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脂类20%注射剂(精炼大豆油)
精炼大豆油 20g
注射剂 · 处方药
弗雷泽纽斯卡比韩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0109872 · 批准 2001.11.15 · 医保编码 650900841
通过能量和必需脂肪酸供给改善营养
本药物作为非口服营养供给处方的一部分,用于为患者提供所需的能量和必需脂肪酸。通过此方法帮助改善患者的营养状态及恢复体内功能。
一般来说,体重千克计的精炼大豆油每日不超过2克。 给药时间应在3小时以上静脉滴注。 第一天初次注射时,每千克体重不超过1克。 根据患者的生理物质代谢状态,按需通过静脉滴注提供必需脂肪酸和热量的要求。
本药在早产儿和低体重婴儿中可能导致血液中游离脂肪酸水平升高,需谨慎使用。 对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的早产儿进行使用时,可能导致肺部脂肪沉积,造成严重问题,需特别小心。 伴有血栓症、严重肝功能障碍、血液凝固障碍、高脂血症、伴酮症的糖尿病、急性休克、电解质失衡、不稳定代谢状态、食血细胞综合症患者禁用。 对过敏反应或鸡蛋、大豆、花生蛋白过敏的患者也应禁用此药。 肝功能障碍、血液凝固障碍、呼吸障碍、早产儿、重症细菌性脓毒症、孕妇、脑疾病、急性胰腺炎、昏迷状态、脂肪代谢异常患者应谨慎使用。 长期使用本药可能导致肝功能障碍,因此需定期进行肝功能和血脂浓度检查。 在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血管炎、出血倾向、血压下降、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发热等各种副作用,出现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接受适当治疗。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脂肪过多综合征,造成高脂血症、发热、器官异常、血液凝固延迟,严重时甚至昏迷。 本药含有大豆油和磷脂,可能会偶尔引起过敏反应,因此应仔细监测大豆和花生的交叉过敏反应。 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效果可能降低,与肝素联合使用时,脂肪分解酶可能暂时被耗竭,从而延迟脂质清除。 对新生儿和早产儿施用时,由于脂肪处理能力较低,应缓慢输注并监测血脂浓度。 特别是对有呼吸障碍的新生儿需密切观察,而怀疑有高胆红素血症或肺动脉高血压的儿童需定期检查血小板及肝酶水平。 长期施用可能导致儿童血小板减少症,需注意。 本药受到光照时会产生分解物,增加副作用风险,因此在对新生儿及未满2岁的婴儿施用时,应避光存储并使用。 老年人由于生理功能下降,需谨慎使用。 施用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血液检查可能会影响结果,因此应调整测试时间。 本药只能通过静脉滴注使用,施用速度过快可能出现血管炎、血管痛、恶心、呕吐等急性症状,因此应缓慢注入。 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施用血液增量剂后一段时间内应避免使用本药。 如果投药液温度过低,可能出现血管炎和血管痛,因此应保持适当温度。 一旦打开的溶液应迅速使用,剩余部分应丢弃,冻冻的溶液不得使用。 存储时,应在25度以下保存,避免冻结。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密封存放在25度以下的室温中。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防止变质。
装在静脉输注塑料容器中的乳白色乳剂
100毫升/盒[ⅹ10],250毫升/盒[ⅹ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