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尔贝塔片25毫克(卡维地洛)

卡尔贝塔片25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HLB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圆形药片
包装
90片(10片/PTP×9)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5248 · 批准 2018.12.26 · 医保编码 6473035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用。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天口服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 (2) 通常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25 mg。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如疗效仍不充分,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天口服本品,每日2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2次,每次25 mg。 2) 通常每日2次、每次25 mg,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日2次、每次50 mg。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采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一般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日2次、每次3.125 mg,持续2周。患者能够良好耐受该治疗时,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6.25 mg,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2.5 mg,服用2周后再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25 mg。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6.25 mg;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日2次、每次25 mg,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日2次、每次50 mg。 4) 建议早、晚随餐服用,以调节吸收速度。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减少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成分

生产厂家
HLB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特别是在与利尿剂、地高辛制剂、ACE抑制剂及其他血管扩张剂共同使用时起到辅助治疗作用。通过此途径控制血压,减轻心脏负担,改善症状。对患者的心脏健康提供支持,帮助提高治疗效果。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用。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两天口服卡维地洛,每日1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 (2) 通常口服每日1次,每次25 mg,持续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25 mg。单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服用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服用2周后如疗效仍不充分,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两天口服本品,每日2次,每次12.5 mg;之后口服每日2次,每次25 mg。 2) 通常每日2次、每次25 mg,连续服用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日2次、每次50 mg。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以及通常采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方案)应处于稳定状态。此外,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一般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日2次、每次3.125 mg,持续2周。患者能够良好耐受该治疗时,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6.25 mg,服用2周后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2.5 mg,服用2周后再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25 mg。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增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 3) 有效的最低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6.25 mg;最大剂量为体重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日2次、每次25 mg,体重超过85 kg的患者每日2次、每次50 mg。 4) 建议早、晚随餐服用,以调节吸收速度。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减少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心功能极差的患者、心跳过慢或心传导存在问题的患者、肺部心脏病患者、因糖尿病导致的新陈代谢问题患者、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等,使用本药可能导致症状加重。 另外,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使用本药也是不安全的,因为它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副作用,并可能通过母乳传递给婴儿。 服用本药时,需定期检查血压和心功能,若出现心动过缓(心跳过慢)或低血压症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突然停药可能加重心脏相关症状,因此必须遵循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可能影响血糖控制,因此糖尿病患者需频繁检查血糖水平。此外,肾功能或肝功能差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也需小心,偶尔可能会导致肾功能恶化,因此需要定期检查。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特别是与降压药、抗抑郁药、抗心律失常药、胰岛素、降糖药、麻醉药、酒精等共同使用时,副作用风险可能会增加。 若在服用过程中出现头晕、嗜睡、心搏异常、呼吸困难、严重过敏反应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本药在儿童或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建议18岁以下者不应使用。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药物浓度可能升高,且因降压导致中风风险,因此应从低剂量开始小心用药。 最后,如果本药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心脏问题、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因此务必要遵循规定的剂量,如果怀疑过量,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以获得适当治疗。

副作用

  • 头晕
  • 头痛
  • 疲劳
  • 无力
  • 幻觉
  • 精神混乱
  • 抑郁
  • 睡眠障碍
  • 噩梦
  • 精神病
再查看 57 项症状
  • 严重减慢心率
  • 休克
  • 完全房室阻滞
  • 心力衰竭
  • 心脏骤停
  • 低血压
  • 意识丧失
  • 脉搏减少
  • 四肢冷感
  • 水肿
  • 心搏停止
  • 肾功能恶化
  • 肾衰竭
  • 呼吸道阻力增加
  • 恶心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便秘
  • 荨麻疹
  • 瘙痒
  • 类平坦皮疹反应
  • 出汗增多
  • 过敏性皮疹
  • 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低血糖
  • 甲状腺功能亢进隐匿
  • 迟缓心率
  • 低血压
  • 呼吸困难
  • 心绞痛患者的高血压
  • 肝功能障碍
  • 黄疸
  • 四肢疼痛
  • 眼泪减少
  • 感觉障碍
  • 视觉障碍
  • 眼刺激
  • 口干
  • 排尿障碍
  • 性功能障碍
  • 过敏反应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低血压
  • 心率减慢
  • 心肌弱化
  • 心源性休克
  • 心搏停止
  • 心脏骤停
  • 呼吸急促
  • 支气管痉挛
  • 呕吐
  • 意识障碍
  • 全身性癫痫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密闭容器中,最好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储存。通过这种方式存放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更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圆形药片

包装单位

90片(10片/PTP×9)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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