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拉特伦SR胶囊8毫克(卡维地洛)

迪拉特伦SR胶囊8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颗粒›43.9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宗均堂
外观
上部淡粉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含有白色至米黄色快速释及缓释颗粒
包装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6934 · 批准 2012.09.25 · 医保编码 6433064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绞痛,作为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控制心房颤动的心室率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本品应随餐口服;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本品为缓释制剂,不得掰开、压碎或咀嚼,应整粒吞服。 供参考,与卡维地洛普通制剂相对应的本品(缓释制剂)每日剂量如下。 普通制剂每日剂量 缓释制剂每日剂量 每日2次,每次3.125 mg 每日1次,每次8 mg 每日2次,每次6.25 mg 每日1次,每次16 mg 每日2次,每次12.5 mg 每日1次,每次32 mg 每日2次,每次25 mg 每日1次,每次64 mg 每日2次,每次50 mg 每日1次,每次128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本品每日1次 16 mg,连续服用2日后,增加至每日1次 32mg。通常每日1次服用32 mg,持续2周;若疗效不足,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次 64mg。 本品每日最大服用量为64mg。 2) 老年患者:本品每日1次 16 mg即可达到充分的治疗效果。服用2周后若疗效不足,可增加剂量,并应在观察患者状态的同时谨慎给药。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日给予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32 mg;之后给予每日1次,每次64 mg。 2) 通常每日1次,每次64 mg,连续服用2周;若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给予每日1次,每次128 mg。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1) 通常初始治疗时给予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8 mg,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6 mg,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32 mg,再服用2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4 mg。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3) 本品有效最低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6 mg;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日1次,每次64 mg,体重85 kg以上患者每日1次,每次128 mg。 4. 心房颤动患者的心率控制 本品每日1次 8mg。服用2周后若疗效不足,给予每日1次 16mg。再服用2周后若疗效不足,给予每日1次 32mg。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宗均堂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绞痛,作为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控制心房颤动的心室率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房颤动中的心率控制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的治疗。特别是与利尿剂、地高辛、ACE抑制剂及其他血管扩张剂联合应用时,作为辅助治疗时效果显著。此外,本药还可帮助控制心房颤动患者的心率。如此种种用法均旨在改善各种心脏相关疾病的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应随餐口服;未经医生指导,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本品为缓释制剂,不得掰开、压碎或咀嚼,应整粒吞服。 供参考,与卡维地洛普通制剂相对应的本品(缓释制剂)每日剂量如下。 普通制剂每日剂量 缓释制剂每日剂量 每日2次,每次3.125 mg 每日1次,每次8 mg 每日2次,每次6.25 mg 每日1次,每次16 mg 每日2次,每次12.5 mg 每日1次,每次32 mg 每日2次,每次25 mg 每日1次,每次64 mg 每日2次,每次50 mg 每日1次,每次128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本品每日1次 16 mg,连续服用2日后,增加至每日1次 32mg。通常每日1次服用32 mg,持续2周;若疗效不足,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次 64mg。 本品每日最大服用量为64mg。 2) 老年患者:本品每日1次 16 mg即可达到充分的治疗效果。服用2周后若疗效不足,可增加剂量,并应在观察患者状态的同时谨慎给药。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日给予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32 mg;之后给予每日1次,每次64 mg。 2) 通常每日1次,每次64 mg,连续服用2周;若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给予每日1次,每次128 mg。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1) 通常初始治疗时给予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8 mg,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6 mg,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32 mg,再服用2周,然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64 mg。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3) 本品有效最低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6 mg;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日1次,每次64 mg,体重85 kg以上患者每日1次,每次128 mg。 4. 心房颤动患者的心率控制 本品每日1次 8mg。服用2周后若疗效不足,给予每日1次 16mg。再服用2周后若疗效不足,给予每日1次 32mg。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在某些患者中使用。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心脏功能严重低下的患者,心率过慢患者,心脏传导障碍的患者,因肺动脉高压而导致右心衰竭严重的患者,因糖尿病引起的代谢异常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非常严重的患者,有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特定类型高血压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等。 此外,糖尿病患者、过敏反应严重患者、低血压患者、肾功能或肝功能不良患者、高龄患者、特定心脏疾病患者等使用本药时应更加谨慎,需在医生严格观察和调控下使用。 服用期间可能出现眩晕、头痛、疲劳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同时可能出现心率减低或血压下降,因此应定期检查心脏功能和血压。在严重情况下,可能需要减少或停用药物。 肾或肝功能不良患者需注意可能发生功能恶化,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需观察症状是否加重。 此外,本药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糖尿病患者需频繁监测血糖,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症状可能被掩盖,需特别小心。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与其他降压药、镇静剂、抗抑郁药、抗心律失常药、降糖药等同时服用时需咨询医生。 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同时未确立对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的安全性,建议不使用。 高龄患者因肝功能下降可能导致药物浓度升高,因此应从低剂量开始,并密切观察病情。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血压下降、心率减低、心脏功能下降、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并接受适当治疗。 长期服用本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心脏功能、血压、肝和肾功能,切勿突然停药,以免加重心脏症状,应根据医生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在服用期间,可能出现眩晕或嗜睡,需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时谨慎,并可能导致泪液减少,佩戴隐形眼镜时可能感到不适。 本药可能因光照而变色,因此应避光保存在防光的容器中,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建议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精神错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噩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113 项症状
  • 高度心动过缓
  • 休克
  • 完全房室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血压显著降低
  • 意识丧失
  • 脉搏减少
  • 四肢发凉
  • 水肿
  • 心力衰竭恶化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阻力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痒
  • 类扁平苔藓反应
  • 过敏性皮疹
  • 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低血糖
  • 甲状腺功能亢进隐匿
  • 心动过缓
  • 低血压
  • 呼吸困难
  • 心绞痛伴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眼泪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力障碍
  • 眼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面部瘫痪
  • 子宫纤维瘤
  • 蛛网膜下出血
  • 肋骨骨折
  • 腿部骨折
  • 中性脂肪增高
  • 血糖升高
  • 记忆异常
  • 消化不良
  • 胸部不适
  • 胸痛
  • 眼充血
  • 韧带扭伤
  • 关节肿胀
  • 瘙痒
  • 面部潮红
  • 胸部不适
  • 腿部水肿
  • 感冒
  • 干咳
  • 咳嗽
  • 反流性食道炎
  • 急性胃炎
  • 胃炎
  • 胃肠炎
  • 太阳穴疼痛
  • 心悸
  • 心脏跳动
  • 晕厥
  • 血压下降
  • 血液尿酸增加
  • N-末端脑钠尿肽前激素增加
  • 恶心
  • 偏头痛
  • 鼻出血
  • 鼻窦炎
  • 鼻炎
  • 上呼吸道感染
  • 鼻咽炎
  • 体部白癣
  • 软组织炎
  • 慢性扁桃体炎
  • 憩室炎
  • 手足甲真菌感染
  • 脓毒症
  • 上呼吸道感染
  • 心肌梗死
  • 高钾血症
  • 肾盂肾炎
  • 不稳定型心绞痛
  • 脂肪瘤
  • 咬伤
  • 血压波动
  • 血压控制不足
  • 低血压
  • 心肌减弱
  • 心源性休克
  • 呼吸困难
  • 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惊厥
  • 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低血糖症
  • 心动过缓
  • 呼吸降低
  • 高热
  • 急性肺水肿
  • 心力衰竭恶化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避光的容器中。此外,药物最好存放在1度至30度的常温下。以此存放方式可维持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淡粉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含有白色至米黄色快速释及缓释颗粒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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