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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立哌唑 15mg
片剂 · 处方药
现代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005134 · 批准 2010.08.24 · 医保编码 642002730
治疗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躁狂症、抑郁症的辅助治疗)、自闭症相关易激惹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
本药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并对双相障碍的急性躁狂及混合发作也有效。同时作为主要抑郁障碍的辅助治疗,帮助减轻与自闭症相关的过敏症状,也用于改善抽动秽语综合征的症状。
1. 精神分裂症 成人 推荐初始剂量为 10 mg 或 15 mg,每日 1 次,不受进食影响。治疗精神分裂症时,本品剂量可在每日 10-30 mg 范围内调整。达到稳态所需的 2周之前不得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本品用于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已通过一项临床试验得到证实;该试验以安慰剂为对照,研究对象为经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稳定至少 3个月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剂量为每日 15 mg,并评估复发情况。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转换为本品时,最适宜的做法是在逐渐降低原药剂量的同时开始使用本品。应尽可能缩短大多数抗精神病药物的重叠用药时间。 2.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及混合发作 成人 作为单药治疗或锂盐、丙戊酸的辅助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 15 mg,每日 1 次,不受进食影响。可根据临床反应增加至每日 30 mg。临床试验中未评估每日超过 30 mg 的剂量。 维持治疗:在双相障碍 Ⅰ型患者中,本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已通过临床试验证实;受试者为接受本品(单药治疗,每日 15 mg 或 30 mg)至少 6周后病情稳定的患者。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3. 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 - 成人 对于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的成人患者,推荐初始剂量为 2~5mg,每日 1 次,不受进食影响。作为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本品的有效剂量已在每日 2~15mg 范围内得到确立。本品应以不超过 5mg 的剂量逐步增加,每次增量之间至少间隔 1周。 维持治疗:尚未评估本品作为重度抑郁障碍辅助治疗的维持疗效。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6. 根据 CYP450 相互作用调整剂量 建议对 CYP2D6 代谢不良型患者(poor metabolizer),以及服用 CYP3A4 抑制剂、CYP2D6 抑制剂或强效 CYP3A4 诱导剂的患者调整剂量(参见表1)。停用合并用药时,应将阿立哌唑剂量调整至原用剂量;停用 CYP3A4 诱导剂时,应在 1~2周内调整。之后可根据临床反应进行调整。(参见“注意事项”中的“相互作用”项) 表 1. CYP2D6 代谢不良型患者以及服用 CYP2D6 抑制剂、CYP3A4 抑制剂或 CYP3A4 诱导剂患者的剂量调整 CYP2D6 代谢不良型患者(poor metabolizer):常用剂量的 1/2倍 强效 CYP2D6 抑制剂(例如,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或强效 CYP3A4 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常用剂量的 1/2倍 强效 CYP3A4 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利福平):在 1~2周内增至常用剂量的 2倍 但是,若阿立哌唑作为重度抑郁障碍的辅助用药,则无需调整剂量。
精神分裂症 - 青少年(13-17岁):推荐剂量为 10 mg,每日 1 次,不受进食影响。已在青少年(13-17岁)患者中研究每日 10 mg 和 30 mg 剂量。初始每日剂量为 2 mg,2天后增加至 5 mg,再过 2天增加至 10 mg。此后以 5 mg 为单位增加剂量。然而,每日 30 mg 的疗效不优于每日 10 mg。尚未评估精神分裂症青少年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及混合发作 - 儿童(10-17岁):作为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 10 mg,每日 1 次,不受进食影响。已在患有双相障碍 Ⅰ型的儿童(10-17岁)患者中证实每日 10 mg 或 30 mg 剂量的有效性。初始剂量为每日 2 mg,2天后增加至 5 mg,再过 2天增加至 10 mg。此后应以 5 mg 为单位增加剂量。尚未评估双相障碍 1型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与自闭症相关的易激惹症状 - 儿童(6-17岁):本品已在自闭症儿童(6-17岁)患者每日 5 mg 至 15 mg 的剂量范围内证实有效。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 1mg 或 2mg,应增加至每日 5 mg;如有需要,此后增加至每日 10 mg 或 15 mg。增加至每日 5 mg 的剂量调整应逐步进行,间隔至少 1周。本品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个体化调整。尚未评估自闭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妥瑞症 - 儿童(6-18岁):本品已在妥瑞症儿童(6-18岁)患者每日 2 mg 至 20 mg 的剂量范围内证实有效。初始剂量为每日 2 mg,间隔至少 2周,以 5mg 为单位逐渐增加剂量。本品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个体化调整。尚未评估妥瑞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本药可能会增加患有主要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年轻成人自杀思想或行为的风险。因此,使用时需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家属或监护人也应关注患者行为变化。本药未获得用于儿童抑郁症治疗的批准,因此使用时需谨慎。本药可能引起一种罕见但可危及生命的副作用——神经性恶性综合征。该症状包括高热、肌肉僵硬、精神状态变化、不规则脉搏及血压等症状,因此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此外,本药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不可逆的异常运动综合征——迟发性运动障碍,因此在长期使用时需定期评估。对患有痴呆的老年患者使用本药时,脑卒中或其他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可能增加,需特别注意。本药可能影响血糖控制,因此糖尿病患者或处于糖尿病风险的患者需定期检查血糖。此外,本药可能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因此对有血栓形成风险因素的患者需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进行仔细管理。本药不应给予过敏患者或乳糖不耐受者。对于有体位性低血压、癫痫病史的患者,或对认知或运动能力降低有所顾虑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服用期间可能因嗜睡或头晕等原因影响机械操作或驾驶。同时,体温调节能力可能下降,因此在过度运动或高温环境中需谨慎。本药使用时存在吞咽困难和吸入性肺炎风险,因此对老年人或有吞咽障碍的患者需特别小心。对有自杀风险的患者,在治疗开始初期和调整剂量时需特别仔细观察,本药不应用于ADHD治疗。在本药使用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便秘、头痛、头晕、失眠、焦虑、嗜睡、疲劳、食欲变化等副作用,若症状严重或持续,需咨询医生。
自杀念头,自杀行为,焦虑,烦躁,恐慌发作,失眠,过敏,敌对,攻击性,冲动,坐立不安,轻躁狂,躁狂,超高热症,肌强直,精神状态变化,不规则脉搏,血压变化,心动过速,出汗,心脉不正,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急性肾衰竭,直立性低血压,体位性眩晕,晕厥,发作,抽筋,嗜睡,疲劳,食欲增加,鼻咽炎,体重增加,恶心,呕吐,便秘,头痛,眩晕,焦虑,失眠,心神不定,锥体外系障碍,镇静,颤抖,唾液过多,视力模糊,注意力障碍,上呼吸道感染,体重增加,关节痛,肌肉痛,烦躁,心悸,口吃,运动过度,睡眠障碍,眼球运动发作,麻木,异常感觉,幻觉,胃肠功能异常,流涎,排尿障碍,运动缓慢,感觉异常,月经痛,流感,皮疹,血液异常(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心脏异常(心肺衰竭,心动过缓,心脏骤停,房室传导阻滞,心房颤动,心绞痛,心悸,心肌梗死,期外收缩,窦性心动过速,心肌缺血,心房扑动,室性心动过速,丧失性心动过速),眼睛异常(眼睑水肿,炫光,复视,光敏感),胃肠系统异常(胃食管反流疾病,舌头水肿,食道炎,胰腺炎),全身异常(无力,四肢水肿,胸痛,面部水肿,血管水肿,体温过低),肝胆系统异常(肝炎,黄疸),免疫系统异常(过敏),伤害和中毒(摔倒,自残,中暑),检查异常(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体重减少,肝酶升高,血中尿素增加,血中胆红素升高,血中肌酐升高,心电图QT延长,血中催乳素升高,血糖升高,血中乳酸脱氢酶升高,糖化血红蛋白升高,GGT升高),代谢和营养障碍(食欲减退,高脂血症,糖尿病,高血糖,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低血糖,黏液水肿,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肌肉骨骼系统异常(肌强直,肌无力,肌肉张力,活动减少,横纹肌溶解),神经系统异常(协调运动障碍,语言障碍,帕金森病,齿轮样强直,记忆异常,脑血管事故,运动减少,延迟运动障碍,肌张力降低,肌张力增高,无运动,肌肉抽搐,运动缓慢,大发作,无舞蹈不自主运动),精神系统异常(自杀念头,攻击性,性欲丧失,敌对,自杀企图,性欲增加,愤怒,性兴奋障碍,谵妄,有意自残,自杀,抽动症,杀人念头,紧张症,梦游),泌尿系统异常(尿滞留,多尿,夜尿),生殖系统异常(勃起功能障碍,闭经,月经不规律,胸痛,男性乳房发育,持续勃起症),呼吸系统异常(呼吸困难,鼻塞,吸入性肺炎),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多汗症,皮疹,瘙痒,光敏反应,脱发,荨麻疹),血管系统异常(高血压,低血压),梦呓,多毛症,过敏性反应,血管水肿,喉部痉挛,打嗝,嗜酸细胞增多,全身性药物反应(DRESS),下肢不安综合征,血中催乳素减少,溺水,骨坏死,心肌缺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保护免受空气或湿气影响。适宜的存放温度为1到30度之间的阴凉处。应避免存放在过热或过冷的地方。
黄色的圆形片剂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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