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利卡普利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利卡普利胶囊75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75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大雄制药(股)
外观
上部红棕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浅黄色粉末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9278 · 申报 2011.10.31 · 医保编码 6416053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按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癫痫 —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的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对600 mg/日的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剂量超过450 mg/日。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 — 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 — 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 — 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 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起始剂量25,最大剂量100,单次剂量 b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 应按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人 (65岁及以上) —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 — 不建议使用。 12 ~17岁青少年患者 — 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大雄制药(股)

功效・作用

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对成人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有效。此外,它可用作癫痫患者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适用于有无继发全身性症状的患者。同时,它也有助于缓解纤维肌痛的症状。因此,本药用于改善各种神经相关疾病的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按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癫痫 —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的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服用300 mg/日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也对600 mg/日的剂量进行了临床研究,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剂量超过450 mg/日。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停药。 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 — 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 — 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 — 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 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 — 起始剂量25,最大剂量100,单次剂量 b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给予额外补充剂量。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 应按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人 (65岁及以上) —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 — 不建议使用。 12 ~17岁青少年患者 — 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服用期间如出现情绪变化或抑郁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对本药成分过敏或有乳糖不耐症等遗传性问题的患者不应服用。 糖尿病患者需注意体重增加可能导致血糖控制药物剂量的调整。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 老年人因可能出现头晕或嗜睡而增加跌倒的风险,初用药时需特别谨慎。 偶尔可能出现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出现此症状应与医疗人员咨询。 停药时可能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不应随意停药。 因可能存在药物滥用的风险,精神病史或药物滥用史的患者在用药前应务必与医疗人员协商。 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在用药时需谨慎。 与阿片类止痛药合用时,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因此需注意。 有呼吸道或神经系统疾病或老年人可能出现严重呼吸抑制,因此应遵循医疗人员指示用药。 妊娠早期可能存在胎儿畸形风险,孕妇最好避免服用,育龄女性需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需与医疗人员咨询,由于本药可能通过乳汁传递。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出现头晕或嗜睡,未确认症状前需避免此类活动。 偶尔可能发生严重皮肤反应,如出现皮肤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困惑、嗜睡、抑郁等症状,如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就医。 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安全地方,并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眩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候群,焦躁,自杀念头,疼痛,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呼吸抑制,呼吸功能下降,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疼痛,背痛,四肢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疼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减少,肾功能衰竭,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无月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腺增大,周围水肿,水肿,步态异常,摔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绷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数减少,血钾减少,血肌酐升高,白血球计数下降,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不振,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过敏,幸福感,性欲减少,离人症,性快感异常,烦躁,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上升,寻找合适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失控,无情绪,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言语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功能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接肌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眩晕,感觉敏感,灼热感,活动性颤抖,晕厥,混乱,运动迟缓,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动过缓,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周围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角膜炎,肺水肿,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女性乳腺发育症,倦怠,谵妄,麻痹(面部麻痹),情感障碍,嗜睡,混乱状态,动摇,焦躁不安,焦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空气或湿气的影响。保存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红棕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或浅黄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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