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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 140.625mg
片剂 · 处方药
(株)L&C生物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7247 · 批准 2012.10.15 · 医保编码 060500080
治疗甲真菌病、皮肤真菌病(如足癣)及儿童头癣
本药品用于治疗成人的皮肤真菌感染,例如足癣、体癣、股癣等真菌感染以及指甲和脚趾甲的真菌感染。此外,对儿童的头癣治疗也有效。简单来说,可以帮助改善不同皮肤及指甲的真菌感染。
特比萘芬每次125 mg,每日2次,或每次250 mg,每日1次。 不同疾病的用药疗程如下。 1) 皮肤癣菌病 足癣(趾间型、足底型/莫卡辛型):2~6周 体癣:2∼4周 股癣:2~4周 2) 甲癣 通常用药6周~3个月。手指甲或较小脚趾受感染,或患者年龄较小时,疗程可缩短至3个月以内。脚趾甲感染通常治疗3个月即可,但部分患者可能需要6个月或更长时间。指甲生长速度较慢的患者可能需要延长疗程。 肌酐清除率低于50 mL/min的患者,每日剂量减半。
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由于2岁以下儿童使用经验不足,不建议使用。 头癣:4周 头癣主要发生于儿童。 为防止感染复发,应按规定定期、足疗程治疗。 1) 体重低于20 kg(5岁以下):每次62.5 mg,每日1次。由于使用经验不足,应权衡治疗获益与风险后决定是否给药。 2) 体重20~40 kg(5岁∼12岁):每次125 mg,每日1次。 3) 体重超过40 kg(12岁以上):每次250 mg,每日1次。
本药不建议用于慢性肝病或活动性肝病患者。 在服用本药前,务必确认是否有肝病史,并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 如果肝功能检测结果升高,应立即停用本药。 在服用期间,如果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恶心、食欲减退、疲劳、呕吐、右上腹疼痛、皮肤或眼睛黄疸、深色尿、腹泻等症状,应立即联系医生。 本药偶尔可能导致严重的肝损伤,如果肝功能恶化,应停止用药。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以及有血液疾病、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2岁以下儿童以及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 肾功能受损患者、老年人和体重不足20kg的儿童应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偶尔可引起严重的皮肤反应,如果出现皮疹或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因此肝脏及肾功能降低的患者需特别小心。 在服用本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及血液检测,如有异常症状,应尽快咨询医生。 本药仅应用于难以局部治疗的真菌感染,若有头晕等症状,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与其他药物联用时可能会有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特别是与在肝脏代谢的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剂量调整。 怀孕期间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使用本药需谨慎,哺乳期女性应停止哺乳。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头痛、恶心、腹痛、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寻求医疗救助。 本药应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保存于室温下。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不透气的密闭容器中,建议在1到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保存可以维持药效,防止变质。
白色的圆形片剂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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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 处方药
(株)L&C生物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GP Therapeutics Korea Co., Ltd.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韩国休泰克制药(株)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美迪卡韩国(株)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庆南制药(株)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大华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高丽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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