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舒滴眼液(盐酸倍他洛尔)
盐酸倍他洛尔 5.6mg
滴眼液 · 处方药
韩国诺华(株)
品目基准编码 199806660 · 申报 1998.06.01
该产品已于2025.03.28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青光眼(慢性开角型等)、眼压升高(高眼压症)的治疗
该药品用于眼压升高或慢性开角型青光眼,以及伴有呼吸道疾病的青光眼或眼高压患者。此外,也可与其他青光眼治疗同时使用。该药能够降低眼内压力,有助于保护视力。因此,对于需要控制眼压的青光眼和眼高压治疗是有效的。
通常每日2次,每次滴眼1滴。 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数周才能使本品引起的眼压降低反应趋于稳定。 治疗的第一个月应持续测量眼压,此后应由医生根据判断确定个体化眼压目标。对于已经使用其他青光眼治疗药物的患者,在继续使用原药的同时,增加本品每日2次、每次1滴。第二天完全停用原来的青光眼治疗药物,继续使用本品治疗。由于个体的眼压在一天中会发生变化,应在不同时间测量眼压,以确定每日2次的给药方案是否足够。眼压≤22mmHg不足以控制青光眼,因此应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如果采用此方法仍不能适当控制患者的眼压,可与毛果芸香碱、其他缩瞳剂、肾上腺素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患者合用多种青光眼治疗药物时,应调整治疗方案。每次调整一种药物,调整间隔至少1周。建议在继续使用现用药物的同时,增加本品每日2次、每次滴眼1滴。第二天停用其他青光眼治疗药物中的一种,其余药物可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减量或停药。医生可停用其他青光眼治疗药物中的部分或全部。
该药不应使用于某些患者。 特别是对该药或其成分过敏者、心脏搏动不正常或严重心力衰竭及严重休克状态者应避免使用。 此外,糖尿病患者中服用胰岛素或降糖药物者需注意,因为该药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 甲状腺功能过度活跃者也需小心使用,因为该药可能掩盖症状。 对于肺功能极差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哮喘患者可能会发生支气管痉挛,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有心脏疾病或低血压者应慎重决定使用该药,并需密切观察症状是否加重。 外周血液循环极差的患者也应谨慎给药。 该药为眼用药,但可全身吸收,引起全身性副作用。 例如,可能出现焦虑、头痛、头晕、眼部不适、视力模糊、心率异常、低血压、呼吸困难、皮疹等多种症状。 使用时应避免佩戴隐形眼镜,滴药后至少15分钟内不应重新佩戴镜片。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视力可能会模糊,因此使用后应等视力恢复正常后再进行相关活动。 该药与其他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 怀孕期间仅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并且在分娩前使用可能会对新生儿产生副作用,因此需要谨慎。 正在哺乳的情况下,该药可能会通过母乳分泌,因此使用时也需小心。 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充分确认,不建议用于儿童。 若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心跳减慢、血压下降和呼吸困难,因此应立即就医;若药物过多进入眼睛,应用温水冲洗眼睛。 使用时仅限滴眼用,注意避免容器口直接接触眼睛,为预防污染不宜与他人共用。 开封后应在1个月内使用完毕,并应避光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妥善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安全地点也很重要。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该药可能对空气或潮湿敏感,因此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还应避光存放,并在常温下保存
无色或微黄色的液体装在不透明的白色塑料瓶中的滴眼剂
5毫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