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缬沙宁片80毫克(缬沙坦)

缬沙宁片8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名门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淡粉色的双面凸圆形膜衣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10105 · 批准 2011.11.16 · 医保编码 6498055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 但是,不建议与ACE抑制剂联合使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如每日剂量达到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名门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本态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本态高血压。此外,对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心力衰竭患者,特别是NYHA Ⅱ至Ⅳ级的患者也有效。还用于降低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衰竭或收缩功能障碍患者的死亡风险。因此,有助于高血压管理,改善心力衰竭症状,提升心肌梗死后的生存率。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 但是,不建议与ACE抑制剂联合使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如每日剂量达到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尤其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使用。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人,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哺乳期妇女,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遗传性水肿患者,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等均不应服用。 老年人或血钾水平过高的患者,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心脏瓣膜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等在使用本药时需谨慎。 本药有强烈的降压效果,因此首次服用时可能因血压骤降而导致头晕或晕厥,特别是体液或钠缺乏的患者应缓慢增加剂量。 在血液透析期间或严格限制盐分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须密切观察其状况。 本药可提高血钾浓度,因此与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一起使用时,需仔细监测血钾水平。 此外,本药与某些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同使用时,可能导致降压效果下降或肾功能恶化,需加以注意。 本药不推荐在哺乳期使用,如不得已则需停止哺乳。 服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异常症状有头痛、头晕、疲劳、咳嗽、消化不良等,严重时可能会出现血管水肿、肾功能异常、低血压等症状,如有症状出现,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血压降低、意识下降、休克等情况,应立刻接受急救,血液透析无效。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使用时需谨慎。 最后,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转移到其他容器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需特别谨慎。

副作用

  • 头痛
  • 眩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副鼻窦炎
  • 腹痛
再查看 53 项症状
  • 腹痛
  • 恶心
  • 咽炎
  • 关节痛
  • 低血压
  • 体位性眩晕
  • 体位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伤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水肿
  • 无力症
  • 失眠
  • 发红
  • 性欲减退
  • 嗜睡
  • 心房颤动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减退
  • 倦怠感
  • 血管水肿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肝炎
  • 晕厥
  • 鼻出血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横纹肌溶解症
  • 无粒细胞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泡性皮炎
  • 红细胞容积减少
  • 血红蛋白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血清肌酐增加
  • 总胆红素增加
  • BUN增加
  • 消化不良
  • 贫血
  • 耳鸣
  • 紧张亢进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恍惚
  • 胸痛
  • 皮疹
  • 肌肉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空气和湿气的接触。此外,为了保持药效,重要的是在30度以下的凉爽地方存放。

外观·包装

外观

淡粉色的双面凸圆形膜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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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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