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利加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普利加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东九生物制药
外观
白色或微黄色粉末装入上部和下部均为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9293 · 申报 2011.10.31 · 医保编码 6573057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7天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对600 mg/日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剂量超过450 mg/日。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患者应将以上公式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有效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给予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 or TID ≥30 -<60 75 300 BID or TID ≥15 -<30 25-50 150 QD or 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7. 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东九生物制药

功效・作用

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人缓解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此外,作为癫痫患者的辅助药物,适用于伴随或不伴随全身症状的部分发作。同时也对纤维肌痛引起的疼痛治疗有效。总结而言,适用于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的部分发作辅助治疗,以及纤维肌痛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7天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天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对600 mg/日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剂量超过450 mg/日。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患者应将以上公式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有效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给予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 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 (mg/日) 最大剂量 (mg/日) ≥60 150 600 BID or TID ≥30 -<60 75 300 BID or TID ≥15 -<30 25-50 150 QD or BID <15 25 75 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予的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7. 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仔细观察情绪变化或行为异常。 若对本药有过敏反应或有乳糖不耐受等特定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本药。 糖尿病患者需注意体重增加可能导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调整。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老年患者因头晕或嗜睡可能增加跌倒或受伤的风险,因此服用初期应特别小心。 可能出现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如出现这些症状应考虑停药。 若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与医疗人员商讨逐步停药。 药物滥用的风险存在,具有精神疾病病史或药物滥用史的患者需更加谨慎使用。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心脏疾病患者需注意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可能性。 与阿片类镇痛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加剧中枢神经抑制引起的副作用,因此需要注意。 呼吸功能弱的患者或老年人可能面临严重呼吸抑制的风险,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在怀孕头三个月内可能存在胎儿畸形风险,因此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前务必咨询医疗人员。 哺乳期女性应考虑本药可能传递至母乳中,因此可能需要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 在药物服用后进行驾驶或操作机械等危险工作,建议在无头晕或嗜睡症状消失前避免进行。 重度皮肤反应很少发生,但如出现皮疹或水肿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如出现过量服用情况,可能会出现嗜睡、困惑、抑郁、癫痫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视情况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应移入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野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不安,抑郁,自杀想法,疼痛,癫痫,出汗,误用,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呼吸抑制,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过敏,安慰感,性欲减退,去个体化,性快感异常,焦躁,情绪波动,情绪低落,情绪高涨,恰当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不住,无动于衷,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言语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接性肌肉痉挛,反射降低,运动异常,精神运动过敏,体位性头晕,感知过敏,灼烧感,活动性颤抖,晕厥,恍惚,运动减退,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眼睛干燥,眼睛肿胀,视力减退,眼痛,眼疲劳,泪腺分泌增加,眼刺激,瞳孔扩张,振动,视野的深度知觉变化,斜视,视野亮度,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律减慢,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末梢冷症,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状皮疹,荨麻疹,出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疼痛,背痛,肢体疼痛,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疼痛,肌肉抽搐,颈部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功能衰竭,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房疼痛,乳腺分泌物,乳腺增大,末梢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压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糖增加,血小板减少,血钾减少,体重减少,血清肌酐增加,白细胞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肿胀,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剥脱性皮肤坏死,尿潴留,女性乳房发育,乏力,谵妄,麻痹,情感障碍,嗜睡,混乱状态,摇动,不安,痉挛加重,疲劳,无力,步态异常,睡眠障碍,胃肠道障碍,血便,血尿素氮增加,排尿困难,耳鸣,皮肤疾病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推荐存放温度在15至30度的室温下。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或微黄色粉末装入上部和下部均为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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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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