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罗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罗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韩美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一面刻有分割线的白色长方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9300 · 申报 2008.09.05 · 医保编码 6435043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强迫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再增加剂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接受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服用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持续了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每日服用20mg的长期治疗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长期治疗的获益。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每日服用10mg或20mg的长期治疗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持续用药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症状得到缓解;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服用。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停药症状。 5) 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转换相关事项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在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成分

生产厂家
韩美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强迫障碍

  • 主要抑郁障碍、广场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等多种心理健康问题。通过缓解不同的不安和抑郁症状,帮助患者改善日常生活。减少精神紧张和焦虑,促进心理健康的稳定。该药有效管理这些精神疾病的症状,帮助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它被用于主要抑郁障碍、惊恐障碍等多种焦虑相关障碍。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再增加剂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接受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服用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的治疗,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持续了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6个月每日服用20mg的长期治疗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长期治疗的获益。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至少24周每日服用10mg或20mg的长期治疗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持续用药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症状得到缓解;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服用。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停药症状。 5) 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转换相关事项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在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该药主要用于治疗与抑郁症相关的症状。 该药可能增加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的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因此在给予该年龄段患者时需要仔细观察和医生判断。 该药不应与特定药物合用,特别是MAO抑制剂、皮莫利特及延长QT间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严重副作用,因此需谨慎。 有青光眼病史或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在使用该药时有眼压升高的风险,因此应小心。 在服用该药期间,可能出现失眠、焦虑、躁动、自杀念头等精神状态变化,患者及其监护人需仔细观察,若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在服药初期的1-2周内,异常反应可能更常出现,但随着时间推移,症状往往会减轻。 该药可能引起血压变化、心跳异常、胃肠道不适、皮肤疹、肌肉疼痛、性功能障碍等各种副作用,因此若症状严重或持续,需告诉医务人员。 尤其是该药突然停用时,可能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故不应擅自停药,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步减少剂量。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服用该药前应咨询医生,该药可能通过母乳传播,因此在哺乳期需避免使用或停止哺乳。 老年人应从低剂量开始,谨慎使用,心脏病或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在服用时也需特别注意。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影响精神或身体功能,应当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不适、心律失常等,因此需要立即进行医疗处理。 该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尽量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低血小板症,过敏反应,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高催乳素血症,食欲减退,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轻,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烦躁,异常梦境,性欲减退,性高潮障碍,磨牙,烦躁不安,神经质,恐慌发作,意识混乱,攻击,去人格化,幻觉,躁狂,自杀念头,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知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 serotonin综合症,运动异常,运动障碍,痉挛,精神运动性不安,坐不住,瞳孔散大,视觉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延长,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直立性低血压,鼻窦炎,打哈欠,鼻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胃肠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出汗增多,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紫斑,血管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漏出,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麻痹,锥体外系统障碍,偏头痛,胸痛,频尿,震颤,口干,镇静,烧心,焦虑,幻视,逆行性焦虑,癫痫发作,躁狂,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敌意,攻击性,愤怒,焦虑,焦躁,惊恐障碍,失眠,兴奋,对立情绪,攻击性,冲动性,坐不住,轻躁症,躁狂,低钠血症,紫斑,血管性紫癜,产后出血,serotonin综合症,头晕,睡眠障碍,失眠,烦躁,恶心,呕吐,颤抖,混乱,出汗,头痛,腹泻,心悸,QT间期延长,心律失常,低血压,低钾血症,低钠血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存放在能够挡光的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到30℃之间的室温。 这样存放可以安全保持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一面刻有分割线的白色长方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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