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尔贝罗片25毫克(卡维地洛)

卡尔贝罗片25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汉米药品(株)
外观
白色圆形片
包装
100片(10片/PTPX10)/纸盒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003080 · 申报 2000.05.30 · 医保编码 6435023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辅助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用。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日口服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1次25 mg。 (2) 通常每日1次口服25 mg,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则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 mg即可获得足够疗效。但服用2周后疗效仍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日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加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后,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控制吸收速度,建议于早、晚随餐服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汉米药品(株)

功效・作用

辅助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特别是与利尿剂、地高辛、ACE抑制剂和其他血管扩张剂联合用药,作为辅助治疗促进心血管健康。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用。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日口服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1次25 mg。 (2) 通常每日1次口服25 mg,连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则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 mg即可获得足够疗效。但服用2周后疗效仍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日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加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连续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加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服用2周后,再增加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控制吸收速度,建议于早、晚随餐服用。

注意事项

该药物不应用于某些患者。例如,对该药物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心源性休克患者;有心脏传导问题的患者;肺心病患者;因糖尿病引起的酮症酸中毒患者;心功能极差的患者;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变异型心绞痛患者;急性肺动脉栓塞患者;嗜铬细胞瘤患者;正在服用特定药物的患者;严重低血压患者;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外周循环障碍患者;喉头水肿患者;心脏病并发症患者;液体潴留严重的患者;过敏性鼻炎患者;以及对乳糖不耐受的患者等应避免使用该药物。 此外,糖尿病患者或有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因β-阻滞剂有牛皮癣病史的患者、伴有低血压的其他心血管疾病患者、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房室传导阻滞患者、高龄患者、易低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患者、与其他药物合用的患者等应谨慎使用,并需在医生的严格观察下进行。 服用该药物时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疲劳、心率减慢、血压降低、心力衰竭加重、肾功能恶化、呼吸系统问题、消化系统症状、皮肤皮疹、肝功能异常、血液异常、内分泌问题等多种副作用,如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长期服用时应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以及血压、心率、肝功能和肾功能检查,切勿突然停药,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此外,开车或操作危险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嗜睡,因此需特别注意。 该药物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务人员,特别是与降压药、抗抑郁药、镇静剂、钙通道阻滞剂、降糖药、麻醉药、酒精等同服用时更应谨慎。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应避免服用该药物,且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高龄者因肝功能下降药物浓度可能增加,故应从低剂量开始并谨慎用药。 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低血压、心率减慢、心功能减退、休克、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接受适当治疗。 该药物对光敏感,应存放在遮光容器中,保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头晕、头痛、疲劳、无力、幻觉、混乱、抑郁、睡眠障碍、噩梦、精神病、高度心动过缓、休克、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心力衰竭、心脏停搏、血压显著降低、意识丧失、脉搏减少、四肢冷感、水肿、心动停滞、肾功能恶化、肾衰竭、呼吸道阻力增加、恶心、腹泻、腹痛、呕吐、便秘、荨麻疹、瘙痒、平坦细胞类似反应、多汗、过敏性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血小板减少症、白血球减少症、低血糖、甲状腺功能亢进掩蔽、高血糖、体重增加、血中胆固醇增加、心动过缓、低血压、呼吸急促、高血压合并心绞痛、肝功能障碍、黄疸、四肢疼痛、流泪减少、感觉障碍、视力障碍、眼刺激、口干、排尿障碍、性功能障碍、过敏反应、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血压明显下降、心率减缓、心肌弱化、心动停滞、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呕吐、意识障碍、全身性癫痫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对光敏感,因此应保存在能够阻挡光线的密闭容器中。此外,为保持药物效果,应在室温1度至30度之间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片

包装单位

100片(10片/PTPX10)/纸盒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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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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