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缬沙元片160毫克(缬沙坦)

缬沙元片16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16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HK伊诺恩(有限公司)
外观
淡黄棕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4471 · 申报 2011.07.19 · 医保编码 6400060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治疗心力衰竭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 40, 80, 160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服用,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以缬沙坦计每日口服1次,每次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每日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降低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以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作为起始剂量,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步增加剂量,依次给予本品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日剂量最好不超过每日80 mg。若给予每日80 mg或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HK伊诺恩(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治疗心力衰竭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此外,对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心力衰竭患者,特别是NYHA分类Ⅱ至Ⅳ的患者,其症状改善也有效。它有助于降低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衰竭或左心室收缩功能下降的临床稳定患者的死亡风险。通过稳定血压,缓解心力衰竭症状以及降低心肌梗死后的风险而使用。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 40, 80, 160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服用,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以缬沙坦计每日口服1次,每次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不得超过每日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降低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以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作为起始剂量,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步增加剂量,依次给予本品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正在接受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日剂量最好不超过每日80 mg。若给予每日80 mg或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该药物在怀孕期间,尤其是妊娠第二期和第三期服用时可能对胎儿和新生儿造成严重损害,一旦确认怀孕,须立即停止服用。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重度肝功能障碍或肝硬化患者、遗传性血管水肿患者、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患者等应避免服用。 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心脏瓣膜病患者、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及处于液体缺乏状态的患者,使用时需谨慎,仔细观察其状态。 在服用初期可能会出现血压急剧下降,从而导致头晕或晕厥,因此特别是透析患者或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 该药物可能会提高血中钾水平,所以高钾血症患者或同时服用钾补充剂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测。 与其他降压药、利尿剂、锂制剂及非类固醇抗炎镇痛药联合使用可能会产生相互作用,因此必须征询医师或药师的意见。 该药物不建议哺乳期女性使用,如不得不服用,建议暂停哺乳。 服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头晕、头痛、咳嗽、疲劳、水肿、恶心、腹泻等异常症状,严重时需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低血压、意识障碍、休克等情况,因此应严格遵循用量。如发生过量,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 本药物对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认,因此不建议使用。 储存时应将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以确保安全,同时需注意保持药品质量。

副作用

头痛,眩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鼻窦炎,腹部疼痛,肚子疼,恶心,咽炎,关节痛,低血压,起立性眩晕,起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血管神经性水肿,心力衰竭,血管水肿,红斑,瘙痒,血清病,血管炎,晕厥,鼻出血,肝炎,心律失常,肠道血管水肿,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水疱性皮炎,红细胞体积减少,血红蛋白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清肌酐增加,总胆红素增加,嗜睡,心房颤动,呕吐,便秘,口渴,食欲不振,倦怠,消化不良,贫血,耳鸣,紧张亢进,运动功能减退,混淆,胸痛,皮疹,肌肉痛,水肿,无力,失眠,性欲减退,横纹肌溶解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需密封存放。此外,为了维持药物效力,必须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淡黄棕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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