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利诺沙唑片600毫克 (利奈唑胺)

处方药片剂口服撤回许可
成分・含量
利奈唑胺›60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韩国联合制药株式会社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20片/瓶
许可状态
撤回许可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1956 · 批准 2014.04.22 · 医保编码 644308750

该产品已于2025.11.13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肺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耐万古霉素屎肠球菌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医院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菌血症者):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成人:每隔 12小时口服 400m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青少年(满 12-17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万古霉素耐药屎肠球菌感染(包括伴菌血症者):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成人 MRSA 感染患者应每隔 12小时给予本品 600 mg。 本品最长给药时间为 28日。超过 28日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儿童服用量
医院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菌血症者)、万古霉素耐药屎肠球菌感染(包括伴菌血症者):儿童(新生儿至满 11岁):每隔 8小时口服 10mg/k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未满 5岁:每隔 8小时口服 10mg/k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满 5-11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10mg/k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青少年(满 12-17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青少年及成人(满 12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出生后未满 7日的新生儿:大多数出生后未满 7日的早产儿(妊娠 34周以内)与足月新生儿及婴儿相比,本品全身清除率较低,AUC较高。上述新生儿应从每隔 12小时按体重每 kg 给药 10 mg 开始。 出生后未满 7日的新生儿:对于临床反应未达到最佳效果的新生儿,可考虑每隔 8小时按每 kg 给予 10 mg 所有新生儿患者出生后至 7日内,均应每隔 8小时按体重每 kg 给予 10 mg。

成分

生产厂家
韩国联合制药株式会社

功效・作用

治疗肺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耐万古霉素屎肠球菌感染

  • 医院内感染肺炎、社区感染肺炎、菌血症、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未伴骨髓炎的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感染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主要对由某些革兰阳性菌引起的感染有效,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尤其用于医院内感染肺炎、社区感染肺炎及有无并发症的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此外,本药用于糖尿病足感染患者的感染治疗,适用于未伴有骨髓炎的情况。对于由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引起的感染,特别是伴有菌血症的情况也有效。此药对革兰阴性菌引起的感染效果有限,因此如怀疑有革兰阴性菌感染时,需要其他适当治疗。因此,本药用于有效治疗上述特定菌类感染。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医院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菌血症者):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成人:每隔 12小时口服 400m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青少年(满 12-17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万古霉素耐药屎肠球菌感染(包括伴菌血症者):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成人 MRSA 感染患者应每隔 12小时给予本品 600 mg。 本品最长给药时间为 28日。超过 28日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儿童服用量

医院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菌血症者)、万古霉素耐药屎肠球菌感染(包括伴菌血症者):儿童(新生儿至满 11岁):每隔 8小时口服 10mg/k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未满 5岁:每隔 8小时口服 10mg/k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满 5-11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10mg/kg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青少年(满 12-17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青少年及成人(满 12岁):每隔 12小时口服 600mg 出生后未满 7日的新生儿:大多数出生后未满 7日的早产儿(妊娠 34周以内)与足月新生儿及婴儿相比,本品全身清除率较低,AUC较高。上述新生儿应从每隔 12小时按体重每 kg 给药 10 mg 开始。 出生后未满 7日的新生儿:对于临床反应未达到最佳效果的新生儿,可考虑每隔 8小时按每 kg 给予 10 mg 所有新生儿患者出生后至 7日内,均应每隔 8小时按体重每 kg 给予 10 mg。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引起骨髓抑制,因此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通过血液检查确认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等状态。特别是长期使用超过两周或有骨髓抑制病史的患者,肾功能或肝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需格外谨慎。如果在使用本药期间出现腹泻症状,应立即进行医疗诊断和治疗,以防止假膜性肠炎的发生。本药对革兰阴性菌的效果不明确,因此如怀疑革兰阴性菌感染时需要其他适当治疗。糖尿病患者同时服用本药与胰岛素或降糖药可能出现低血糖症状,因此应密切监测血糖。曾对本药或成分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以及最近服用过MAO抑制剂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血压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及某些精神神经疾病患者在用药前务必咨询医生。与增加血清素综合症风险的药物合用时,应密切观察症状,并在必要时停止给药。本药长期使用可能导致外周神经病或视神经损伤,如出现视力变化或神经症状应立即就医。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使用本药前应咨询医生,而哺乳期的女性在使用前建议停止哺乳。肾功能或肝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有代谢产物累积的风险,因此需谨慎使用,透析患者应在透析后用药。若出现过量,血液透析可清除本药,因此需要迅速治疗。本药在注射前应肉眼检查是否有不溶性异物,并且应缓慢注入规定时间。在使用本药期间,可能与感冒药、抗抑郁药等发生相互作用,因此需告知医生所用的所有药物。本药可用于儿童和老年人,但剂量调整和副作用监测很重要。最后,在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异常症状或不适,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以接受适当的处理。

副作用

贫血,白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膜样性结肠炎,低血糖症,腹泻,头痛,恶心,念珠菌症,真菌感染,发热,头晕,失眠,味觉变化,呕吐,腹痛,腹部痉挛,腹部膨胀,便秘,消化不良,舌变色,牙齿变色,高血压,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阴道念珠菌症,皮疹,瘙痒,血液检查异常,肝功能检查异常,频繁发热,脓毒症,外伤,局部疼痛,痉挛,胃肠道出血,口服念珠菌症,高血小板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上呼吸道感染,咽炎,咳嗽,肺炎,呼吸暂停,低钾血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缺铁性贫血,过敏性休克,乳酸性酸中毒,外周神经病,视神经病,严重皮肤异常,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水疱性皮肤病,血管性水肿,过敏性血管炎,横纹肌溶解,脓毒性休克,重叠感染,多脏器衰竭,感染,菌血症,带状疱疹,真菌血症,治疗反应减弱,念珠菌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白细胞增多症,播散性血管内凝血症,INR增加,aPTT增加,白细胞白分率左迁移,血腹,后骨髓细胞上升,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恶化,白血病恶化,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化,多发性骨髓瘤恶化,恶性淋巴瘤进展,肠溃疡,舌脱色,血便,食道癌复发,胃癌,呼吸衰竭,肺出血,咯血,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肺水肿,气胸,急性间质性肺炎,急性呼吸衰竭,脓胸恶化,低氧症恶化,肺感染,喘鸣,呼吸困难,非蛋白氮增加,急性肾衰竭,尿路感染,血中尿素氮增加,肾衰竭,脓尿,血尿,肝功能衰竭,胆红素血症,血中胆红素增加,肝性昏迷进展,肝肾肿瘤恶化,肝肾综合征,胆管癌进展,胆管炎恶化,胆囊炎,胆囊脓肿恶化,胆道炎,大肠癌肝转移恶化,黄疸,室性心动过速,心动过速,房性颤动,心肌梗死,心衰恶化,心脏骤停,急性心肺衰竭恶化,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复发,低血压,低钠血症,高钾血症,低钙血症恶化,感觉减退,焦虑,抑郁症,脑膜炎,硬膜下出血进展及恶化,脑室内出血,脑血管障碍,静脉曲张出血,血栓性微小血管病恶化,脚部下垂,脓性关节炎进展,甲状腺功能亢进,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恶化,神经病,肺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恶化,阑尾癌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暴露于空气或湿气。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5至30摄氏度之间。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2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