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帕洛诺司琼注射液(盐酸帕洛诺司琼)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处方药
三星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1110 · 批准 2020.02.18
该产品已于2025.02.18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预防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呕吐
本药物用于预防由中等至重度催吐性化疗药物治疗引起的急性和延迟性恶心和呕吐。此外,它还用于预防手术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的恶心和呕吐,并可以帮助治疗手术后出现的恶心和呕吐。对于儿童,它也用于预防由类似原因引起的急性恶心和呕吐。即,本药物有效改善由化疗或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1) 预防抗肿瘤化疗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注射帕洛诺司琼0.25 mg,单次注射时间不少于30秒。 2) 预防术后恶心和呕吐:麻醉诱导前立即静脉注射0.075 mg,单次注射时间不少于10秒。与其他止吐药一样,不建议对预计术后恶心和呕吐发生可能性较低的患者常规给药。对于需要避免术后恶心和呕吐的患者,即使其术后恶心和呕吐发生概率较低,也建议使用本品。 3) 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出现恶心和呕吐后立即静脉注射0.075 mg,单次注射时间不少于10秒。 老年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无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的临床资料。 本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 给药前后均应以生理盐水冲洗输液管。
儿童(2个月以上):预防抗肿瘤化疗药引起的急性恶心和呕吐: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帕洛诺司琼0.02mg/kg(最大1.5mg),单次滴注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新生儿: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无相关资料)。 婴儿(24个月以下):有关本品用于预防抗肿瘤化疗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的资料有限。
本药应避免用于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 曾对类似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更加谨慎。 本药可能会减缓肠道运动,加重便秘,因此严重便秘或有肠梗阻症状的患者在医生观察下应谨慎使用。 此外,如果将本药与其他与血清素相关的药物一起使用,可能会罕见地引发严重副作用——血清素综合症,因此在服用这些药物时,务必咨询医生。 本药可能会引起头晕、嗜睡和疲劳,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 本药可能会影响心率,因此有心脏疾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本药时,因对胎儿或婴儿的影响尚未充分研究,应该在医生判断下仅在必要时使用。 对儿童和老年人使用时需要特别注意,尤其是对儿童而言,该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过量服用时没有特殊解毒剂,因此需立即前往医院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存放于阴凉处,使用前须确认是否存在变色或异物。 用后剩余药物应当处置,不得与他人共享。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在1到30度的室温下保存,重要的是要密封在不进气的容器中。此外,为了保持药效,应存放在避免光线照射的地方。
装有无色透明液体的无色透明预填充注射器
5个预填充注射器/盒[(1.5毫升/预填充注射器)],1个预填充注射器/盒[(5毫升/预填充注射器)]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处方药
三星制药(株)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注射剂 · 处方药
HK伊诺恩(株)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注射剂 · 处方药
哈那制药(株)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注射剂 · 处方药
三洋生物制药株式会社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处方药
优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处方药
三进制药(株)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处方药
东九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帕洛诺司琼 0.056mg
处方药
Optus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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