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缬沙贝尔片40毫克(缬沙坦)

缬沙贝尔片4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4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钟钦堂
外观
黄色圆形椭圆膜衣片
包装
28片(14片/PTP×2)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904514 · 申报 2009.06.26 · 医保编码 6433051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治疗心力衰竭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送服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及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少剂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分别以本品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如每日剂量达到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株)钟钦堂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治疗心力衰竭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不全、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控制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同时,也有助于改善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心力衰竭患者的症状,尤其是NYHA分级为Ⅱ至Ⅳ的患者。对于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不全或收缩功能降低的患者,有效降低死亡风险。总之,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尤其是对ACE抑制剂不耐受时),以及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减少。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送服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及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少剂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分别以本品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给药。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如每日剂量达到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2-3期可能会对胎儿和新生儿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在确认怀孕后应立即停止服用。 妊娠期间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药。 对肝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或有肝硬化、胆道梗阻的患者也不应使用本药。 此外,遗传性血管水肿患者或在使用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期间有水肿病史的患者不应服用本药。 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也不应使用本药。 糖尿病患者中间度至重度肾功能障碍时不应与特定药物合用。 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轻度至中度肝损伤患者等在服用本药时应小心,并可能需要剂量调整。 心脏瓣膜病或心血管疾病患者、体液不足患者、肾动脉狭窄患者也需注意。 心力衰竭或心肌梗死后的患者由于可能发生肾功能变化,应在治疗开始前和治疗期间定期评估肾功能。 可能会出现血压急剧下降,因此特别应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 本药可能提高血钾水平,故高钾血症患者应避免服用或谨慎使用,并在与钾保留利尿剂或钾补充剂合用时,需经常检查血钾水平。 与其他降压药或多种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因此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可能会出现头晕或嗜睡等症状,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并未确立,因此不建议在18岁以下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低血压或意识下降,需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确保安全。

副作用

头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严密封闭的容器中,以防空气和湿气进入,避免高温和湿气,应存放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 如此存放可延长药物的有效性。

外观·包装

外观

黄色圆形椭圆膜衣片

包装单位

28片(14片/PTP×2)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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