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瓦索特罗片12.5毫克(卡维地洛)

瓦索特罗片12.5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1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东亚制药(株)
外观
该药为红棕色的圆形片剂。
包装
100片/PTP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0177 · 批准 2004.10.07 · 医保编码 6425017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不得擅自增加剂量或停药,除非遵照医生指示。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天口服卡维地洛 12.5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mg,每日1次,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mg, 每日最大剂量为50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疗效仍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天口服本品每次12.5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mg,每日2次,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包括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mg,每日2次,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mg,每日2次,服用2周;之后增至每次12.5mg,每日2次,服用2周;再增至每次25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最低剂量为每次6.25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kg的患者每次25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kg的患者每次50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从而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成分

生产厂家
东亚制药(株)

功效・作用

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特别是作为利尿剂、地高辛制剂、ACE抑制剂和其他血管扩张剂的辅助治疗,与之联合使用有助于缓解患者症状并提高治疗效果。通过这种作用在减少心脏负担和调节血压中发挥重要角色。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不得擅自增加剂量或停药,除非遵照医生指示。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天口服卡维地洛 12.5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mg,每日1次,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mg, 每日最大剂量为50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疗效仍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天口服本品每次12.5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mg,每日2次,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包括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mg,每日2次,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mg,每日2次,服用2周;之后增至每次12.5mg,每日2次,服用2周;再增至每次25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最低剂量为每次6.25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kg的患者每次25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kg的患者每次50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从而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该药不应用于特定患者。 例如,对该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心脏功能很弱的患者、心脏跳动过慢的患者、心脏传导有问题的患者、肺部相关心脏疾病的患者等不宜使用。 此外,患有因糖尿病引起的心脏问题或有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也可能存在风险。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也不应服用此药,并且对有遗传性乳糖不耐症的患者也需格外小心。 在用药时,应特别谨慎地给予糖尿病患者、过敏反应严重的患者、心脏或肾功能减弱者、高龄者等。 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疲劳等症状,还可能导致心率减缓或血压过低,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心脏功能和血压。 此外,肝脏或肾脏功能可能会恶化,因此需要进行相关检查。 该药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疗人员。 特别是与降压药、糖尿病药物、心脏相关药物、镇静剂等联合使用时需格外小心。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此药,因为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影响。 不建议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使用,因为未确认其安全性。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可能减弱,应从低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状态。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心脏问题、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应立即联系医疗人员并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不应突然停止,可能加重心脏相关症状,应遵循医疗人员的建议逐步减少剂量。 服用期间应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并谨慎饮酒。 该药暴露在光线下可能会变质,因此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储存在密闭容器中,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精神混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噩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55 项症状
  • 高度心动过缓
  • 休克
  • 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血压明显下降
  • 意识丧失
  • 脉搏减少
  • 四肢凉感
  • 水肿
  • 心动停止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抵抗性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瘙痒
  • 类似扁平苔藓反应
  • 多汗症
  • 过敏性皮疹
  • 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低血糖
  • 甲状腺功能亢进掩盖
  • 心动过缓
  • 低血压
  • 气短
  • 在心绞痛中出现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泪液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觉障碍
  • 眼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血压明显下降
  • 心率减慢
  • 心肌损伤
  • 心动停止
  • 呼吸困难
  • 支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性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药物应在1-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以保持药效和安全性。

外观·包装

外观

该药为红棕色的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100片/PTP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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