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利加巴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普利加巴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振阳制药(株)
外观
白色粉末填充在上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
30粒/瓶, 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9154 · 批准 2011.10.25 · 医保编码 6503028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口服,服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剂量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使用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至少应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补充给药。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mg/日) 最大剂量(mg/日) ≥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30-<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15-<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药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人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振阳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部分性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用于成人外周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此外,癫痫患者中,针对部分性发作无论是否伴有全身症状均可作为辅助药物使用。此外,还对纤维肌痛的治疗有效。也就是说,用于改善神经痛、癫痫发作、纤维肌痛等多种神经系统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口服,服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剂量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使用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足够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至少应间隔1周逐渐停药。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补充给药。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 普瑞巴林每日总剂量a 给药方法 起始剂量(mg/日) 最大剂量(mg/日) ≥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30-<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15-<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每日总剂量(mg/日)应按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补充剂量是指额外单次给药的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人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由于该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若出现抑郁或情绪变化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对本药过敏或有特定遗传代谢障碍的患者不应服用。 糖尿病患者因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应注意。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该药。 老年人因眩晕或嗜睡导致的受伤风险较高,因此在服用初期需特别小心。 可能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咨询医疗人员。 突然停止该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需密切观察本药的滥用风险。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服用该药时应小心,尤其是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需谨慎使用。 与阿片类镇痛药一起服用时,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风险,应谨慎。 该药可引起眩晕和嗜睡,服用后建议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直至确认症状。 怀孕初期有胎儿畸形风险,因此怀孕妇女不应服用,而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间该药可能会通过母乳传递,应考虑停止哺乳或停止服用药物。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嗜睡、困惑、抽搐等症状,必要时可能需要进行透析等治疗。 儿童或老年人在服用该药时需特别小心,并在存放时要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困惑,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坐立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发作,出汗过多,误用,滥用,依赖,血清肌酐增加,白血球计数减少,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迷惑,方向感障碍,刺激过敏性,满意感,性欲减少,双重意识,性快感异常,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高涨,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失去抑制能力,麻木,协调不良,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说话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肝小管性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眩晕,知觉过敏,烧灼感,运动性颤抖,晕厥,迷糊,运动减退,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野障碍,视野缺失,光幻觉,眼睛干燥,眼球肿胀,视力下降,眼痛,眼疲劳,泪液分泌增多,眼睛刺激,瞳孔扩张,震动时,视野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亮度,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动过缓,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四肢冰冷,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管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样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减少,肾衰竭,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腺痛,乳腺分泌物,乳腺增大,周围水肿,水肿,步态异常,摔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迫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糖增加,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减少,头痛,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舌头肿胀,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女性性乳腺发育,乏力,谵妄,面瘫,情感障碍,波动,坐立不安,休克,类似于过敏反应的症状,皮肤粘膜反应综合症,多形性红斑,痉挛加重,胃肠道障碍,耳鸣,睡眠障碍,皮肤疾病,BUN增加,便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保护免受空气或潮湿的影响,建议在15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 因此,为了保持药物的效果,避免直射阳光以及不要存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是很重要的。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粉末填充在上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单位

30粒/瓶, 100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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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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