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斯塔尼鼻喷雾剂200微克(枸橼酸芬太尼)
枸橼酸芬太尼 3.14mg
处方药
大雄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0643 · 批准 2014.02.13 · 医保编码 641605791
缓解对阿片类药物耐受的成年癌症患者的爆发性疼痛
本药品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针对目前正在接受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持续性疼痛患者。特别有效于缓解癌症患者的突发性疼痛。即使在已有止痛药使用的情况下,也能帮助控制突发的剧烈疼痛。通过突发性疼痛的管理,促进患者的疼痛减轻和生活质量提升。
本品仅可经鼻给药。建议在坐姿或直立姿势下使用本品。首次使用时,为确保喷出均匀的雾滴,使用前需向空气中喷雾3 ~ 4次。若超过7天未使用,使用前向空气中喷雾1次,以清除残留物。每次给药后清洁鼻喷雾器的喷嘴。 本品每喷含芬太尼200 µg。 本品可用于治疗每日最多4次的爆发性疼痛。对于一次爆发性疼痛,给药次数不得超过2次,两次给药间隔至少10分钟。治疗另一次爆发性疼痛时,须在至少4小时后给药。 初始剂量为单侧鼻孔给药1次,每次50 µg。发生爆发性疼痛时,应逐步调整剂量(50, 100, 200 µg),直至达到单次给药即可充分镇痛且不良反应最小的剂量。若未获得充分的镇痛效果,可在10分钟后再次给药。对于一次爆发性疼痛,给药次数不得超过2次。治疗另一次爆发性疼痛时,须在至少4小时后给药。 若未获得充分的镇痛效果,可在至少10分钟后以相同剂量再次给药。对于一次爆发性疼痛,给药次数不得超过2次。治疗另一次爆发性疼痛时,须在至少4小时后给药。 通常,若连续多次发生爆发性疼痛时需要使用超过1次的剂量,应增加本品的维持剂量。如果每日发生爆发性疼痛超过4次,则需要调整用于持续性疼痛基础治疗的阿片类药物剂量。如果患者对本品不耐受或持续出现不良反应,应减少剂量或改用其他镇痛药进行治疗。 若不再出现爆发性疼痛,应立即停用本品。应继续治疗持续性背景疼痛。如需停用所有阿片类药物,患者应遵医嘱逐渐减量,以避免突然停药所致的反应。
本药为强效阿片类制剂,仅用于治疗癌症患者的突发性疼痛。 仅应在耐受阿片类药物的患者中使用,对于未长期服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可能存在风险。 不应用于急性疼痛或术后疼痛的治疗。 本药应由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疗人员在癌症患者治疗中使用。 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地方,并妥善处置剩余药品。 与麻醉药物或中枢神经抑制剂、酒精共同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呼吸抑制、昏迷或死亡,需格外注意。 如与抗组胺药或特定的抗生素同用,可能增加镇静作用及呼吸抑制风险。 与特定抗抑郁药同用时,可能会引发高危的血清素综合症,需谨慎处理。 在使用本药时,需要仔细观察剂量调节和异常反应。 在服药期间避免进行驾驶或操作机械等危险工作。 因有滥用和成瘾的风险,药物使用需谨慎管理和监控。 怀孕期间需慎重考虑对胎儿的风险与益处,哺乳期不应使用。 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患者可能对药物更为敏感,因此需调整剂量并需仔细观察。 过量服用时,呼吸抑制是最严重的症状,需要立即紧急处理。 本药仅应用于癌症患者的疼痛控制,存放时需保持在25度以下,并注意防潮和避免结冰。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防止空气或潮气进入,并安全地存放在1度至30度的常温下。 如此存放可长期保持药效。
装在可测量喷雾的棕色玻璃瓶中的无色透明鼻用喷雾液
10次使用(1.8mL)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枸橼酸芬太尼 3.14mg
处方药
大雄制药(株)
枸橼酸芬太尼 0.0785mg
溶液剂 · 处方药
名门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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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橼酸芬太尼 78.5μg
注射剂 · 处方药
比西世界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0.0785mg
处方药
九州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0.078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哈那制药有限公司
枸橼酸芬太尼 78.5μg
注射剂 · 处方药
汉林制药(株)

枸橼酸芬太尼 0.3142mg
处方药
现代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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