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舒派特胶囊200毫克(盐酸拉多替尼)
盐酸拉多替尼 213.6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日洋药品株式会社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0120 · 批准 2012.01.05 · 医保编码 641704380
治疗新诊断的成人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
本药用于新诊断的慢性期Philadelphia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成人患者的治疗。根据主要分子遗传学和细胞遗传学反应率,药物的有效性已得到证明,能帮助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
○ 治疗新诊断的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成人患者:每日2次,每次300mg 本品应间隔约12小时服用。服药时,在给药前后2小时内除水以外不得进食;胶囊应整粒用水吞服,不得咀嚼。 <因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ANC 1 × < 109/L 和/或血小板计数 < 50 × 109/L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并监测血细胞计数。 2. 若在2周内恢复至ANC 1 × 109/L以上和/或血小板计数50 × 109/L以上,则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后恢复治疗。 3. 若此类不良反应复发,重复此前步骤,并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4. 若血细胞计数偏低的状态持续6周以上,应考虑停药。 QT间期延长: QTcF超过480msec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并重复测量ECG进行监测,直至QTcF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 2. 若QTcF在2周内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则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后恢复治疗。 3. 若重新给药后测得QTcF超过480msec,应重复测量ECG;若QTcF在2周内恢复至480msec以下或等于480msec,则按此前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 4. 若异常值反复出现,应考虑停药。 血清胆红素升高及肝转氨酶升高: 胆红素值及肝转氨酶值达到3-4级以上 <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 1. 停用本品;恢复后将剂量减至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 2. 若复发,则停药;恢复后以相同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若反复发生,应考虑停药。 其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若使用本品后发生3-4级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应停用本品。此类毒性消失或改善后,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可按每次200mg、每日2次重新开始治疗。若复发,应停药直至恢复;毒性消失或改善后,新诊断的慢性期Ph+CML患者可按相同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恢复治疗。此后若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再次发生,应考虑停药。 若认为临床上适宜,可考虑重新增加至推荐剂量(每次300mg、每日2次)。
本药不得用于对主要成分或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可能增加心脏搏动相关电信号间隔的风险,因此在有心脏病或QT间隔延长风险的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在服用本药时,特定药物或食物的使用可能会影响心脏搏动间隔,因此建议避免合并用药。 服用前应进行心电图检查以确认心脏状况,若出现异常症状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 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有肝疾病或肝功能检测异常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血糖水平可能升高,因而在给药前和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测血糖并在必要时进行治疗。 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需注意与血液中脂肪酶水平升高相关的腹痛等症状,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在使用本药前须咨询专业医生,并在治疗过程中仔细观察感染的激活情况。 本药含有特定色素成分,对此过敏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测,以早期发现血小板、白细胞、肝功能等异常反应。 可能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因对胎儿的风险不应使用本药,并建议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在用药期间应避免哺乳。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未确认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老年患者可使用,但不需要进行额外的剂量调整。 药物应存放在不超过30度的室温下,且需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本药必须在专业医生的监督下使用,若出现副作用应立即向医疗人员咨询。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特殊容器中。此外,药物应存放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常温下,避免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
装有淡黄色粉末的上下两部分黄绿色的硬胶囊剂
28胶囊(14胶囊/PTP x 2)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