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彭道恩胶囊100毫克(加巴喷丁)

彭道恩胶囊100毫克(加巴喷丁)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加巴喷丁›1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阿尔博赞韩国(株)
外观
白色粉末的硬胶囊,上下均为白色
包装
30胶囊/瓶, 2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512240 · 申报 2005.10.26 · 医保编码 6526014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添加治疗:为使加巴喷丁维持剂量达到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调整剂量。 - 第一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300 mg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300 mg胶囊1粒作为起始剂量,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加巴喷丁剂量可增加至1,2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2,400 mg。(关于加巴喷丁剂量超过2,400 mg/day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充分资料。) 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加巴喷丁维持剂量达到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调整剂量。 - 第一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300 mg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300 mg胶囊1粒作为起始剂量,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 如有必要,可在一周内将加巴喷丁剂量增加至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3,600 mg。服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给药。 体弱患者:体重较轻的体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每次100 mg为单位增加加巴喷丁剂量。 老年患者:由于年龄增长导致肾功能下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需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 900∼2,400 50∼79 / 600∼1,800 30∼49 / 300∼900 15∼29 / 150b∼600 <15 /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每2日给药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初始剂量:建议给予300∼400 mg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给予200∼300 mg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超过12小时。 如果漏服本品(距上次给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补服额外剂量,应由医生判断决定。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药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药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可大幅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本品的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给药。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诱发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尚未评估用药超过5个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在睡前进行。
儿童服用量
3岁至12岁儿童的辅助治疗:为达到加巴喷丁维持剂量30 mg/day(按体重kg计),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 - 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 - 从第三天开始: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 必要时可增加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本品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阿尔博赞韩国(株)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部分性发作)

  • 癫痫、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症状、神经病理性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癫痫的治疗。特别是在13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和成年人中,对简单或复杂的部分性发作有效,可以作为单独疗法使用。此外,也可用于3岁以上儿童和成年人的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同时也有助于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因此广泛应用于癫痫和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中。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添加治疗:为使加巴喷丁维持剂量达到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调整剂量。 - 第一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300 mg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300 mg胶囊1粒作为起始剂量,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加巴喷丁剂量可增加至1,2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2,400 mg。(关于加巴喷丁剂量超过2,400 mg/day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充分资料。) 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加巴喷丁维持剂量达到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调整剂量。 - 第一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300 mg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300 mg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100 mg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300 mg胶囊1粒作为起始剂量,每日3次(加巴喷丁900 mg/day)。 如有必要,可在一周内将加巴喷丁剂量增加至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3,600 mg。服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给药。 体弱患者:体重较轻的体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每次100 mg为单位增加加巴喷丁剂量。 老年患者:由于年龄增长导致肾功能下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需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 900∼2,400 50∼79 / 600∼1,800 30∼49 / 300∼900 15∼29 / 150b∼600 <15 /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每2日给药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初始剂量:建议给予300∼400 mg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给予200∼300 mg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超过12小时。 如果漏服本品(距上次给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补服额外剂量,应由医生判断决定。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药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药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可大幅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本品的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给药。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诱发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尚未评估用药超过5个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在睡前进行。

儿童服用量

3岁至12岁儿童的辅助治疗:为达到加巴喷丁维持剂量30 mg/day(按体重kg计),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 - 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 - 从第三天开始: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 必要时可增加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本品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是用于癫痫治疗的药物,服用期间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如有情绪变化或抑郁症状出现,应立即咨询医生。 突然停止服用可能会导致更频繁的发作或持续的癫痫状态,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停药。 在某些动物实验中,已报告某些癌症发生的可能性,但在人体中的影响尚不明确。 服用期间有突发和意外死亡的病例报导,但可能与癫痫本身的风险有关,因此需谨慎。 如出现胰腺炎症状(上腹部疼痛、恶心、反复呕吐)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儿童可能出现情绪不稳定、攻击性、注意力下降、过度活动等神经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需仔细观察。 与麻醉药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同服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嗜睡、呼吸抑制、昏迷等,因此合并使用时应尽量在最低剂量下短期使用,并密切观察患者。 对过敏反应或过敏症状有反应的患者、急性胰腺炎患者、特定遗传性乳糖代谢障碍患者应避免使用本药。 肾功能受损患者、高龄者、有精神病史患者、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哺乳期女性等应谨慎使用本药,必要时需调整剂量。 服药时可能出现眩晕、嗜睡、运动协调障碍等反应,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 孕早期服用可能增加胎儿先天缺陷的风险,因此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且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间本药会分泌到母乳,因此关于是否哺乳需与医疗人员咨询。 服用期间可能出现体重增加,需定期监测体重。如有必要,需调整饮食和锻炼。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
  • 出血性胰腺炎
  • 情感不稳定
  • 敌意
  • 思维异常
  • 运动过度
  • 无力
再查看 188 项症状
  • 厌倦感
  • 面部水肿
  • 高血压
  • 便秘
  • 牙齿异常
  • 腹泻
  • 消化不良
  • 食欲增加
  • 干口
  • 恶心
  • 呕吐
  • 白细胞减少症
  • 外周水肿
  • 体重增加
  • 骨折
  • 肌肉疼痛
  • 记忆丧失
  • 运动失调
  • 精神错乱
  • 协调功能异常
  • 头晕
  • 言语障碍
  • 失眠
  • 神经敏感反应
  • 眼震颤
  • 嗜睡
  • 思维异常
  • 颤抖
  • 单一收缩
  • 咳嗽
  • 咽喉炎
  • 鼻炎
  • 磨损
  • 青春痘
  • 瘙痒
  • 皮疹
  • 弱视
  • 复视
  • 勃起功能障碍
  • 无力症
  • 厌倦
  • 面部水肿
  • 食欲不振
  • 齿龈炎
  • 关节痛
  • 头晕
  • 运动过度症
  • 反射运动的增加
  • 减少或缺乏
  • 感觉异常
  • 焦虑
  • 敌意
  • 肺炎
  • 尿路感染
  • 视觉异常
  • 病毒性感染
  • 发热
  • 嗜睡
  • 脱水
  • 感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 肝炎
  • 血液凝固异常
  • 征兆消失
  • 喉神经痛
  • 梦游症
  • 假性喉炎
  • 声音嘶哑
  • 由于事故造成的伤害
  • 感冒综合症
  • 疼痛
  • 口腔干燥
  • 腹胀
  • 步态异常
  • 混乱
  • 感觉减退
  • 颤抖
  • 眩晕
  • 呼吸困难
  • 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尿症
  • 排尿障碍
  • 空虚症
  • 膀胱炎
  • 尿潴留
  • 尿失禁
  • 阴道出血
  • 无月经
  • 月经异常
  • 月经过多
  • 乳腺癌
  • 无周期性
  • 射精异常
  • 肾脏疼痛
  • 白带
  • 生殖器瘙痒症
  • 肾结石
  • 急性肾功能衰竭
  • 无尿症
  • 糖尿病
  • 肾炎
  • 夜尿症
  • 脓尿症
  • 尿急
  • 阴道疼痛
  • 乳房疼痛
  • 睾丸疼痛
  • 视力异常
  • 白内障
  • 结膜炎
  • 眼干燥
  • 眼痛
  • 眩光
  • 眼睑下垂
  • 眼出血
  • 脉络膜上皮增生
  • 听力丧失
  • 耳痛
  • 耳鸣
  • 内耳炎
  • 耳部炎症
  • 味觉丧失
  • 味觉异常
  • 眼睑痉挛
  • 耳充满感
  • 眼睛瘙痒
  • 调节异常
  • 耳膜穿孔
  • 对噪声敏感
  • 眼焦点异常
  • 泪腺功能障碍
  • 眼退化
  • 失明
  • 视网膜退化
  • 瞳孔扩张
  • 脉络膜视网膜炎
  • 斜视
  • 输送管功能障碍
  • 内耳炎
  • 外耳炎
  • 血清肌酸激酶增高
  • 跨纹肌溶解
  • 急性肾功能衰竭
  • 荨麻疹
  • 过敏反应
  • 脱发
  • 过敏性紫癜
  • 血管性水肿
  • 高血糖
  • 低血糖
  • 乳腺肥大
  • 胸痛
  • 毒性表皮溶解性坏死
  •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 全身症状伴药物皮疹
  • 肝功能检查值升高
  • 多形性红斑
  • 跌倒
  • 全身水肿
  • 女性型乳腺症
  • 幻觉
  • 肝炎
  • 全身反应性过敏症
  • 低钠血症
  • 黄疸
  • 意识丧失
  • 亨廷顿舞蹈病
  • 运动障碍
  • 肌张力障碍
  • 肝渐进性肌痉挛症
  • 心悸
  • 胰腺炎
  • 性功能障碍
  • 皮肤粘膜综合症
  • 血小板减少症
  • 耳鸣
  • 尿失禁
  • 焦虑
  • 失眠
  • 恶心
  • 疼痛
  • 出汗
  • 颤抖
  • 头痛
  • 异常感觉
  • 厌倦感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自杀尝试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潮湿敏感,因此必须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建议储存温度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下,以安全保存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粉末的硬胶囊,上下均为白色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2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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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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