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巴林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卡巴林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7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韩凯医药(股)
外观
上部为赤褐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灰白色的粉末
包装
每瓶30粒,100粒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2554 · 批准 2015.04.28 · 医保编码 6400071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及治疗纤维肌痛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本药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药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3. 纤维肌痛 本药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 ~ 450 mg。本药的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对于每日300 mg剂量下获益不足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虽然也对每日600 mg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建议每日剂量超过450 mg。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药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停。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药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药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进行。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药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 给药方法 ≥60 | 150 | 600 | BID or TID ≥30 -<60 | 75 | 300 | BID or TID ≥15 -<30 | 25-50 | 150 | QD or 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韩凯医药(股)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及治疗纤维肌痛

  •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的周围和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并辅助手术的部分发作管理。同时对缓解纤维肌痛症状也有效,通过这种疗效帮助改善疼痛和发作。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药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药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药的起始剂量可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每日300 mg。必要时,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3. 纤维肌痛 本药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 ~ 450 mg。本药的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对于每日300 mg剂量下获益不足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虽然也对每日600 mg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建议每日剂量超过450 mg。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药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停。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药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药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进行。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药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 给药方法 ≥60 | 150 | 600 | BID or TID ≥30 -<60 | 75 | 300 | BID or TID ≥15 -<30 | 25-50 | 150 | QD or 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剂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导致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因此在服用期间若出现情绪或行为异常,请立即咨询医生。\n\n对本药物过敏或有乳糖不耐症等特定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n\n糖尿病患者应注意,由于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n\n服用本药后若出现面部或口周肿胀的血管性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并与医疗人员咨询。\n\n老年人在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眩晕或嗜睡,需谨防摔倒或受伤。\n\n可能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症状出现时应告知医生。\n\n如须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应根据医生指示逐渐减少剂量。\n\n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谨慎,应观察是否出现误用或依赖症状。\n\n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n\n严重心脏疾病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谨慎。\n\n与阿片类镇痛药联合使用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应小心使用。\n\n有呼吸或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或老年人更容易发生严重呼吸抑制,因此需要调整剂量。\n\n怀孕初期可能有胎儿畸形的风险,因此在怀孕期间不宜使用,并且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n\n哺乳期女性需注意本药可通过母乳传递,建议与医生讨论是否停止哺乳或停药的措施。\n\n本药可能引起眩晕和嗜睡,因此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器前应检查症状变化。\n\n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皮肤反应,若皮肤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疗人员。\n\n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等症状,应立即接受急救。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眩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野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候群,坐立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出汗过多,误用,滥用,依赖,血液中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不振,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过敏性,抑郁,欣慰,性欲减退,失眠,异觉,性快感异常,坐立不安,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上升,找到适当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无法抑制,无动于衷,眩晕,嗜睡,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说话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阵发性肌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眩晕,感知过敏,灼热感,活动性颤抖,晕厥,昏迷,运动减退,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野模糊,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野障碍,视野缺失,光敏感,眼干燥,眼睛肿胀,视力下降,眼痛,眼疲劳,泪液分泌增加,眼刺激,瞳孔扩大,振动时,视野深度知觉变化,斜视,视野亮度,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寒冷,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喉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部膨胀,便秘,口腔干燥,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样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功能不全,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房增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醉的感觉,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缩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中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计数减少,血中钾减少,血中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尿潴留,女性型乳腺增生,倦怠,谵妄,麻痹(面部麻痹),情感障碍,嗜睡,混乱状态,抑郁症,动摇,坐立不安,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n另外,为保持药效,重要的是在15至30度的阴凉温度下储存。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赤褐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灰白色的粉末

包装单位

每瓶30粒,100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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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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