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西塔普莱克斯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西塔普莱克斯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高丽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长方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9514 · 申报 2008.09.16 · 医保编码 6428019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强迫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重度抑郁障碍: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抗抑郁药通常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接受6个月药物治疗。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建议起始剂量为5mg/日,连续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约3个月后达到最大疗效。对于惊恐障碍,尚未对本品长期(超过10周)治疗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 社交焦虑障碍: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症状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之后可根据患者反应减至5mg/日,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建议持续治疗12周,以确保疗效。长期治疗已进行了6个月的研究。 广泛性焦虑障碍: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已进行一项长期给药试验,给予20mg/日,疗程至少6个月。 强迫症: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已进行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疗程至少24周。 肾功能损害患者: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5mg/日,前2周服用。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10mg/日。 停药:停用本品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戒断症状。 精神疾病治疗中MAO抑制剂的转换:停止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并开始本品治疗时,两者间隔应至少14天。反之,开始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时,停用本品后应至少间隔14天。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已使用本品的患者,如需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无替代药物且判断治疗获益超过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成分

生产厂家
高丽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强迫障碍

  • 主要抑郁症、广场恐怖症、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等精神健康问题。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重度抑郁障碍: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抗抑郁药通常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接受6个月药物治疗。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建议起始剂量为5mg/日,连续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约3个月后达到最大疗效。对于惊恐障碍,尚未对本品长期(超过10周)治疗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 社交焦虑障碍: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症状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之后可根据患者反应减至5mg/日,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建议持续治疗12周,以确保疗效。长期治疗已进行了6个月的研究。 广泛性焦虑障碍: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已进行一项长期给药试验,给予20mg/日,疗程至少6个月。 强迫症: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已进行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疗程至少24周。 肾功能损害患者: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5mg/日,前2周服用。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10mg/日。 停药:停用本品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戒断症状。 精神疾病治疗中MAO抑制剂的转换:停止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并开始本品治疗时,两者间隔应至少14天。反之,开始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时,停用本品后应至少间隔14天。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已使用本品的患者,如需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无替代药物且判断治疗获益超过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本药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及其他精神疾病的抗抑郁剂。 在服用本药期间,特别是在18至24岁之间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中,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可能增加,因此,医生应仔细评估治疗的必要性和风险。 本药不应与特定药物联合使用,特别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噻呋啶联合使用可能有风险。 有青光眼病史或闭角型青光眼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要小心,因为瞳孔扩张可能会增加眼内压的风险。 在服用初期的1至2周内,焦虑、失眠、头晕、恶心等副作用可能会常见,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轻。 本药可能会对心脏产生影响,引起QT间期延长或心律失常,因此心脏病患者在服用前应咨询医生。 此外,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影响新生儿,因此需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服用。 本药最好不要与酒精一起服用,开车或操作机械时需要小心。 有许多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在服用本药时如有其他药物正在使用,请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师。 本药尚未确立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因此不推荐使用。 对老年人应适当降低剂量,并认真观察。 在服用本药期间,若出现精神状态的变化、自杀想法、攻击性等异常行为,应立即与医疗人员联系。

副作用

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高泌乳素血症、食欲减退、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轻、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烦躁、异常梦境、性欲减退、性冷淡、磨牙、焦急、神经敏感、恐慌发作、混乱状态、攻击、离人症、幻觉、狂躁、自杀念头、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知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血清素综合症、运动障碍、运动失调、抽搐、精神运动性焦虑、坐立不安、瞳孔散大、视觉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间期延长、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直立性低血压、鼻窦炎、打哈欠、鼻出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消化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测异常、出汗增加、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斑点出血、血管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渗漏、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症、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麻痹、锥体外系障碍、偏头痛、幻觉、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关节痛、高血压、口干、震颤、体重增加、腹部不适、焦虑、失眠、幻视、尿频、镇静、烧心、口干、出汗、性功能障碍、嗜睡、攻击性反应、食欲不振、性欲减退、情绪不安、过敏性、视觉障碍、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焦虑、混乱、出汗、头痛、腹泻、心悸、自杀倾向、自杀冲动、自杀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保护其免受空气和湿气的影响。存储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将有助于维持药物的效能和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长方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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