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瑞塔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普瑞塔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3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东方F.T.L.有限公司
外观
含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上部棕红色和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 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7234 · 批准 2012.10.12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口服,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3.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剂量600 mg/日。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曾使用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现有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 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补充给药。 [表2].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起始剂量 (mg/日) | 最大剂量 (mg/日) | 给药方法 ≥60 | 150 | 600 | BID or TID ≥30 -<60 | 75 | 300 | BID or TID ≥15 -<30 | 25-50 | 150 | QD or 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不建议使用。 12~17岁青少年患者: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东方F.T.L.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 部分性发作
  • 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的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此外,在癫痫患者中,作为部分性发作的辅助药物,在有或没有继发全身症状的情况下均有效。同时帮助改善纤维肌痛患者的症状。因此,药物用于改善各种神经相关疾病和疼痛。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口服,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3.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剂量600 mg/日。若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曾使用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现有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 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补充给药。 [表2].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起始剂量 (mg/日) | 最大剂量 (mg/日) | 给药方法 ≥60 | 150 | 600 | BID or TID ≥30 -<60 | 75 | 300 | BID or TID ≥15 -<30 | 25-50 | 150 | QD or 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不建议使用。 12~17岁青少年患者: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为癫痫治疗药物,使用中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应仔细观察情绪变化或行为变化。 对本药有过敏症或乳糖不耐受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糖尿病患者因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若出现血管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老年人因易出现头晕或嗜睡而有跌倒风险,因此需谨慎,可能出现视力模糊等视觉变化。 若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生指示逐渐减量。 因有药物滥用的风险,曾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使用时需更加谨慎,并观察是否出现滥用迹象。 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严重心脏疾病患者使用时需谨慎,因和阿片类镇痛药合用时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 妊娠早期可能存在胎儿畸形风险,因此孕妇应避免使用本药,适龄女性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因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建议停奶或停止使用药物。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出现头晕和嗜睡,因此在服用初期应避免这些活动。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癫痫等症状,如有必要可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最好不将其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用药期间若出现严重皮疹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务人员。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综合症,烦躁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低血糖,食欲增加,食欲减退,混乱,定向感障碍,刺激性过敏,多幸感,性欲减退,离人症,性快感障碍,烦躁不安,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高涨,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恐慌发作,抑制不住,无情绪,协调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失忆,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构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能力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歇性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头晕,感觉过敏,灼热感,活动性颤抖,晕厥,迷乱,运动减退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步性心动过缓,同步性心动过速,同步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血管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喉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腔干燥,膨胀,唾液分泌过多,逆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状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部疼痛,肢体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衰竭,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无月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腺肥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摔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绷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减少,体重减少,血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女性乳腺发育症,倦怠,谵妄,麻痹,情感障碍,嗜睡,混乱状态,抑郁症,躁动,烦躁不安,癫痫发作,休克,类过敏反应,皮肤黏膜炎症综合症,多形红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且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的阴凉处。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上部棕红色和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 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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