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希尔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华艺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7345 · 批准 2019.10.18
该产品已于2024.10.18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重性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及强迫障碍
本药物用于主要抑郁障碍和惊恐障碍,不论是否伴有广场恐惧症。同时,对于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等多种心理健康问题的治疗亦有效。这些可以改善患者的焦虑和抑郁症状,从而减轻其日常生活的不便。总体上,通过情绪调节和焦虑缓解,提升心理健康。
每日剂量超过20mg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重度抑郁障碍: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通常需要2-4周才能显现抗抑郁药的疗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接受6个月的药物治疗。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大20mg。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用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对每位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社交焦虑障碍: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广泛性焦虑障碍: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针对对12周开放治疗有反应的患者,开展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每日20mg,疗程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强迫症: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针对对16周开放治疗有反应的患者,开展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每日10mg或20mg,疗程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在足够长的时间内持续用药;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用药剂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服用。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至每日10mg。 停药:停用本品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戒断症状。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用药: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天。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接受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本药物主要用作治疗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的抗抑郁药物。 本药物可能增加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年人(18~24岁)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此年龄段用药时,应由医生谨慎评估。 本药物不得与某些成分过敏,或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或在短时间内交替使用,否则可能会导致严重副作用。 青光眼患者或有闭角型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因本药可能会扩张瞳孔,增加眼内压。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焦虑、烦躁、失眠、食欲变化、性欲减退、消化不良、头痛、头晕、皮疹、出汗增加等多种副作用,且多数在治疗开始后的头几周内集中发生。 特别是在用药期间,可能会出现自杀念头或行为、攻击性、情绪不稳定等情况,患者和监护人应密切关注这些症状,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咨询医生。 本药物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必须根据医生的指导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物可能影响心脏,增加QT间期延长等心律失常的风险,故有心脏疾病或正在服用相关药物的患者须与医生咨询后使用。 本药物在妊娠期间,尤其是妊娠晚期,可能对胎儿和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在妊娠期间用药需谨慎评估,且在哺乳期本药可能会通过母乳传递,因此需停止哺乳或避免用药。 与其他药物合用可能会产生相互作用,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服药后应注意自身状态。 本药物未能充分证明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推荐使用。 若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反应、心脏问题等,需立即就医。 最后,本药应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要转存于其他容器。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可阻挡光线的密闭容器中,并建议在1℃至30℃的室温下存放。如此贮存可以保持药效并防止变质。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华艺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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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鲁德贝克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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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隆德贝克(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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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仁恩(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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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品(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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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制药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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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制药株式会社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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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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