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赛波尔-恩软胶囊50毫克(环孢素)

赛波尔-恩软胶囊50毫克(环孢素)

处方药软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环孢素›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达山制药
外观
本品为装有淡黄色粘稠液体的灰色软胶囊。
包装
PTP - 30胶囊/箱[5胶囊/PTP*6]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301675 · 批准 2023.05.25 · 医保编码 6786020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预防·治疗移植排斥反应,治疗免疫性疾病(银屑病·肾病综合征等)·再生障碍性贫血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1. 器官移植 1) 初始剂量:手术前12小时,按体重每kg 10 ∼ 15 mg,每日分2次给药 2) 维持剂量:术后1 ∼ 2周内使用与初始剂量相同的剂量,之后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减量,直至按体重每kg 2 ∼ 6 mg,每日分2次给药。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给药。 3) 联合用药方案:与皮质类固醇联合治疗,或采用三联、四联免疫抑制治疗时,可使用较低剂量(例如,按体重每kg 3 ∼ 6 mg,口服,每日分2次)。 2. 骨髓移植 1) 首次给药应在手术前一天进行,尽可能采用静脉注射(参见注射剂用法用量)。 2) 手术前一天按体重每kg 12.5 ∼ 15 mg,每日分2次给药。维持剂量为按体重每kg约12.5 mg/日,移植后给予3 ∼ 6个月(最好为6个月),之后减量至0(zero)剂量。 3) 吸收不良性胃肠道疾病患者可能需要较高的口服剂量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总剂量必须分2次给药。 4) 停用本品后也可能发生GVHD,但通常重新给药后可获得良好反应。治疗慢性轻度GVHD时应使用低剂量。 3. 银屑病 1) 初始剂量为按体重每kg 2.5 mg,每日分2次给药;如4周后仍无改善,可每月按体重每kg增加0.5 ~ 1 mg,最高可增加至按体重每kg 5 mg/日。 2) 按体重每kg 5 mg/日使用4周后,病变部位仍无改善,或有效剂量不符合以下安全性信息所述内容时,应停止给药。 3) 对于需要迅速改善症状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按体重每kg 5 mg/日。维持剂量应根据个体情况调整为最低有效剂量,且不超过按体重每kg 5 mg/日。 4) 如果症状改善持续6个月,即使停药后复发的风险很高,也应逐渐减少本品剂量。 4. 肾病综合征 1) 为诱导缓解,推荐成人按体重每kg 5 mg/日,分2次口服。但对于肾功能低于限值的患者,初始剂量不得超过按体重每kg 2.5 mg/日(血清肌酐最高值:成人 >200 μmol/L)。 2) 对本品反应不充分的患者(主要为类固醇抵抗者),应与低剂量口服类固醇联合使用;如果3个月后仍无改善,应停用本品。 3) 根据安全性(主要为血清肌酐)和有效性(蛋白尿)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 4) 但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并应逐渐减量,以最低有效剂量作为维持剂量。 5. 类风湿关节炎 1) 治疗初始6周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每kg 3 mg/日,口服,分2次给药。6周后症状改善不充分时,仅限血清肌酐值未升高30 %以上的患者,可增加至按体重每kg 5 mg/日,最长可给药至12周。 2) 按每日最大剂量使用12周后症状仍无改善,或不符合“*安全性信息”所述内容时,应停药。维持剂量应在不超过最大剂量的范围内,根据个体情况调整为最低有效剂量。 6. 再生障碍性贫血 通常按体重每kg 6 mg/日,分2次给药;测定谷浓度,当血药浓度达到200 ng/mL(血清中)以上时,减量至按体重每kg 4 mg/日给药。 7.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换用微乳化胶囊 1) 根据现有资料,对于从原有环孢素制剂换用本品的患者,在相同剂量下,全血谷浓度(Trough level)相当。但许多患者的峰浓度(Cmax)和总暴露量(AUC)更高(平均分别高出59 %和29 %),其中少数患者的升高具有临床意义。这种程度的升高与原有剂型的环孢素吸收密切相关,而原有剂型的生物利用度变化幅度较大。 2) 环孢素从本品中的吸收变异性更大,而且血药谷浓度与环孢素暴露量(以AUC计)之间的关系比原有剂型强得多。 3)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换用本品时,暴露量可能增加,因此应遵守以下事项。:初始时,本品的给药剂量应与原有制剂相同。换药后最初4 ~ 7天应监测全血谷浓度,换药后最初2个月应监测血清肌酐或血压等临床安全性参数;如果血药浓度超出治疗范围,或任何一项安全性参数出现异常,则需要相应调整剂量。 4) 应在医生监督下进行,并需谨慎。换用新制剂时,应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孢素血药浓度达到换药前的水平。 8. 给药注意事项 1) 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给药。 2) 打开泡罩包装时出现特殊气味属于正常现象,并非产品存在问题。胶囊应整粒吞服。
儿童剂量
4. 肾病综合征 为诱导缓解,建议儿童每日按6 mg/kg分2次给药。 肾功能低于临界值的儿童,初始剂量不得超过每日2.5 mg/kg(血清肌酐峰值:儿童 >140 μmol/L)。

成分

生产厂家
(株)达山制药

功效・作用

预防·治疗移植排斥反应,治疗免疫性疾病(银屑病·肾病综合征等)·再生障碍性贫血

  • 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组织移植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病、重度银屑病、自发性类固醇依赖性肾病综合征、类固醇耐药性肾病综合征、重度类风湿关节炎、重度或中度再生障碍性贫血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器官移植患者预防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脏等多个器官的排斥反应,以及用于已在服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的排斥反应治疗。此外,还可用于预防和治疗骨髓移植期间的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和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对于重度银屑病患者,若其他治疗无效或不适宜时也可使用本药。对肾病综合征患者如依赖或耐药于类固醇者,维持一定水平以上的肾功能时可支持缓解诱导和维持。同时适用于重度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或重度或中等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治疗。有效改善多种免疫相关疾病及移植后并发症。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器官移植 1) 初始剂量:手术前12小时,按体重每kg 10 ∼ 15 mg,每日分2次给药 2) 维持剂量:术后1 ∼ 2周内使用与初始剂量相同的剂量,之后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减量,直至按体重每kg 2 ∼ 6 mg,每日分2次给药。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给药。 3) 联合用药方案:与皮质类固醇联合治疗,或采用三联、四联免疫抑制治疗时,可使用较低剂量(例如,按体重每kg 3 ∼ 6 mg,口服,每日分2次)。 2. 骨髓移植 1) 首次给药应在手术前一天进行,尽可能采用静脉注射(参见注射剂用法用量)。 2) 手术前一天按体重每kg 12.5 ∼ 15 mg,每日分2次给药。维持剂量为按体重每kg约12.5 mg/日,移植后给予3 ∼ 6个月(最好为6个月),之后减量至0(zero)剂量。 3) 吸收不良性胃肠道疾病患者可能需要较高的口服剂量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总剂量必须分2次给药。 4) 停用本品后也可能发生GVHD,但通常重新给药后可获得良好反应。治疗慢性轻度GVHD时应使用低剂量。 3. 银屑病 1) 初始剂量为按体重每kg 2.5 mg,每日分2次给药;如4周后仍无改善,可每月按体重每kg增加0.5 ~ 1 mg,最高可增加至按体重每kg 5 mg/日。 2) 按体重每kg 5 mg/日使用4周后,病变部位仍无改善,或有效剂量不符合以下安全性信息所述内容时,应停止给药。 3) 对于需要迅速改善症状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按体重每kg 5 mg/日。维持剂量应根据个体情况调整为最低有效剂量,且不超过按体重每kg 5 mg/日。 4) 如果症状改善持续6个月,即使停药后复发的风险很高,也应逐渐减少本品剂量。 4. 肾病综合征 1) 为诱导缓解,推荐成人按体重每kg 5 mg/日,分2次口服。但对于肾功能低于限值的患者,初始剂量不得超过按体重每kg 2.5 mg/日(血清肌酐最高值:成人 >200 μmol/L)。 2) 对本品反应不充分的患者(主要为类固醇抵抗者),应与低剂量口服类固醇联合使用;如果3个月后仍无改善,应停用本品。 3) 根据安全性(主要为血清肌酐)和有效性(蛋白尿)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 4) 但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并应逐渐减量,以最低有效剂量作为维持剂量。 5. 类风湿关节炎 1) 治疗初始6周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每kg 3 mg/日,口服,分2次给药。6周后症状改善不充分时,仅限血清肌酐值未升高30 %以上的患者,可增加至按体重每kg 5 mg/日,最长可给药至12周。 2) 按每日最大剂量使用12周后症状仍无改善,或不符合“*安全性信息”所述内容时,应停药。维持剂量应在不超过最大剂量的范围内,根据个体情况调整为最低有效剂量。 6. 再生障碍性贫血 通常按体重每kg 6 mg/日,分2次给药;测定谷浓度,当血药浓度达到200 ng/mL(血清中)以上时,减量至按体重每kg 4 mg/日给药。 7.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换用微乳化胶囊 1) 根据现有资料,对于从原有环孢素制剂换用本品的患者,在相同剂量下,全血谷浓度(Trough level)相当。但许多患者的峰浓度(Cmax)和总暴露量(AUC)更高(平均分别高出59 %和29 %),其中少数患者的升高具有临床意义。这种程度的升高与原有剂型的环孢素吸收密切相关,而原有剂型的生物利用度变化幅度较大。 2) 环孢素从本品中的吸收变异性更大,而且血药谷浓度与环孢素暴露量(以AUC计)之间的关系比原有剂型强得多。 3) 从原有环孢素口服制剂换用本品时,暴露量可能增加,因此应遵守以下事项。:初始时,本品的给药剂量应与原有制剂相同。换药后最初4 ~ 7天应监测全血谷浓度,换药后最初2个月应监测血清肌酐或血压等临床安全性参数;如果血药浓度超出治疗范围,或任何一项安全性参数出现异常,则需要相应调整剂量。 4) 应在医生监督下进行,并需谨慎。换用新制剂时,应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孢素血药浓度达到换药前的水平。 8. 给药注意事项 1) 本品每日总剂量始终分2次给药。 2) 打开泡罩包装时出现特殊气味属于正常现象,并非产品存在问题。胶囊应整粒吞服。

儿童剂量

4. 肾病综合征 为诱导缓解,建议儿童每日按6 mg/kg分2次给药。 肾功能低于临界值的儿童,初始剂量不得超过每日2.5 mg/kg(血清肌酐峰值:儿童 >140 μmol/L)。

注意事项

本药物为调节免疫功能的药物,需在具有特定疾病的患者及肾脏和肝功能严重受损患者中禁用。 此外,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儿童和老年人需特别小心。 在服用本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肾功能、肝功能、血液检查等,以便及早发现和管理不良反应。 因免疫抑制作用,感染风险可能增加,出现感染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本药可与多种药物产生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的肾脏损害或其他不良反应,因此应严格遵守规定的剂量。 发生不良反应时,须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 最后,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肾损伤,震颤,多毛症,高血压,腹泻,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感染,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肾小管性溶血性贫血,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高脂血症,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高钾血症,低镁血症,偏头痛,头痛,反复抽搐,感觉异常,抽搐,意识模糊,定向障碍,反应减退,焦虑,失眠,视力障碍,视皮质损失,昏迷,不完全麻痹,小脑性运动失调,运动性多发性神经病,视神经乳头水肿,视神经盘水肿,潮红,胃部不适,牙龈增生,腹痛,消化性溃疡,胰腺炎,肝毒性,肝功能异常,青春痘,皮疹,过敏性皮疹,肌肉抽搐,肌肉疼痛,肌力下降,肌病,月经紊乱,女性乳腺发育,疲劳,发热,水肿,体重增加,淋巴瘤,鼻出血,淋巴腺病,血液凝固疾病,牙龈炎,牙痛,胃炎,打嗝,胃溃疡,腹胀,直肠出血,口腔炎,牙龈出血,舌炎,唾液腺肿大,口干,吞咽困难,食道炎,胃肠炎,腹部膨胀,上消化道出血,便秘,结肠炎,心肌梗死,胸痛,心力衰竭,肢体缺血,胆汁淤积,肝炎,肝衰竭,黄疸,血清肌酐升高,血清BUN升高,肾盂炎,排尿困难,频尿,多尿,血尿,NPN升高,尿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过敏性皮疹,脱发,皮肤溃疡,异常色素沉着,血管性水肿,皮炎,皮肤干燥,湿疹,指甲疾病,荨麻疹,头发断裂,角化症,瘙痒,异常感觉,全身抽搐,意识混乱,嗜睡,昏睡,头晕,麻木,焦虑,抑郁,性欲减退,性欲增加,集中困难,神经敏感,脑病,视觉和运动功能异常,知觉能力下降,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疼痛,虚弱,肌酸激酶升高,血中和尿中肌红蛋白升高,黑色便,白蛋白尿,阴道出血,泛血细胞减少,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播散性血管内凝血,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视力障碍,听力损失,耳鸣,白内障,结膜炎,眼痛,味觉障碍,前庭疾病,鼻窦炎,支气管炎,咳嗽,呼吸困难,咽炎,肺炎,鼻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痉挛,关节痛,僵硬,骨折,滑囊炎,肢体疼痛,肌肉障碍,乏力,虚弱,潮红,流感样症候群,出汗增加,面部潮红,上气,四肢灼热,阴道分泌物,子宫出血,乳房疼痛,糖尿病,低血糖,高甘油三酯,胆固醇升高,体液潴留,痛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储存温度应维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安全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本品为装有淡黄色粘稠液体的灰色软胶囊。

包装单位

PTP - 30胶囊/箱[5胶囊/PT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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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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