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波马利斯特胶囊4毫克(泊马度胺)

波马利斯特胶囊4毫克(泊马度胺)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泊马度胺›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BMS Pharmaceutical Korea Ltd.
外观
该药为上部深蓝色、下部蓝色的硬胶囊,含有黄色粉末。
包装
7粒/TP[包装],21粒/TP[包装]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3606 · 批准 2014.08.04 · 医保编码 658700900,6918001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用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的联合治疗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本药应与水同服,不得打开胶囊、弄碎或咀嚼服用;服药不受进食影响。根据临床及实验室检查结果持续用药或调整剂量。 1. 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治疗既往接受过一种或多种含来那度胺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本药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在重复的21日周期中,第1日~14日每日1次口服4mg。 硼替佐米的初始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静脉或皮下注射1.3mg/m2,地塞米松的初始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20mg。 本药、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的联合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第1~8周期(21日周期):本药(4mg)第1日~14日,硼替佐米(1.3mg/m2)第1、4、8、11日,地塞米松(20mg)第1、2、4、5、8、9、11、12日。 第9周期及以后(21日周期):本药(4mg)第1日~14日,硼替佐米(1.3mg/m2)第1、8日,地塞米松(20mg)第1、2、8、9日。 开始新周期的本药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须≥1 x 109/L,血小板计数须≥50 x 109/L。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若ANC* <0.5 x 109/L或出现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38.5℃且ANC <1 x 109/L),应暂停本药治疗,并每周持续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恢复至ANC ≥1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此后每次发生<0.5 x 109/L时,均应暂停本药治疗。恢复至ANC ≥1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 血小板减少症:若血小板计数<25 x 109/L,应暂停本药治疗,并每周持续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恢复至血小板计数≥50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此后每次发生<25 x 109/L时,均应暂停本药治疗。恢复至血小板计数≥50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 2-3级皮疹:应考虑暂停或停止本药治疗。 4级或出现水疱(怀疑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剥脱性或大疱性皮疹、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或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综合征(DRESS综合征)时):永久停止治疗。 其他与本药相关的3级及以上不良事件:暂停本药给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2级。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起始剂量:4 mg。第1级减量:3 mg。第2级减量:2 mg。第3级减量:1 mg。 减量至1 mg后若发生不良反应,应停用该药物。 地塞米松剂量调整:消化不良=1-2级:维持剂量,并使用组胺(H2)受体阻滞剂或相应药物治疗。若症状持续,将剂量降低1级。消化不良≥3级:暂停给药,直至症状得到控制。加用组胺(H2)受体阻滞剂或相应药物;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1级。水肿≥3级:必要时使用利尿剂,并将剂量降低1级。意识混乱或情绪变化≥2级:暂停给药,直至症状缓解。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1级。肌无力≥2级:暂停给药,直至肌无力降至≤1级。以降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高血糖症≥3级:将剂量降低1级。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急性胰腺炎:停止患者的地塞米松治疗方案。其他与地塞米松相关的≥3级不良反应:暂停地塞米松给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2级。以降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如果毒性恢复需要超过14日,则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地塞米松剂量减量级别:≤75岁,第1~8周期: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4、5、8、9、11、12日;第9周期及以后: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8、9日。>75岁,第1~8周期: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4、5、8、9、11、12日;第9周期及以后: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8、9日。初始剂量:20mg,10mg。第1级减量:12mg,6mg。第2级减量:8mg,4mg。 如果≤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8mg,或>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4mg,应停止给予地塞米松。 2. 与地塞米松联合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含来那度胺和硼替佐米治疗且复发或难治的患者 本药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在重复的28日周期中,第1日∼21日每日1次口服4mg。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每个28日治疗周期的第1、8、15及22日每日1次口服40mg。 本药与地塞米松的联合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有关因不良反应而暂停或降低本药剂量的指导,请参照表2和3。 地塞米松剂量减量级别:≤75岁,每个28日治疗周期的第1、8、15及22日。>75岁,每个28日治疗周期的第1、8、15及22日。初始剂量:40mg,20mg。第1级减量:20mg,12mg。第2级减量:10mg,8mg。 如果≤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10mg,或>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8mg,应停止给予地塞米松。

成分

进口商
BMS Pharmaceutical Korea Ltd.

功效・作用

用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的联合治疗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先前接受过来那利度胺、博洛佐米等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联合使用地塞米松以提高疗效。尤其对于复发或对治疗无反应的患者也能有效应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抑制多发性骨髓瘤的进展,帮助改善患者的状态。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本药应与水同服,不得打开胶囊、弄碎或咀嚼服用;服药不受进食影响。根据临床及实验室检查结果持续用药或调整剂量。 1. 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治疗既往接受过一种或多种含来那度胺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本药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在重复的21日周期中,第1日~14日每日1次口服4mg。 硼替佐米的初始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静脉或皮下注射1.3mg/m2,地塞米松的初始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20mg。 本药、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的联合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第1~8周期(21日周期):本药(4mg)第1日~14日,硼替佐米(1.3mg/m2)第1、4、8、11日,地塞米松(20mg)第1、2、4、5、8、9、11、12日。 第9周期及以后(21日周期):本药(4mg)第1日~14日,硼替佐米(1.3mg/m2)第1、8日,地塞米松(20mg)第1、2、8、9日。 开始新周期的本药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须≥1 x 109/L,血小板计数须≥50 x 109/L。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若ANC* <0.5 x 109/L或出现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38.5℃且ANC <1 x 109/L),应暂停本药治疗,并每周持续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恢复至ANC ≥1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此后每次发生<0.5 x 109/L时,均应暂停本药治疗。恢复至ANC ≥1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 血小板减少症:若血小板计数<25 x 109/L,应暂停本药治疗,并每周持续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恢复至血小板计数≥50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此后每次发生<25 x 109/L时,均应暂停本药治疗。恢复至血小板计数≥50 x 109/L时,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药治疗。 2-3级皮疹:应考虑暂停或停止本药治疗。 4级或出现水疱(怀疑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剥脱性或大疱性皮疹、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或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综合征(DRESS综合征)时):永久停止治疗。 其他与本药相关的3级及以上不良事件:暂停本药给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2级。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起始剂量:4 mg。第1级减量:3 mg。第2级减量:2 mg。第3级减量:1 mg。 减量至1 mg后若发生不良反应,应停用该药物。 地塞米松剂量调整:消化不良=1-2级:维持剂量,并使用组胺(H2)受体阻滞剂或相应药物治疗。若症状持续,将剂量降低1级。消化不良≥3级:暂停给药,直至症状得到控制。加用组胺(H2)受体阻滞剂或相应药物;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1级。水肿≥3级:必要时使用利尿剂,并将剂量降低1级。意识混乱或情绪变化≥2级:暂停给药,直至症状缓解。恢复给药时,将剂量降低1级。肌无力≥2级:暂停给药,直至肌无力降至≤1级。以降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高血糖症≥3级:将剂量降低1级。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急性胰腺炎:停止患者的地塞米松治疗方案。其他与地塞米松相关的≥3级不良反应:暂停地塞米松给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2级。以降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如果毒性恢复需要超过14日,则以比既往剂量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给药。 地塞米松剂量减量级别:≤75岁,第1~8周期: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4、5、8、9、11、12日;第9周期及以后: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8、9日。>75岁,第1~8周期: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4、5、8、9、11、12日;第9周期及以后:每个21日治疗周期的第1、2、8、9日。初始剂量:20mg,10mg。第1级减量:12mg,6mg。第2级减量:8mg,4mg。 如果≤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8mg,或>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4mg,应停止给予地塞米松。 2. 与地塞米松联合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含来那度胺和硼替佐米治疗且复发或难治的患者 本药的初始推荐剂量为在重复的28日周期中,第1日∼21日每日1次口服4mg。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每个28日治疗周期的第1、8、15及22日每日1次口服40mg。 本药与地塞米松的联合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有关因不良反应而暂停或降低本药剂量的指导,请参照表2和3。 地塞米松剂量减量级别:≤75岁,每个28日治疗周期的第1、8、15及22日。>75岁,每个28日治疗周期的第1、8、15及22日。初始剂量:40mg,20mg。第1级减量:20mg,12mg。第2级减量:10mg,8mg。 如果≤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10mg,或>75岁的患者不能耐受地塞米松8mg,应停止给予地塞米松。

注意事项

该药在怀孕期间不得使用,因为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的畸形。 对可能怀孕的女性,服用该药前及治疗期间需进行多次怀孕检查,并应采取两种以上有效的避孕方法。 男性患者在用药期间及停药后的一段时间内也应使用安全套,并不得捐献精液或精子。 该药可能会出现如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副作用,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 可能会增加血栓栓塞的风险,因此如出现血栓症状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并仔细观察。 可能出现周围神经病症状,因此需要仔细观察神经相关症状。 可能会出现头晕或混淆症状,如出现这些症状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器。 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皮肤反应或过敏反应,如出现皮疹、水肿、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务人员。 可能会出现肝功能异常或肝炎症状,因此治疗期间需要进行肝功能检查。 可能会增加如肺炎等感染的风险,如有感染症状应迅速通知医务人员。 该药应按规定时间以胶囊形式服用,不得开启或咀嚼胶囊,应与水一同服用。 该药过量时无特效解毒药,需根据症状进行对症治疗。 处理该药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如接触需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

副作用

畸形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发热,下呼吸道感染,流感,急性肾损伤,头晕,混乱,毛细血管水肿,过敏性反应,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药物皮疹综合症(DRESS综合症),肺炎,上呼吸道感染,脓毒症,脓毒性休克,艰难梭菌性结肠炎,气道感染,肺感染,尿道感染,基底细胞癌,白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减少症,低钾血症,高血糖症,低镁血症,低钙血症,低磷血症,高钾血症,高钙血症,失眠,抑郁,震颤,晕厥,感觉异常,味觉异常,白内障,房颤,深静脉血栓症,低血压,高血癌,呼吸困难,咳嗽,肺栓塞,腹泻,呕吐,恶心,便秘,腹痛,上腹痛,口腔炎,口干,腹部胀气,皮疹,肌肉无力,背痛,肌肉痉挛,慢性肾损伤,尿液滞留,疲劳,周边水肿,水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体重下降,跌倒,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脓毒症,支气管肺炎,鼻咽炎,食欲下降,混乱状态,意识水平下降,头晕,深静脉血栓症,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脓毒症,全血细胞减少症,食欲下降,瘙痒,肌肉痉挛,肾衰竭,盆腔痛,非心源性胸痛,出汗,脂溢性皮炎,全血细胞减少症,肿瘤溶解综合症,过敏反应,实质器官移植排斥反应,肝酶水平升高,肝衰竭,乙型肝炎病毒再活化,带状疱疹,胃肠道出血,皮肤鳞状细胞癌,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力,全身水肿,COVID-19,吸入性肺炎,念珠菌感染,疖,肺泡肺囊微孢子肺炎,克雷伯氏肺炎,死亡,面部水肿,状态恶化,高钙血症,低钙血症,2型糖尿病,流鼻血,胸腔积液,肺炎症,老年性呼吸困难,气胸,结肠炎,消化不良,痔疮,腹部不适,肛门炎,口腔干燥,胃炎,胃食管反流病,口腔疼痛,毒性肾病,血液肌酐升高,血液尿素升高,血红蛋白减少,血压下降,盆腔痛,腰背痛,肌肉虚弱,肌肉疼痛,下巴痛,头痛,谵妄,睡眠障碍,肝毒性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必须储存在密闭容器中。保管温度应保持在1到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用。

外观·包装

外观

该药为上部深蓝色、下部蓝色的硬胶囊,含有黄色粉末。

包装单位

7粒/TP[包装],21粒/TP[包装]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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