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拉林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普拉林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日华(股)
外观
白色粉末装在上下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
30粒/瓶,3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5827 · 批准 2012.06.22 · 医保编码 6409023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治疗纤维肌痛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至7天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针对600 mg/日的剂量开展了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现有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至少用1周以上时间逐步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其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给药方案 起始剂量(mg/日) 最大剂量(mg/日) ≥60 / 150 / 600 / BID or TID ≥30 -<60 / 75 / 300 / BID or TID ≥15 -<30 / 25-50 / 150 / QD or 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1次给药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缺乏12岁以下儿童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充分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日华(股)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治疗纤维肌痛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以及作为癫痫部分发作的辅助药物。同时,它也有助于缓解纤维肌痛的症状。因此在疼痛管理和神经系统疾病的治疗中得到广泛应用。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的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至7天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针对600 mg/日的剂量开展了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现有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至少用1周以上时间逐步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其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给药方案 起始剂量(mg/日) 最大剂量(mg/日) ≥60 / 150 / 600 / BID or TID ≥30 -<60 / 75 / 300 / BID or TID ≥15 -<30 / 25-50 / 150 / QD or BID <15 / 25 / 75 /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25 / 100 /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1次给药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缺乏12岁以下儿童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充分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和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如有情绪或行为异常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对本药成分过敏或有家族性乳糖不耐症问题的患者应避免服用。 糖尿病患者因体重增加可能会影响血糖控制,故可能需要调整降糖药。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的症状(面部、口周肿胀等),应立即停止服用。 老年人应注意因头晕或嗜睡等原因可能导致摔倒或受伤的风险,服用本药期间应谨慎活动。 可能会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但停止用药后症状可能改善。 本药如突然停用可能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应与医疗人员协商逐步停用。 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服用时需特别小心,因为有滥用风险。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需调整剂量,停药后有改善肾功能的案例报道。 有心脏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用药时需谨慎。 与阿片类镇痛药一起使用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效应,应注意。 呼吸功能弱的患者或老年人可能存在严重呼吸抑制的风险,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妊娠早期可能存在胎儿畸形风险,因此孕期不建议使用,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期的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因为本药可通过母乳传递。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可能出现头晕或嗜睡的情况。 大量服用时可能出现混乱、嗜睡、抑郁、癫痫等症状,必要时可能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罕见会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等),如出现皮肤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
  • 血管性水肿
  • 面部水肿
  • 口周水肿
  • 上呼吸道水肿
  • 头晕
  • 嗜睡
再查看 179 项症状
  • 意识丧失
  • 混乱
  • 精神障碍
  • 视力模糊
  • 视力变化
  • 失眠
  • 头痛
  • 恶心
  • 不安
  • 腹泻
  • 流感样症候群
  • 焦虑不安
  • 抑郁
  • 自杀念头
  • 疼痛
  • 癫痫发作
  • 多汗症
  • 滥用
  • 依赖
  • 戒断症状
  • 鼻咽炎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食欲增加
  • 食欲减退
  • 低血糖
  • 混乱
  • 定向障碍
  • 刺激敏感性
  • 幸福感
  • 性欲减少
  • 解离感
  • 性快感异常
  • 焦虑
  • 情绪波动
  • 情感低落
  • 情感高涨
  • 幻觉
  • 异常梦境
  • 性欲增加
  • 恐慌发作
  • 决策无能
  • 麻木
  • 协调失调
  • 平衡障碍
  • 记忆丧失
  • 注意力障碍
  • 记忆力障碍
  • 颤抖
  • 言语障碍
  • 感觉异常
  • 感觉减少
  • 镇静
  • 嗜睡症
  • 认知障碍
  • 眼震
  • 语言障碍
  • 腹壁肌肉痉挛
  • 反射降低
  • 运动异常
  • 精神运动性亢进
  • 体位性眩晕
  • 知觉过敏
  • 烧灼感
  • 活动性颤抖
  • 晕厥
  • 混迷
  • 运动减退症
  • 嗅觉异常
  • 味觉丧失
  • 写作障碍
  • 复视
  • 眩晕
  • 听觉敏感性
  • 1度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动过速
  • 同步性心动过慢
  • 同步性心动过速
  • 同步性心律不齐
  • 低血压
  • 高血压
  • 面部潮红
  • 面部发红
  • 四肢冰冷
  • 呼吸困难
  • 鼻出血
  • 咳嗽
  • 鼻充血
  • 鼻炎
  • 打鼾
  • 咽部紧张
  • 鼻腔干燥
  • 呼吸抑制
  • 呕吐
  • 腹胀
  • 便秘
  • 口干
  • 胀气
  • 唾液分泌过多
  • 反流性食管炎
  • 口腔感觉降低
  • 腹水
  • 吞咽困难
  • 胰腺炎
  • 出汗
  • 寻常疱疹样皮疹
  • 荨麻疹
  • 出冷汗
  • 肌肉痉挛
  • 关节疼痛
  • 背痛
  • 四肢疼痛
  • 子宫颈痉挛
  • 关节肿胀
  • 肌肉疼痛
  • 肌肉痉挛
  • 颈部疼痛
  • 肌肉僵硬
  • 横纹肌溶解
  • 排尿障碍
  • 尿失禁
  • 尿量减少
  • 肾功能衰竭
  • 勃起功能障碍
  • 射精延迟
  • 性功能障碍
  • 月经疼痛
  • 便秘
  • 乳房疼痛
  • 乳汁分泌
  • 乳腺肥大
  • 外周水肿
  • 水肿
  • 步态异常
  • 摔倒
  • 醉酒感觉
  • 感觉异常
  • 疲劳
  • 胸部紧绷感
  • 全身水肿
  • 疼痛
  • 发热
  • 乍寒
  • 无力
  • 口渴
  • 体重增加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血糖升高
  • 血小板计数减少
  • 血钾降低
  • 体重减轻
  • 血清肌酐升高
  • 白细胞计数减少
  • 过敏性
  • 过敏反应
  • 头痛
  • 角膜炎
  • 潴留性心力衰竭
  • 肺水肿
  • 舌头肿胀
  • 瘙痒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
  • 尿潴留
  • 男性乳房发育症
  • 厌倦
  • 躁动
  • 麻痹
  • 情绪障碍
  • 嗜睡
  • 混乱状态
  • 动摇
  • 焦虑不安
  • 痉挛加重
  • 休克
  • 类似过敏性休克的症状
  • 皮肤黏膜症候群
  • 多形性红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此外,为保持药效,重要的是在室温下,即15度至30度之间存储。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粉末装在上下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单位

30粒/瓶,3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