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安滴眼液(透明质酸钠)
透明质酸钠 1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三日制药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199600638 · 申报 1996.05.31 · 医保编码 643900171,643900172
改善各结膜上皮障碍(内因性、外因性)
本药品用于因类干眼症、皮肤粘膜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干眼综合症等内因性疾病引起的各结膜上皮障碍,以及因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隐形眼镜佩戴等原因导致的外因性各结膜上皮障碍的治疗。
0.1%, 0.3% 制剂每次1滴,每日5~6次点眼。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通常施用0.1%制剂,如在重症疾病中效果不足,则施用0.3%制剂。
本药不应在对成分或蛋白质类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使用。 可能出现眼痒、刺激感、充血、结膜炎、角膜障碍等症状,偶尔会出现眼屎或眼痛。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接受适当的治疗。 此外,可能出现眼睑炎或皮炎等过敏反应,因此在出现这些症状时也应停止使用。 该药与类固醇、干眼治疗药物、抗菌药、青光眼药、抗过敏药、白内障药、非类固醇抗炎止痛药等一同使用时,副作用可能更明显,需谨慎使用。 本药不应与其他眼药水同时使用,使用其他眼药水后需等待约30分钟再使用本药。 该药仅供眼部点眼使用,容器尖端不得接触眼睑或睫毛,以免药物受到污染。使用前应确保药液未被污染或浑浊。 作为防腐剂的苯扎氯铵可能会吸附于软性隐形眼镜上,因此佩戴隐形眼镜时不应使用,点眼后至少应等待15分钟后再佩戴隐形眼镜。 一次性产品在开封后应在12小时内使用,开封后仅可使用一次。首次使用时应丢弃1-2滴药液。 请将本药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阴凉处。为保持质量,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避免共用。
眼睑瘙痒(眼睑痒)、眼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球疼痛、眼睑炎、眼睑皮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度敏感,需存放在密闭良好的容器中。存放时宜保持在室温,即一般房间温度,不宜过热或过冷。
无色塑料瓶装的无色透明且粘稠的水溶性眼药水
5毫升/瓶, 10毫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1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三日制药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优永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阿尔康(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药业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