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拜内克斯卡维地洛片25毫克

拜内克斯卡维地洛片25毫克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拜纳克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
100片(10片/PTP×10)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0565 · 申报 2004.05.07 · 医保编码 6431007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日口服卡维地洛12.5 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 mg,每日1次,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若疗效仍不充分,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日口服本药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药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包括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应已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药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药每次3.125 mg,每日2次,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随后增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再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种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建议早、晚随餐服用,以调节吸收速度。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成分

生产厂家
拜纳克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品用于心血管疾病,如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特别是作为利尿剂、数字化药物、ACE抑制剂以及其他血管扩张剂的辅助治疗效果显著。本药有助于控制血压和改善心脏功能,从而减轻症状,促进患者的整体心血管健康。因此,用于减轻心脏负担,延缓心血管疾病的进展。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日口服卡维地洛12.5 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 mg,每日1次,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若疗效仍不充分,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日口服本药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药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包括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应已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药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药每次3.125 mg,每日2次,持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随后增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再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种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建议早、晚随餐服用,以调节吸收速度。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在某些特定患者中使用。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人、心源性休克患者、心跳非常缓慢的人、心脏传导存在问题的人、因肺高血压而有右心衰竭的患者、因糖尿病导致代谢异常的人、心功能非常弱或不稳定的心衰患者、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继发性高血压患者、特定心脏病患者、严重低血压患者、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外周循环障碍患者等不应使用。此外,糖尿病患者或对过敏反应敏感者,有银屑病病史或家族史的人,伴有低血压的心脏病患者,慢性充血性心衰患者,肾功能低下的人,轻度心动过缓患者,老年人,血压波动明显的患者,心脏相关急性疾病患者,以及与特定药物联合使用情况下等,应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时可能出现头晕、头痛、疲劳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心跳可能减缓或血压降低,需加以注意。此外,心衰症状可能恶化,肾功能也可能出现下降风险,因此需要定期检查。 本药可能伴随肝功能异常、皮疹、消化系统不适、血液相关异常、内分泌系统变化等多种副作用,若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长期服用时,需要定期检查心脏功能、血压和脉搏等,且不得突然停药,应根据医师的指示逐渐减量。特别是老年人应从低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病情。 本药可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应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并在与特定药物联合使用时,需仔细监测心率或血压。 孕妇或哺乳期的女性不应服用本药,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因尚未确定安全性,建议不使用。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血压降低、心率减缓、心脏功能下降、休克、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因此应立即接受急救治疗。 本药在光照下可能变色,因此应储存在遮光容器中,且必须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不得随意更换容器,以保持药品质量。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精神错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恶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55 项症状
  • 高度心动过缓
  • 休克
  • 完全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停止
  • 血压降低
  • 意识丧失
  • 四肢冰冷
  • 水肿
  • 心力衰竭加重
  • 心动停止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阻力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瘙痒
  • 类扁平苔藓反应
  • 出汗过多
  • 过敏性皮疹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血球减少症
  • 低血糖
  • 甲状腺功能亢进隐蔽
  • 心动过缓
  • 低血压
  • 呼吸困难
  • 心绞痛伴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流泪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觉障碍
  • 眼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降血压
  • 心率减少
  • 心肌损伤
  • 心动停止
  • 心源性休克
  • 呼吸急促
  • 支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性癫痫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储存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应在室温下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这种储存方式能够良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100片(10片/PTP×10)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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