意识模糊,运动减退,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线模糊,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野障碍,视野缺损,光幻象,眼干,眼球肿胀,视力下降,眼球疼痛,眼疲劳,流泪分泌增加,眼刺激,瞳孔散大,震动时,视野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亮度,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动过缓,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失常,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末梢冷,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喉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腔干燥,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疼痛,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功能不全,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腺增大,末梢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迫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中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减少,血中钾减少,体重减轻,血中肌酐升高,白细胞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剥脱性皮肤坏死症,尿潴留,男性乳房发育,倦怠,谵妄,麻痹(面瘫),情绪障碍,嗜睡,混乱状态,抑郁,焦虑,烦躁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进气或湿气,并应避免直接阳光照射,理想温度范围是在15°C至30°C之间的阴凉地方。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部和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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